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聚财通货币:2021年年度报告
2022-03-30
鹏华聚财通货币
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 年 3 月 30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03 月 29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5 2.2 基金产品说明......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6 2.5 其他相关资料......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7 3.3 其他指标......8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5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15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5 §5 托管人报告......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6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18 7.1 资产负债表......18 7.2 利润表......1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0 7.4 报表附注......21 §8 投资组合报告...... 43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3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44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 44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45 8.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45 8.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46 8.7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46 8.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6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2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52 9.2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52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52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52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 况...... 5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3 §11 重大事件揭示...... 53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3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53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54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4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54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54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54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55 11.9 其他重大事件......55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8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58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8 §13 备查文件目录...... 59 13.1 备查文件目录......59 13.2 存放地点......59 13.3 查阅方式......5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聚财通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54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5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920,573,916.53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注:无。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 准的投资收益率。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政府宏观 经济状况及政策,分析资本市场资金供给状况的变动趋势,预测市 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流动 性、收益性以及信用风险状况,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 1、久 期策略 结合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及利率预测分析,本基金将动态确 定并调整基金组合平均剩余期限。预测利率将进入下降通道时,适 当延长投资品种的平均期限;预测市场利率将进入上升通道时,适 当缩短投资品种的平均期限。 2、类属配置策略 在保证流动性的 前提下,根据各类货币市场工具的市场规模、信用等级、流动性、 市场供求、票息及付息频率等确定不同类别资产的具体配置比 例。 3、套利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货币市场变动趋势、各市场和品 种之间的风险收益差异的充分研究和论证,适当进行跨市场或跨品 种套利操作,力争提高资产收益率,具体策略包括跨市场套利和跨 期限套利等。 4、现金管理策略 本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具有 较高的流动性要求,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资金面分析以及对申购赎 回变化的动态预测,通过回购的滚动操作和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搭 配,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在保持充分流动性的基础 上争取较高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 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注:无。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张戈 顾洪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10-65169885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guhongfeng@cgbchina.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4008308003 传真 0755-82021126 010-65169555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楼 713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 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 1 号院 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楼 2 号楼信托大厦 邮政编码 518048 100053 法定代表人 何如 王凯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phfund.com.cn 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42 (特殊普通合伙) 楼 注册登记机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 心第 43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数据和指标 本期已实现 149,606,489.91 88,364,691.05 43,843,467.04 收益 本期利润 149,606,489.91 88,364,691.05 43,843,467.04 本期净值收 2.2877% 2.0492% 2.5091% 益率 3.1.2 期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数据和指标 期末基金资 6,920,573,916.53 5,038,950,232.44 3,103,721,337.80 产净值 期末基金份 1.0000 1.0000 1.0000 额净值 3.1.3 累计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期末指标 累计净值收 13.6250% 11.0838% 8.8532% 益率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12 月 31 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4)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收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收 业绩比较基 阶段 益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益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5515% 0.0004% 0.0882% 0.0000% 0.4633% 0.0004% 过去六个月 1.0937% 0.0004% 0.1764% 0.0000% 0.9173% 0.0004% 过去一年 2.2877% 0.0005% 0.3500% 0.0000% 1.9377% 0.0005% 过去三年 7.0028% 0.0012% 1.0510% 0.0000% 5.9518% 0.001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13.6250% 0.0026% 1.6196% 0.0000% 12.0054% 0.0026% 至今 注:业绩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税后),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05 月 18 日生效。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 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注: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已按再投资形式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年度利润 年度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分配合计 备注 转实收基金 2021 年 149,546,170.28 - 60,319.63 149,606,489.91 - 2020 年 88,223,892.82 - 140,798.23 88,364,691.05 - 2019 年 43,779,384.58 - 64,082.46 43,843,467.04 - 合计 281,549,447.68 - 265,200.32 281,814,648.00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22 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 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大 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 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 10,287.51 亿元,管理 260 只公募基金、13 只全国社保投资组合、4 只基 本养老保险投资组合。经过 20 余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叶朝明先生,国籍中国,工商管理硕士, 13 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招商银行总 行,从事本外币资金管理相关工作;2014 年 1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 货币基金管理工作,现担任现金投资部总 经理、基金经理。2014 年 02 月至今担任 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 叶 朝 2017-05- 2021-08- 年 01 月至今担任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 明 基金经理 18 28 13 年 金基金经理,2015 年 07 月至今担任鹏华添 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01 月 至今担任鹏华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经理,2017 年 05 月至 2021 年 08 月担任 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06月至2021年08月担任鹏华盈余宝货 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06 月至今担 任 鹏 华 金 元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8 年 08 月至 2021 年 08 月担任鹏华 弘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8 年 09 月至 2021 年 08 月担任鹏华 兴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09 月至 2021 年 08 月担任鹏华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11 月至 2021 年 08 月担任鹏华弘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2月至2021 年 10 月担任鹏华弘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08 月至今担 任鹏华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经理,2019 年 10 月至今担任鹏华稳利短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 06 月至 2021 年 08 月担任鹏华中短债 3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1 年 07 月至今担任鹏华稳泰 30 天 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鹏华稳瑞中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鹏华稳华 90 天滚动持有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 12 月至 今担任鹏华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 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叶朝明先生 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 金经理发生变动,增聘夏寅为本基金基金 经理,叶朝明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方莉女士,国籍中国,工商管理硕士,15 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大连银行总行资金 运营部交易员。2013 年 02 月加盟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集中交易室债券交 易员、高级债券交易员;2016 年 07 月任 职于固定收益部,担任投资经理,现担任 现金投资部基金经理。2020 年 02 月至今 方莉 基金经理 2020-02- - 15 年 担任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 20 理,2021 年 07 月至今担任鹏华增值宝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 08 月至今担任 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 11 月至今担任鹏华稳华 90 天滚动持有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方莉女士 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 金经理发生变动,增聘夏寅为本基金基金 经理,叶朝明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夏寅先生,国籍中国,管理学硕士,10 年 夏寅 基金经理 2021-06- - 10 年 证券从业经验。2011 年 06 月加盟鹏华基 04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登记结算部基金会 计、高级基金会计,固定收益部业务助理、 研究员,现金投资部高级研究员、基金经 理助理。现任职于现金投资部,从事投研 相关工作。2021 年 06 月至今担任鹏华聚 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 06 月 至今担任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 理,2021 年 07 月至今担任鹏华兴鑫宝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 07 月至今担任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夏 寅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 基金基金经理发生变动,增聘夏寅为本基 金基金经理,叶朝明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养老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不同资产组合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管理活动均纳入公平交易管理,在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中制定公平交易的控制规则和控制活动,建立对公平交易的执行、监督及审核流程,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在投资研究环节:1、公司使用唯一的研究报告发布平台“研究报告管理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研究支持、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2、公司严格按照《股票库管理规定》、《信用债券投资与风险控制管理规定》,执行股票及信用产品出入库及日常维护工作,确保 相关证券入库以内容严谨、观点明确的研究报告作为依据;3、在公司股票库基础上,各涉及股票投资的资产组合根据各自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防范关联交易的原则分别建立资产组合股票库,基金经理在股票库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以及基金合同择股方式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4、严格执行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分管投资副总裁、基金经理等各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在交易执行环节:1、所有公司管理的资产组合的交易必须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集中交易室负责建立和执行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针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集中交易室应严格启用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交易系统则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由系统按照“未委托数量” 的比例对不同资产组合进行委托量的公平分配;如果相关基金经理坚持以不同的价格进行交易,且当前市场价格不能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交易系统自动按照“价格优先” 原则进行委托;当市场价格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则交易系统自动按照“同一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易”模式,进行公平委托和交易量分配;3、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需依据公司《股票投资交易流程》和《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的规定执行;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新股、新债申购及非公开定向增发交易需依据公司《新股申购流程》、《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 和《非公开定向增发流程》的规定执行,对新股和新债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在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1、为加强对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管理,杜绝利益输送、不公平交易等违规交易行为,防范日常交易风险,公司明确了关注类交易的界定及对应的监控和评估措施机制;所监控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关联交易、债券交易收益率偏离度、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异常、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交易等;2、将公平交易作为投资组合业绩归因分析和交易绩效评价的重要关注内容,发现的异常情况由投资监察员进行分析;3、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编写《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关注类交易监控执行情况、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析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需经公司基金经理、督察长和总经理签署。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 年全年 GDP 增速为 8.1%,两年平均增长 5.1%,基本实现预期目标。上半年经济增长保 持韧性,但结构上呈现不平衡的特征,生产持续好于消费。下半年以来,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较快下滑,消费表现疲弱,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年内疫情反复,在不同的防疫政策下,国内疫情控制相对较好,出口全年保持较高增速,成为重要的经济支撑点。社融方面,上半年受部分行业融资政策收紧的影响,社融增速从高位下行,政府债发行后置,四季度社融增速企稳,但结构欠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有待提升。通胀方面,PPI 阶段性冲高,一度引发通胀担忧,但随着供给端的逐渐恢复,四季度拐点已现。CPI 全年维持低位,核心 CPI 较为平稳,整体来看通胀压力有限。海外方面,美联储在前三个季度保持资产购买计划,随着美国就业市场逐渐恢复,四季度开始缩减资产购买计划,加速货币正常化步伐,以应对高企的通胀压力。人民币汇率小幅贬值,但整体预期平稳。 国内政策方面,积极的财政政策强调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货币政策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上半年是稳增长压力较小的窗口期,货币政策主要侧重于运用结构性工具,精准发力,投放流动性。下半年政策重心转向稳增长,加大跨周期调节,投放更加积极,7 月和 12 月两次全面降低存款准 备金率 0.5 个百分点,释放长期资金约 2.2 万亿元,12 月引导 1 年期 LPR 利率下降 5bp。全年来 看,除 1 月底货币市场利率出现大幅波动外,DR007 资金利率中枢基本围绕政策利率窄幅波动。 2021 年银行间 7 天回购利率全年均值为 2.33%,比 2020 年上升 10BP。债券市场方面,债券收 益率先上后下,整体呈现震荡下行趋势。其中 1 年期国开债收益率下行 24BP,1 年期 AA+短融收 益率则下行 57BP。 2021 年,本基金灵活调节剩余期限,在资产收益较高的节点,加大配置力度,适当增加杠杆水平,在保证组合流动性的情况下,努力提高组合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1 年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为 2.287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0.350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2 年,随着疫情常态化措施的推进,疫情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可能减弱,出口增速面临 下滑压力。政策重心转向稳增长,基建增速有望回升,经济增速预计保持在潜在增速附近。通胀压力可控,CPI 同比小幅上行,核心 CPI 维持平稳,PPI 逐渐回落。美联储继续货币正常化进程,节奏取决于通胀压力和就业形势的权衡,市场目前已经对美联储加息计入较强的预期。中美国债利差仍然保持在较高水平,人民币汇率预期稳定。国内货币政策以我为主,综合运用总量和结构性工具,保持货币信贷总量稳定增长。货币市场利率方面,在稳增长目标达成之前,央行将保持偏宽松的流动性环境,资金利率中枢围绕政策利率波动,整体维持在较低水平。 基于以上分析,本组合 2022 年将积极把握市场机会,灵活运用久期策略和杠杆策略,在严控风险的同时,力争增厚组合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着重开展了以下各项工作:1、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业务发展需求,不断优化现有的标准化业务流程体系,强调业务流程服务于加强风险防范和提升运营效率,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持续提升业务操作的系统化程度,并不断优化。 2、持续改进投资监控的方法与手段,保证基金投资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报告期内,在投资日常合规监控工作方面,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产品特点进一步完善了投资监控系统以提升投资监控效率;在实现交易价差分析、银行间交易分析、研究报告检查等专项检查工作定期化、日常化的基础上,公司多次开展有关内幕交易、未公开信息等重要内容的合规培训,进一步强化全体投研人员的合规意识。 3、规范基金销售业务,保证基金销售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报告期内,在基金募集和持续营销活动中,公司严格规范基金销售业务,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审查宣传推介材料,逐步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各项要求,并督促销售部门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主动违规行为。 4、开展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稽核 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开展了对信息技术管理、投资相关流程、员工行为、反洗钱业务、子公司管理和公司日常运作的定期监察稽核与专项监察稽核。监察稽核人员开展了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稽核,通过稽核发现,提高了公司标准化操作流程手册的执行效力,优化了标准化操作流程手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已制定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 本基金管理人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估值人员熟悉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和具体估值程序。估值流程中包含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由登记结算部、监察稽核部、各投资部门、研究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等成员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和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可与估值委员会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但不参与日常估值的执行。 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第三方定价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累计分配收益 149,606,489.91 元,利润分配金额、方式等符合相关法规和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 24521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鹏华聚 财通货币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 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 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 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鹏华聚财通货币基金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 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鹏华聚 财通货币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无。 鹏华聚财通货币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 任 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鹏华聚 财通货币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 划清算鹏华聚财通货币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 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鹏华聚财通货币基金的财务 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 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 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 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 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 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 任 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 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 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鹏华 聚财通货币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 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 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 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 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鹏华聚财通货 币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 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 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 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单峰 仲文渊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 2022 年 3 月 23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3,984,852,844.32 1,852,768,395.62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238,773,587.22 2,689,479,650.02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238,773,587.22 2,689,479,650.0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338,883,388.33 891,057,876.58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32,890,725.82 18,790,913.3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7,595,400,545.69 5,452,096,835.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70,121,857.86 409,948,974.99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650,591.03 1,180,563.06 应付托管费 305,664.94 218,622.78 应付销售服务费 1,528,325.01 1,093,113.95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56,144.33 58,418.00 应交税费 3,291.05 - 应付利息 547,914.38 89,389.41 应付利润 405,840.56 345,520.93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07,000.00 212,000.00 负债合计 674,826,629.16 413,146,603.1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6,920,573,916.53 5,038,950,232.44 未分配利润 7.4.7.1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6,920,573,916.53 5,038,950,232.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595,400,545.69 5,452,096,835.56 注: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元,基金份额总额 6,920,573,916.53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98,881,921.72 116,064,397.69 1.利息收入 198,549,859.17 115,050,822.5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97,262,138.53 50,294,381.68 债券利息收入 87,066,130.32 48,903,605.9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 - 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14,221,590.32 15,852,834.93 入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332,062.55 1,013,575.14 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332,062.55 1,013,575.1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7.4.7.13.5 - - 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7.4.7.17 - - 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 - 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7.4.7.18 - - 填列) 减:二、费用 49,275,431.81 27,699,706.64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7,882,152.76 11,809,198.08 2.托管费 7.4.10.2.2 3,311,509.72 2,186,888.37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16,557,548.94 10,934,442.66 4.交易费用 7.4.7.19 - - 5.利息支出 11,279,223.96 2,519,862.5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11,279,223.96 2,519,862.51 出 6.税金及附加 9,796.43 9,115.02 7.其他费用 7.4.7.20 235,200.00 240,2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49,606,489.91 88,364,691.05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49,606,489.91 88,364,691.05 号填列)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5,038,950,232.44 - 5,038,950,232.44 权益(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 149,606,489.91 149,606,489.91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1,881,623,684.09 - 1,881,623,684.09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115,544,864,920.95 - 115,544,864,920.95 购款 2.基金赎 -113,663,241,236.86 - -113,663,241,236.86 回款 四、本期向基金 - -149,606,489.91 -149,606,489.91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五、期末所有者 6,920,573,916.53 - 6,920,573,916.53 权益(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3,103,721,337.80 - 3,103,721,337.80 权益(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 88,364,691.05 88,364,691.05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1,935,228,894.64 - 1,935,228,894.64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88,588,316,939.67 - 88,588,316,939.67 购款 2.基金赎 -86,653,088,045.03 - -86,653,088,045.03 回款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 -88,364,691.05 -88,364,691.05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五、期末所有者 5,038,950,232.44 - 5,038,950,232.44 权益(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邓召明 邢彪 郝文高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 143 号文) 批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鹏华 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 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349,170,497.4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 本基金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募集,并提前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募集完毕。募 集期间净认购资金人民币 349,170,457.88 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人民币 39.52元,募集的有效认购份额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合计 349,170,497.40 份。上述募集资金已由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 532 号 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 围主要为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 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产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基金的审计报告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对于取得债券投资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 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为了避免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计价日采用投资组合的公允价值计算影子价格。当影子价格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投资组合价值。 计算影子价格时按如下原则确定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 1.00 元。由于申购和赎 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无。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如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确认当日的分红权益,而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确认当日的分红权益本基金以份额面值 1.00 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分配结转至应付收益科目,每日以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支付。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计算影子价格过程中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本基金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本基金在编制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时已采用该准则,该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 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4)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4,852,844.32 2,768,395.62 定期存款 3,980,000,000.00 1,850,000,000.00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 - - 内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3,980,000,000.00 1,850,000,000.00 其他存款 - - 合计 3,984,852,844.32 1,852,768,395.62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摊余成本 影子定价 偏离金额 偏离度 (%)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3,238,773,587.22 3,241,208,800.00 2,435,212.78 0.0352 合计 3,238,773,587.22 3,241,208,800.00 2,435,212.78 0.0352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合计 3,238,773,587.22 3,241,208,800.00 2,435,212.78 0.0352 项目 上年度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摊余成本 影子定价 偏离金额 偏离度 (%)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2,689,479,650.02 2,693,319,000.00 3,839,349.98 0.0762 合计 2,689,479,650.02 2,693,319,000.00 3,839,349.98 0.0762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合计 2,689,479,650.02 2,693,319,000.00 3,839,349.98 0.0762 注:(1)偏离金额=影子定价-摊余成本; (2)偏离度=偏离金额/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注:无。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338,883,388.33 - 合计 338,883,388.33 - 上年度末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200,000,000.00 - 银行间市场 691,057,876.58 - 合计 891,057,876.58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无。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1,316.94 4,465.25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31,376,297.47 10,084,416.73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 - 应收债券利息 1,433,804.93 8,135,456.82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79,306.48 566,574.54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应收出借证券利息 - - 其他 - - 合计 32,890,725.82 18,790,913.34 7.4.7.6 其他资产 注:无。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56,144.33 58,418.00 合计 56,144.33 58,418.00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预提费用 207,000.00 212,000.00 合计 207,000.00 212,000.00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5,038,950,232.44 5,038,950,232.44 本期申购 115,544,864,920.95 115,544,864,920.95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13,663,241,236.86 -113,663,241,236.86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6,920,573,916.53 6,920,573,916.53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 - - 本期利润 149,606,489.91 - 149,606,489.91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 - - 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149,606,489.91 - -149,606,489.91 本期末 - - -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月 1 日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43,614.24 99,372.37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97,215,401.65 50,169,257.01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3,122.64 25,752.30 其他 - - 合计 97,262,138.53 50,294,381.68 注:其他包含认/申购款利息收入、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风控金利息收入等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注:无。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 日 日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 债券(、债转股及债券 332,062.55 1,013,575.14 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 - - 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 - - 差价收入 合计 332,062.55 1,013,575.14 7.4.7.13.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 日 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 9,878,819,234.83 5,666,932,284.13 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 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 9,835,084,888.72 5,649,667,559.07 额 减:应收利息总额 43,402,283.56 16,251,149.92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332,062.55 1,013,575.14 7.4.7.13.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无。 7.4.7.13.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无。 7.4.7.13.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注:无。 7.4.7.14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无。 7.4.7.14.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注:无。 7.4.7.14.3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无。 7.4.7.14.4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无。 7.4.7.15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注:无。 7.4.7.15.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注:无。 7.4.7.16 股利收益 注:无。 7.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注:无。 7.4.7.18 其他收入 注:无。 7.4.7.19 交易费用 注:无。 7.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审计费用 78,000.00 83,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账户维护费 36,000.00 36,000.00 其他 1,200.00 1,200.00 合计 235,200.00 240,200.00 7.4.7.21 分部报告 无。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无。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 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2、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注:无。 7.4.10.1.2 债券交易 注:无。 7.4.10.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无。 7.4.10.1.4 权证交易 注:无。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无。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7,882,152.76 11,809,198.0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8,279,763.13 7,812,362.17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 0.27%,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7%÷当年天数。 2、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基金管理人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311,509.72 2,186,888.37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0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5%/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鹏华聚财通货币 广发银行 2,079.37 鹏华基金公司 96,308.10 合计 98,387.47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鹏华聚财通货币 广发银行 1,490.02 鹏华基金公司 37,609.12 合计 39,099.14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各关联方名称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 支出 - -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各关联方名称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 支出 广发银行 - 49,998,7 - - - - 86.36 注:与关联方之间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含回购)交易,该类交易均在正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而订立。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广发银行 404,852,844.32 3,593,336.58 2,768,395.62 885,539.04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无。(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 3,000,000.00 张广发银行的同 业存单,账面价值为 295,917,748.38 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5.87%).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本期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149,546,170.28 - 60,319.63 149,606,489.91 - 7.4.12 期末(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无。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670,121,857.86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价 112103060 21 农业银 2022 年 1 月 4 98.93 1,000,000 98,932,911.34 行 CD060 日 112108078 21 中信银 2022 年 1 月 4 99.21 1,087,000 107,841,667.04 行 CD078 日 112108155 21 中信银 2022 年 1 月 4 97.78 218,000 21,315,703.51 行 CD155 日 112108173 21 中信银 2022 年 1 月 4 97.49 87,000 8,481,217.39 行 CD173 日 112172075 21 宁波银 2022 年 1 月 4 99.14 398,000 39,459,298.10 行 CD295 日 190202 19 国开 02 2022 年 1 月 4 100.04 270,000 27,009,539.87 日 2103688 21 进出 688 2022 年 1 月 4 99.88 909,000 90,790,862.72 日 112111128 21 平安银 2022 年 1 月 6 99.05 1,000,000 99,045,085.83 行 CD128 日 112118290 21 华夏银 2022 年 1 月 6 99.02 624,000 61,790,753.07 行 CD290 日 112104015 21 中国银 2022 年 1 月 7 99.44 1,631,000 162,190,874.21 行 CD015 日 合计 7,224,000 716,857,913.08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低风险合理稳定收益品种。本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主要为债券投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将以上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使本基金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最佳的平衡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风险收益目标。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致力于全面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建立了从董事会层面到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和合规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基金管理人风险控制战略和控制政策、协调突发重大风险等事项;督察长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业务环节合法合规运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并可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直接报告;在公司内部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专职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部门、各业务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并适时提出整改建议。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银行,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下列表格列示中不含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等非信用债券投资。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A-1 - 100,045,979.16 A-1 以下 - - 未评级 50,014,989.85 - 合计 50,014,989.85 100,045,979.16 注:上述评级均由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从事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的评级机构作出。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注:无。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A-1 - - A-1 以下 2,782,633,785.16 2,323,996,597.75 未评级 - - 合计 2,782,633,785.16 2,323,996,597.75 注:上述评级均由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从事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的评级机构作出。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注:无。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注:无。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注:无。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或于约定开放日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设定流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包括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组合中变现能力较差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等。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附注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金融资产均能以合理价格适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670,121,857.86 元将在一个月内到期且计息 外,本基金所持有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7.4.13.3.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 注:无。 7.4.13.3.2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 年10 月 1 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监控基金平均剩余期限、平均剩余存续期限、高流动资产占比、持仓集中度、投资交易的不活跃品种(企业债或 短期融资券),并结合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变化予以实现。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240 天,且能够通过出售所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应对流动性需求;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不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 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 1.24%,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为113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为 113 天。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 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此外还持有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等利率敏感性资产,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通过“影子定价”对本基金面临的市场风险进行监控,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6 个月以内 6 个月-1 年 1-5 年 不计息 合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3,604,852,844.380,000,000.00 - - 3,984,852,844.32 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846,735,621.392,037,965.32 - - 3,238,773,587.22 9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38,883,388.33 - - - 338,883,388.33 应收利息 - - - 32,890,725.82 32,890,725.82 资产总计 6,790,471,854.772,037,965.32 - 32,890,725.82 7,595,400,545.69 55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650,591.03 1,650,591.03 应付托管费 - - - 305,664.94 305,664.9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670,121,857.86 - - - 670,121,857.86 款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528,325.01 1,528,325.01 应付交易费用 - - - 56,144.33 56,144.33 应付利息 - - - 547,914.38 547,914.38 应付利润 - - - 405,840.56 405,840.56 应交税费 - - - 3,291.05 3,291.05 其他负债 - - - 207,000.00 207,000.00 负债总计 670,121,857.86 - - 4,704,771.30 674,826,629.16 利率敏感度缺口 6,120,349,996.772,037,965.32 - 28,185,954.52 6,920,573,916.53 69 上年度末 6 个月以内 6 个月 1-5 年 不计息 合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 年 资产 银行存款 1,702,768,395.150,000,000.00 - - 1,852,768,395.62 6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689,479,650. - - - 2,689,479,650.02 0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91,057,876.58 - - - 891,057,876.58 应收利息 - - - 18,790,913.34 18,790,913.34 资产总计 5,283,305,922.150,000,000.00 - 18,790,913.34 5,452,096,835.56 22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180,563.06 1,180,563.06 应付托管费 - - - 218,622.78 218,622.7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409,948,974.99 - - - 409,948,974.99 款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093,113.95 1,093,113.95 应付交易费用 - - - 58,418.00 58,418.00 应付利息 - - - 89,389.41 89,389.41 应付利润 - - - 345,520.93 345,520.93 其他负债 - - - 212,000.00 212,000.00 负债总计 409,948,974.99 - - 3,197,628.13 413,146,603.12 利率敏感度缺口 4,873,356,947.150,000,000.00 - 15,593,285.21 5,038,950,232.44 23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该利率敏感性分析数据结果为基于本基金报表日组合持有债券资产的利率风险 状况测算的理论变动值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 假设 假定所有期限的利率均以相同幅度变动 25 个基点,其他市场变量均不发生变化。 此项影响并未考虑基金经理为降低利率风险而可能采取的风险管理活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动 上年度末 (2020 年 12 月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31 日 ) 市场利率下降25 个 2,641,874.91 2,251,725.68 基点 分析 市场利率上升25 个 -2,636,054.81 -2,247,343.52 基点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无重大其他价格风险。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注:无。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注: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公允价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为 0.0%, 因此除市场利率和外汇利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对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3.4.4 采用风险价值法管理风险 无。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3,238,773,587.22 元,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次的余额(2020 年 12 月 31 日: 第二层次 2,689,479,650.02 元,无第一或第三层次)。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20 年 12 月 31 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衔接规定,以及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证券 投资基金应当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已完 成了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财务报表潜在影响的评估。鉴于本基金业务的性质,新金融工具准则 预期不会对本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基金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追溯执行相关新规定,并采用准则允许的实务简便方法,调整期初所有者权益,2021年的比较数据将不作重述。 (3)除公允价值和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3,238,773,587.22 42.64 其中:债券 3,238,773,587.22 42.64 资产支持证 - - 券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38,883,388.33 4.4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 3,984,852,844.32 52.46 付金合计 4 其他各项资产 32,890,725.82 0.43 5 合计 7,595,400,545.69 100.00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7.37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670,121,857.86 9.68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 20%。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1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1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6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120 天。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 净值的比例(%) 1 30 天以内 10.41 9.68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2 30 天(含)—60 天 7.2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3 60 天(含)—90 天 24.5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4 90 天(含)—120 天 30.7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5 120 天(含)—397 天(含) 36.3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合计 109.28 9.68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29,415,429.87 1.8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76,709,382.34 4.00 其中:政策性 276,709,382.34 4.00 金融债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 50,014,989.85 0.72 资券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2,782,633,785.16 40.21 8 其他 - - 9 合计 3,238,773,587.22 46.80 剩 余 存 续 期 10 超过397天的 - - 浮 动 利 率 债 券 注:上表中,附息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8.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净值比例 (%) 1 2103688 21 进出 688 2,500,000 249,699,842.47 3.61 2 112104015 21 中国银行 2,000,000 198,885,192.17 2.87 CD015 3 112108078 21 中信银行 2,000,000 198,420,730.53 2.87 CD078 4 112172075 21 宁波银行 2,000,000 198,287,930.14 2.87 CD295 5 112111077 21 平安银行 1,500,000 149,366,604.09 2.16 CD077 6 112171252 21 东莞银行 1,000,000 99,205,397.52 1.43 CD185 7 112171397 21 广东顺德农商 1,000,000 99,198,001.19 1.43 行 CD143 8 112171392 21 贵阳银行 1,000,000 99,195,077.37 1.43 CD099 9 112171469 21 青岛农商行 1,000,000 99,187,654.74 1.43 CD210 10 112171557 21 广州农村商业 1,000,000 99,187,654.74 1.43 银行 CD118 8.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955%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354%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296% 8.7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注:无。 8.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1)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银行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2)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3)基金持有的附息债券、贴现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4)基金持有的买断式回购以协议成本列示,所产生的利息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回购期间对涉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资产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估值。回购期满时,若双方都能履约,则按协议进行交割。若融资业务到期无法履约,则继续持有现金资产,实际持有的相关资产按其性质进行估值; (5)基金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视同债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8.8.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07 月 14 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针对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违法 违规行为: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3.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对公司罚款人民币 353 万元。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04 月 08 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针对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业务严 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规行为,对公司罚款 50 万元。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04 月 26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针对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卡境外交易数 据存在迟报或漏报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公司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 6 万元。 2021 年 04 月 19 日,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针对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账户撤销超过期限报告;2.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3.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对公司警告,并处以罚款 61.5 万元。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30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针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被 挪用于缴纳土地款或土地收储;开发贷款支用审核不严;房地产贷款放款和支用环节审核不严;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房地产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票据业务开展不审慎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 275 万元,并责令该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2021 年 7 月 13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针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规定办理经常项 目外汇业务,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罚款 100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048476.65 元。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针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 业务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 30 万元,并责令该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2021 年 7 月 13 日,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针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违规为存款人多 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2.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3.占压财政存款;4.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5.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6.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宁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286.2 万元。 2021 年 6 月 10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针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销 售保险不规范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 25 万元,并责令该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针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 中心未对申领首张信用卡的客户进行亲访亲签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公司罚款 40 万元。 2021 年 9 月 29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针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违规办理转口贸易 收付汇 2.违规办理个人财产对外转移 3.违规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4.违规为境外个人购买境内理财产品 5.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6.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告的等资料7.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 8.违规开展外汇市场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公司决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 187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58 万元。 2021 年 5 月 10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针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 营中心 1.2016 年 5 月,该中心违规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2.2017 年 3 月,该中心违规向土地储备项目提供融资。3.2017 年 3 月,该中心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4.2016 年 5 月至 2018 年 5 月,该中心黄金份额租赁款违规用于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回购。5.2018 年 1 月,该中心虚增存款。6.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8 月,该中心向黄金产业链外企业提供实物黄金 租赁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 300 万元。 2021 年 5 月 28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针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用来 源于本行授信的固定资产贷款和黄金租赁融资的资金发放委托贷款,用于承接处置本行其他贷款风险;固定资产授信严重不审慎,贷款用途审查监控不到位,贷款资金挪用于借款人母公司归还股票质押融资;流动资金贷款用途审查监控不到位,贷款资金部分回流借款人用作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存单;固定资产贷款用途审查监控不到位,贷款资金部分回流借款人或借款人关联公司用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公司罚款人民币 210 万元。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8 日,青岛银保监局针对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贷款管理严重不 审慎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公司罚款人民币二百万元。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21 年 7 月 13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 违规投资企业股权;二、个别高管人员未经核准实际履职;三、监管数据漏报错报;四、违规向地方政府购买服务提供融资;五、违规变相发放土地储备贷款;六、向用地未获国务院批准的项目发放贷款;七、违规开展租金保理业务变相支持地方政府举债;八、租金保理业务基础交易不真实;九、向租赁公司发放用途不合规的流动资金贷款;十、违规向个别医疗机构新增融资;十一、个别并购贷款金额占比超出监管上限;十二、借并购贷款之名违规发放股权收购贷款;十三、违规向未取得“四证”的固定资产项目发放贷款;十四、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十五、授信额度核定不审慎;十六、向无实际用款需求的企业发放贷款导致损失;十七、突破产能过剩行业限额要求授信;十八、项目贷款未按规定设定抵质押担保;十九、贷款风险分类不审慎;二十、信贷资产买断业务贷前调查不尽职;二十一、向借款人转嫁评估费用;二十二、同业业务交易对手名单制管理落实不到位;二十三、贸易背景审查不审慎;二十四、对以往监管通报问题整改不到位,对公司处以罚款 7345.6 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7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其的如下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决定罚没 8761.355 万元。 主要违法行为: 一、向未纳入预算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发放贷款 二、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三、向无资金缺口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四、存款月末冲时点 五、为无真实贸易背景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六、贷款管理不严,信贷资金被挪用 七、票据贴现资金直接回流至出票人或其关联人账户 八、理财产品质押贸易融资业务风险控制有效性不足 九、超比例发放并购贷款 十、向未经备案的跨境并购业务提供并购贷款 十一、违规为私募股权基金收购境内企业发放并购贷款 十二、超授权期限办理汇出汇款融资业务 十三、与名单外交易对手开展同业业务 十四、违规为他行开立投融资性同业账户 十五、以同业返存方式不当吸收存款 十六、自营和代客理财业务未能实现风险隔离 十七、面向一般客户销售的理财产品投资二级市场股票 十八、未按规定向投资者充分披露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风险状况 十九、违规向四证不全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 二十、理财资金违规用于支付土地款或置换股东购地借款 二十一、理财资金违规用于土地储备项目 二十二、理财非标融资入股商业银行 二十三、理财非标融资用于商业银行注册验资 二十四、超授信额度提供理财非标融资 二十五、买入返售业务标的资产不合规 二十六、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搭售保险产品 二十七、单家分支行代销 3 家以上保险公司保险产品 二十八、主承销债券包销余券未通过风险处置专户处置 二十九、通过平移贷款延缓风险暴露 三十、债券投资业务未分类,表内人民币债券未计提减值准备 三十一、与资产管理公司合作设立有限合伙基金,不洁净转让不良资产 三十二、迟报案件信息 三十三、案件问责不到位 三十四、提供质价不符的服务 三十五、违规收取福费廷风险承担费 三十六、违规向部分已签约代发工资客户收取年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2021 年 10 月 8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针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分行如下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七)项,《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三) 项,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540 万元。 主要违法行为: 1.2017 年至 2020 年,该分行个人贷款 业务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2.2017 年至 2020 年,该分行发放部分首付款比例不符 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 3.2017 年至 2020 年,该分行部分个人贷款资金违规用于购房或违规 流入资本市场。 4.2019 年 1 月至 9 月,该分行某应付账款融资业务存在以贷收费的违规行 为。 5.2020 年 6 月,该分行某信用证议付融资款违规流入资本市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03 月 19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违法违规行 为:一、客户信息保护体制机制不健全;柜面非密查询客户账户明细缺乏规范、统一的业务操作流程与必要的内部控制措施,乱象整治自查不力;二、客户信息收集环节管理不规范;客户数据访问控制管理不符合业务“必须知道”和“最小授权”原则;查询客户账户明细事由不真实;未经客户本人授权查询并向第三方提供其个人银行账户交易信息;三、对客户敏感信息管理不善,致其流出至互联网;违规存储客户敏感信息;四、系统权限管理存在漏洞,重要岗位及外包机构管理存在缺陷,对公司罚款 450 万元。 2021 年 11 月 20 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针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违法行为:未依法申报 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对公司处以 50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 年 02 月 05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违法违 规行为:(一)发生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未报告 ;(二)制卡数据违规明文留存;(三)生产网络、分行无线互联网络保护不当;(四)数据安全管理较粗放,存在数据泄露风险;(五)网络信息系统存在较多漏洞;(六)互联网门户网站泄露敏感信息,罚款 420 万元。 以上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8.8.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32,890,725.82 4 应收申购款 -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32,890,725.82 8.8.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1、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流程主要包括:久期决策、期限结构策略、类属配置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其中久期区间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经理在设定的区间内根据市场情况自行调整;期限结构配置和类属配置决策由固定收益小组讨论确定,由基金经理实施该决策并选择相应的个券进行投资。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额比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例(%) 持有份额 (%) 5,611,584 1,233.27 30,159,702.40 0.44 6,890,414,214.13 99.56 9.2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序号 持有人类别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1 个人 14,204,195.03 0.21 2 个人 12,984,145.32 0.19 3 个人 10,263,270.59 0.15 4 个人 8,320,610.21 0.12 5 个人 8,124,253.27 0.12 6 个人 7,211,104.93 0.10 7 个人 7,179,340.11 0.10 8 个人 6,348,055.69 0.09 9 个人 5,609,073.86 0.08 10 个人 5,457,534.97 0.0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2,429.80 0.0000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投资、持有本基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0~10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注:1、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投资、持有本基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2、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 理的产品情况 注:无。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5 月 18 日) 349,170,497.40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038,950,232.44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15,544,864,920.9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13,663,241,236.86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 - 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920,573,916.53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原副总经理高阳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于 2021年 1 月 16 日离任。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王宗合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日期自 2021 年 1 月 28 日起;聘任梁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日期自 2021 年 1 月 28 日起。 报告期内,公司原副总经理苏波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于 2021年 7 月 24 日离任。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李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日期自 2021 年 7 月24 日起。 本公司已将上述变更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报告期内,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史际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离 任;聘任蒋毅刚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日期自 2021 年 4 月 22 日起。 基金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2021 年 1 月 5 日,本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由梁冰女士变更为胡 杰先生。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无。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 78,000.00 元,该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 5 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 占当期佣 券商名称 元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 佣金 金 备注 交总额的比例 总量的比 例 长江证券 1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 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2) 选择交易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选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租用交易单元的对象。我公司投研部门定期对所选定证券公司的服务进行综合评比,评比内容包括:提供研究报告质量、数量、及时性及提供研究服务主动性和质量等情况,并依据评比结果确定交易单元交易的具体情况。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券商租用交易单元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成交金额 回购 成交金额 证 比例 成交总额的 成交总额 比例 的比例 长江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143,000,000.00 100.00% - -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11.9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1 基金参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1 月 04 日 公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惠活动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2 基金参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1 月 04 日 定额申购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3 变更公告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1 月 16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0 年第 4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4 季度报告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1 月 22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5 变更公告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1 月 28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6 变更公告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1 月 28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7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2 月 06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包商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8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2 月 08 日 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旗下基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9 金中基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直销渠道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3 月 09 日 申购、赎回、转换旗下公募基金免除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相关费用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渠道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10 相关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3 月 22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0 年年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11 度报告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3 月 30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0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12 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3 月 30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13 基金参加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3 月 30 日 基金转换业务申购补差费率优惠活动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14 基金参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4 月 01 日 定额申购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1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4 月 10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16 基金参与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4 月 19 日 公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惠活动的公告 17 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1 年第 1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2021 年 04 月 21 日 季度报告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18 2021 年第 1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4 月 21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19 基金申购志特新材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4 月 23 日 的公告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20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4 月 26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21 说明书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5 月 14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22 料概要(更新)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5 月 14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23 基金参与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5 月 14 日 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2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6 月 04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变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25 更公告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6 月 04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26 料概要(更新)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6 月 09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27 说明书(2021 年第 1 号)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6 月 09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1 年第 2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28 季度报告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7 月 20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29 变更公告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7 月 24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30 变更公告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7 月 24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变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31 更公告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8 月 28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1 年中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32 期报告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8 月 30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33 料概要(更新)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9 月 01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34 说明书(2021 年第 2 号)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09 月 01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1 年第 3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35 季度报告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36 持有的债券调整估值的公告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晋城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37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38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可投资于北京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证券交易所股票的公告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39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2 月 04 日 示性公告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客服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40 电话服务的公告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人民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41 币直销资金专户的公告 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注:无。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注:无。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原文)。 13.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