鹏华增值宝货币:关于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4-03-1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3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增值宝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56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2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4年3月14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4年3月14日
2 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0569)定于2014年3月14日起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相关业务的除外)开放日常转换业务。
3 日常转换业务
3.1 转换费率
本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具体转换费用组成如下:
1、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或相关业务公告,并可在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查询。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总额不低于25%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2、申购费用补差
本基金申购赎回手续费为0,本基金转入其他基金时,申购费用补差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其他基金转入本基金时申购费用补差为0。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B类份额)、鹏华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鹏华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深证民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国业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实业债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加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
今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若开通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份额对应的T日未付收益-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补差费(外扣)=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金额-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非养老金客户)持有本基金10,000 份基金份额,决定转换为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份额对应的T日未付收益为1.2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05元,并且转入基金对应的前端申购费率为1.5%,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10,000×1.00×0=0
转出金额=10,000×1.00+1.20-0=10,001.20元
补差费(外扣)=10,001.2×1.5%/(1+1.5%)-10001.2×0/(1+0)=147.78元
转换费用=147.80+0=147.80元
转入份额=(10,001.2-147.80)/1.05=9,384.19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本基金决定转换为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9,384.19份。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代理销售机构须同时具备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2)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投资人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人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本公司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2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赎回处理的原则。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直销机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上海、武汉、广州的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网址:www.phfund.com
全国统一客服务电话:400-6788-999
4.2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华西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长城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宝证券、光大证券 、安信证券 、华西证券、信达证券、中投证券、广州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方正证券、长江证券、深圳众禄。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14年2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查询,并以此为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