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启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7-08-31
南方启元债券C
南方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启元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南方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17 年 7 月 27 日起至 2017 年 8 月 28 日 17: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权益 登记日为 2017 年 7 月 26 日。2017 年 8 月 30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 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 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 1,820,710,002.62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 2,273,661,085.93 份的 80.08%,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南方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1,820,710,002.62 份基金份额同意,0 份基金份额反对,0 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 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 0.7%降低为 0.3%,托管费率由 0.2%降低为 0.1%。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南方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 4 万元,公证费 1.2 万元,合计为 5.2 万元。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 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 2017 年 8 月 30 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nffund.com)刊登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启 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南方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 费率和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法律文件修订 (1)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将“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的相关条款, 原表述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 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等,支付日期顺延。” 现变更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 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等,支付日期顺延。” (2)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托管协议等文件将根据上述修改同步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后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执行 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即 2017 年 8 月 30 日起,本基金执行调整后的管理费率和 托管费率。 四、备查文件 1、《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公告》(附件一:《关于南方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 二:《南方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三:《南方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2、《公证书》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