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中信保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4-11-08
关于旗下中信保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中信保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1月8日起对旗下中信保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和《中信保诚幸福消
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
1、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方案
自2024年11月8日起,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基金代码:022590),形成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了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两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2、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情况
本基金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与原有的A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新增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60%。C类基金份额的费用结构具体如下:
(1)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
持有期限(Y)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天 1.50%
7天≤Y<30天 0.50%
Y≥30天 0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60%。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
3、新增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中信保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本次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据此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并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作相
应调整。
投资者可访问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上述基金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1:《中信保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章节
内容 内容
第二部分 释 48、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申购费、
义 销售服务费、赎回费收取方式等的不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
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
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49、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
时收取申购费,在投资者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并不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或简称“A类份额”
50、C类基金份额:指不收取申购费
用,在投资者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取赎回费,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或简称“C
类份额”
51、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
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第三部分 基 八、基金份额类别
金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赎
回费用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金份
额分为A、C两类。在投资者申购时
收取申购费,在投资者赎回时根据持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并不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
收取赎回费,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
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
别。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
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
本基金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低现有
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停止
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此项调
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
需提前公告。
第六部分 基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金份额的申购 本基金不同类别份额的申购、赎回的
与赎回 销售机构可能不同,具体详见招募说
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基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金份额的申购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与赎回 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 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
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 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
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 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
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
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
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格。
价格。
第六部分 基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金份额的申购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与赎回 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第六部分 基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金份额的申购 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与赎回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 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
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
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 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
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 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
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 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
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 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 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 财产承担。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
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 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 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
额乘以赎回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
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 赎回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
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 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财产。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
…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
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
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
财产。
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 …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 A类份额和C类份额申购份额具体的
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 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
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 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
告。 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 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 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 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照法律法规和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
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
商一致并向监管部门履行必要的手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
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 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
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活动期间,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
向监管部门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基金
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基金赎回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
第六部分 基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金份额的申购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与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 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
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 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
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 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
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日基金总份额的10% 额的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 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
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 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 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
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 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
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 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
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 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 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
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延期赎回处理。
第六部分 基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金份额的申购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与赎回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
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 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 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暂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暂停
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在指定媒介上 金管理人应提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
并公告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净值。 值。
第七部分 基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金合同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及权利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括但不限于: 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第七部分 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金合同当事人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
及权利义务 有约定外,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 约定外,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
合法权益。 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八部分 基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金份额持有人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
大会 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 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但法
等报酬标准或费率的除外; 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提高
… 销售服务费率的除外;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
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额持有人大会: 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 持有人大会:
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调低赎回费率或在不影响现有基金 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变更收费 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调整
方式; 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或在不影响现有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变更收费
方式;
第十四部分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基金资产估值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
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 日闭市后,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 量计算,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
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 从其规定。
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公告。 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 定公告。
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 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
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 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 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
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第十四部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
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 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
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 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
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 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
误。 净值错误。
…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
法如下: 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 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
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 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
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 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第十四部分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估值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 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 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 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
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费用与税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收
第十五部分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基金费用与税 支付方式 付方式
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8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 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C
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
支付。 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
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的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C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净值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
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
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
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
划拨指令。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
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
付日。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
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
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
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
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六部分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基金的收益与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配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 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金分红; 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
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面值;
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可能导致A
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在可
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
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十六部分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的收益与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分配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 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
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 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
规则》执行。 《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八部分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基金的信息披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露 … …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
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 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
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 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净值。 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
发生变更; 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
22、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第十八部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的信息披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露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
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
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 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
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或电子确认。
第十九部分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基金合同的变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
更、终止与基 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 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
金财产的清算 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 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
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 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有的各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附件2:《中信保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章节
内容 内容
三、基金托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管人对基金 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的业 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 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
务监督和核 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 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
查 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 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
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 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
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
理人对基金 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 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
托管人的业 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 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
务核查 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 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
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 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
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
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 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
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 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
投资运作等行为。 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金资 (一)基金资产净值 (一)基金资产净值
产净值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
和会计核算 去负债后的金额。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去负债后的金额。该类基金份额的基
当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 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总
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 数,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精
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
从其规定。 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交易日计算基金资 基金管理人每个交易日计算基金资产
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 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
人复核,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告。 管人复核,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2.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 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
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
后,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由基金管理 误后,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由基金管
人对外公布。 理人对外公布。
八、基金资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产净值计算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 1.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和会计核算 (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 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
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 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
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 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
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 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
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 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
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
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发生净值计
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
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 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
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 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
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
2.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 事人追偿。
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 2.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
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 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
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 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
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各类基金份
而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 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
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基 告,而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
金份额净值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 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
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份额净值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
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 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基 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
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 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基
和托管费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 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和
任。 托管费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各
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
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 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
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各类基金份
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 额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
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
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 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
付。 负责赔付。
九、基金收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益分配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可能导致A
… 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在可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
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
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 …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
金分红;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 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 式是现金分红;
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
面值;
九、基金收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 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
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 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
规则》执行。 照《业务规则》执行。
十一、基金 (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
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
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的 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C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净值
十一、基金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
费用 整 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
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 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
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服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
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
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 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
登公告。 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基金 (七)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复 (八)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
费用 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
1.复核程序 间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 1.复核程序
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
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 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等,
行复核。 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关规定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2.支付方式和时间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
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 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
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 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
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 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指令。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
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 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不可抗力
日。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 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 至最近可支付日。若遇法定节假日、
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 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
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
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
解决。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销售服务费
前,基金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
函件指定基金管理费、销售服务费的
收款账户。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更此
账户,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托管人出
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十六、托管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协议的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更、终止与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
基金财产的 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 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
清算 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 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
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 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有的各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