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2021-06-09
《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内容 内容
第一 七、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 七、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
部分 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
前言 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
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
制时的特定风险。
第二 无 55、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
部分 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
释义 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
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6、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
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
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第六 无 十六、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部分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
基金 或相关公告。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第七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部分 …… ……
基金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
合同 等的合法权益。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第八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部分 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 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除法律法规
基金 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
份额 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持有 无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人大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
会 额持有人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
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
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
权符合该等比例:
1、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权、提名权所需单独或合计代
表相关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
2、现场开会的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
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
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4、在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
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
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
(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授权他人参与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5、现场开会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6、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7、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第十 无 七、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二部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
分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基金 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
的投 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资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
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
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
书的规定。
第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四部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3、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
分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基金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资产 停估值;
估值 无 八、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
估值并披露主袋账户的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暂停披露侧袋账
户份额净值。
第十 无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五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
分基 列支,但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
金费 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用与
税收
第十 无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六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
分基 书的规定。
金的
收益
与分
配
第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八部 无 (十二)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分基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
金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
信息 定。
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