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聚财通货币: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2019-12-27
鹏华聚财通货币
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27 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4 年 1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鹏华聚财通货币 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3 号)注册,进行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 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 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 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 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基金托管人信息截止日为 2019 年 5 月 17 日。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仅涉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 定的重大变更,即:(一)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相关内容发生变更;(二)变更基金 简称(含场内简称)、基金代码(含场内代码);(三)变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法定名称;(四)变更基金经理;(五)变更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率;(六)其 他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变更事项涉及上述一种或多种情形,具体事项请参考基金 管理人最近三个交易日内披露的关于上述重大变更的相关公告,其他内容请以上一次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3、设立日期:1998 年 12 月 22 日 4、法定代表人:何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6、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7、联系人:吕奇志 8、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 9、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 50%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7,350 49%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 1% 总 计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 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 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 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总裁。 孙煜扬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贵州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主任科员、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证券 交易所首任行政总监、香港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顾问。 Massimo Mazzini 先生,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意大利。曾在安达信 (Arthur Andersen MBA)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 CA AIPG SGR 投资总监、 CAAM AI SGR 及 CA AIPG SGR 首席执行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CAAM SGR)投资副总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集团(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投资方案部投资总监、Epsilon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psilon SGR)首席执行官,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 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现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市场及业务发展总监。 Andrea Vismara 先生,董事,法学学士,律师,国籍:意大利。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 事务所担任律师,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Credit Agricole Group)东方汇理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法务部、产品开发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治理与股权部工作,现在担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董事会秘书兼任企业事务部总经理,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企业服务部总经理。 周中国先生,董事,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深圳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定价中心经理助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深 圳金地证券服务部财务经理、资金财务总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 总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资金财务总部总经理兼人 力资源总部总经理。 史际春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安徽大学讲师、中国人民大学 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 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张元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曾任新疆军区干事、秘书、编辑,甘 肃省委研究室干事、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中国银监 会政策法规部(研究局)主任(局长)等职务;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7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兼党委副书记。 高臻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处长,负 责贷款管理和运营,项目涉及制造业、能源、电信、跨国并购;2007 年加入曼达林投资顾 问有限公司,现任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俞先生,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农信公司、正大财务公司 工作,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现任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长。 陈冰女士,监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会 计、上海营业部财务科副科长、资金财务部财务科副经理、资金财务部资金科经理、资金 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兼科经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等,现任国 信证券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兼资金运营部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 SANDRO VESPRINI 先生,监事,工商管理学士,国籍:意大利。先后在米兰军医院出 纳部、税务师事务所、菲亚特汽车发动机和变速器平台管控管理团队工作、圣保罗 IMI 资 产管理 SGR 企业经管部、圣保罗财富管理企业管控部工作、曾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 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管理和投资经理,现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 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负责人。 于丹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 师;2011 年 7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现任监察稽核部 总经理助理。 郝文高先生,职工监事,大专学历,国籍:中国。历任深圳奥尊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 金事业部副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2011 年 7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登记结算部总经理。 刘嵚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毕马威(中国)管理顾问公司 咨询顾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10 月加入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首席市场官兼市场发展部、北京分公司 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 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 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 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总裁。 高阳先生,党委副书记、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经济学硕士,国籍:中 国。历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 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裕泽基金经理、基金裕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现 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邢彪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校办 科员,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证券投资部处长、股权资产部 (实业投资部)副主任,并于 2014 年至 2015 年期间担任中国证监会第 16 届主板发审委专 职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 部监察稽核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督察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苏波先生,副总裁,管理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所副 所长、投资部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服务二部总监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永杰先生,纪委书记,督察长,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 局干部,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干部、秘书处副处级秘书、发行监管部副处长、人事教 育部副处长、处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督察长。 韩亚庆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主任科 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部副调研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总监,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 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叶朝明先生,国籍中国,工商管理硕士,11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招商银行 总行,从事本外币资金管理相关工作;2014 年 1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货币 基金管理工作,现担任现金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2014 年 02 月担任鹏华增值宝货币 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01 月担任鹏华安盈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07 月担任鹏华添 利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01 月担任鹏华添利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05 月担任鹏华 聚财通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06 月担任鹏华盈余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06 月 担任鹏华金元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08 月担任鹏华弘泰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09 月担任鹏华兴鑫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09 月担任鹏华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11 月担任鹏华弘泽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12 月担任鹏华弘康混合基金基金经 理, 2019 年 08 月担任鹏华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10 月担任鹏华稳 利短债基金基金经理。叶朝明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情况: 2014 年 02 月担任鹏华增值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01 月担任鹏华安盈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07 月担任鹏华添利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01 月担任鹏华添利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06 月担任鹏华盈余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06 月担任鹏华金元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08 月担任鹏华弘泰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09 月担任鹏华兴鑫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09 月担任鹏华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11 月担任鹏华弘泽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12 月担任鹏华弘康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08 月担任鹏华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10 月担任鹏华稳利短债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06 月至 2018 年 09 月 刘建岩先生 2017 年 05 月至 2019 年 12 月 李君女士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邓召明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 高阳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邢彪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韩亚庆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梁浩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鹏华新兴产业混合、鹏华研究精选 混合、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基金经理。 赵强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配置与基金投资部 FOF 投资副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信托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滨 成立时间:1988 年7月8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7亿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发展银行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363号 联系人:卢晓晨 联系电话:(010)65169644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是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我国首批 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部设于广东省广州市,注册资本197亿元。三十年来,广发银行 栉风沐雨,艰苦创业,以自己不断壮大的发展历程,见证了中国经济腾飞和金融体制改革 的每一个脚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发银行总资产2.36万亿元、总负债2.20万亿元、实现营业收 入593.20亿元、拨备前利润367.24亿元。 (二)主要人员情况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是从事资产托管业务的职能部门,内设客 户营销处、保险与期货业务处、增值与外包业务处、业务运行处、内控与综合管理处,部 门全体人员均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基金从业资格,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均具备研究生以上学 历。 部门负责人蒋柯先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从事托管工作二十年,托管经验丰 富。曾担任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业务运作中心副处长、全球资产托管处副处 长、全球资产托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等职务。曾被中国证券业协会聘任为证券投资基 金估值工作小组组长。2015年1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资格,任广发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 经理,2018年7月任广发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部门负责人梁冰女士,经济学博士,研究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产业经济研究处 副处长、金融法律研究处副处长、处长、广发银行总行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等职务,曾在 遵义市人民政府挂职1年。2018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资格,任广发银行资产托管部副 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业务,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09]363号。截至2018年12月末,托管 资产规模26,036.38亿元。建立了一只优秀、专业的托管业务团队,保证了托管服务水准在 行业的领先地位。建立了完善的产品线,产品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客户特定资产 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托管、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基金、信托 计划、银行理财产品、QDII托管、交易资金托管、专项资金托管、中介资金托管等,能为 托管产品提供全面的托管服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性规定、行业准则和行内有关 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 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下设资产托管部,是全行资产托管业务的管理和运营部门, 专设内控与综合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资产托管部建立了托管系统和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制度体系包含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 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 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 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 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运 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组合比 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 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 核查。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 资产托管业务基金监督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 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 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 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 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 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 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 502 室 电话:(010)88082426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张圆圆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大厦 801B 电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68 号新世界国贸大厦 I 座 1001 室 电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祈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 24 楼 07 单元 电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周樱 2、其他销售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 1)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333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333 号 法定代表人:谭运财 客户服务电话:0838-96836 网址:www.gwbank.com.cn 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1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甲 2 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联系人:陈泾渭 客户服务电话: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汤征程 客户服务电话:95594 网址:www.bosc.cn 5)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中心 A36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中心 A36 楼 法定代表人:顾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999-8800 网址:www.webank.com 6)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 1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 97 号 法定代表人:邢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16-96869 网址:www.cgnb.cn 7)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 28-38 号德力西大厦 1 幢 12-15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 28-38 号德力西大厦 1 幢 12-15 层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联系人:陈猛 客户服务电话:95188-3 网址:https://www.mybank.cn/ (2)证券公司销售机构 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何耀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 1-1 君泰国际 B 栋一层 3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林立 联系人:胡倩 客户服务电话:400-188-3888 网址:www.chinalin.com 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全国)/029-68918888(西安) 网址:www.cfsc.com.cn 5)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联系人:刘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0620 网址:www.sczq.com.cn 6)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 4 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 A 座 37 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夏旻 客户服务电话:95391/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3)第三方销售机构 1)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 号百度大厦 2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 号 法定代表人:梁志祥 联系人:王笑宇 客户服务电话:95055-9 网址:https://www.baiyingfund.com/ 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SOHO T3 A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戚晓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danjuanapp.com 3)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盈科中心东门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盈科中心东门 2 层 法定代表人:胡伟 联系人:陈铭洲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4)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总部 A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韩锦星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fund.jd.com 5)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 号 A 座 1505 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王国壮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68 网址:http://www.tdyhfund.com/Index 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于扬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联系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9)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朱了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1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陈铭洲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com 1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4)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联系人:李娟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1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1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邓爱萍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1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8)中欧钱滚滚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 729S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良友大厦 B301-305 法定代表人:许欣 联系人:屠帅颖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 网址:www.qiangungun.com 19)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具体名单详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 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 登记机构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联系电话:(0755)82021877 传真:(0755)82021165 负责人:范伟强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法定代表人:俞卫锋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会计师:许康玮、陈熹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运作方式及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率。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 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 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 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产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状况及政策, 分析资本市场资金供给状况的变动趋势,预测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在此基础上,综合 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风险状况,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 1、久期策略 结合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及利率预测分析,本基金将动态确定并调整基金组合平均剩余 期限。预测利率将进入下降通道时,适当延长投资品种的平均期限;预测市场利率将进入 上升通道时,适当缩短投资品种的平均期限。 2、类属配置策略 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根据各类货币市场工具的市场规模、信用等级、流动性、市 场供求、票息及付息频率等确定不同类别资产的具体配置比例。 3、套利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货币市场变动趋势、各市场和品种之间的风险收益差异的充分研究和论 证,适当进行跨市场或跨品种套利操作,力争提高资产收益率,具体策略包括跨市场套利 和跨期限套利等。 4、现金管理策略 本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具有较高的流动性要求,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资金面分析 以及对申购赎回变化的动态预测,通过回购的滚动操作和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搭配,动态 调整并有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在保持充分流动性的基础上争取较高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 资比例限制,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 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 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 (%) 1 固定收益投资 694,504,286.97 66.86 其中:债券 694,504,286.97 66.86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87,056,640.59 18.01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45,069,844.32 13.97 4 其他资产 12,044,889.50 1.16 5 合计 1,038,675,661.38 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4.55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69,662,295.20 19.54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 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发生日期 原因 调整期 值比例(%) 1 2019-02-01 36.42 - -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0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07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52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净值的比例(%) 例(%) 1 30 天以内 25.73 19.54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 - - 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2 30 天(含)—60 天 14.9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 - - 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3 60 天(含)—90 天 41.2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 - - 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4 90 天(含)—120 天 3.4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 - - 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5 120 天(含)—397 天 34.09 - (含)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 - - 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合计 119.42 19.54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9,998,145.22 4.6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9,998,145.22 4.61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29,584,808.45 26.44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424,921,333.30 48.94 8 其他 - - 9 合计 694,504,286.97 79.98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 -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注:上表中,附息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 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 债券数量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摊余成本(元) 产净值比 (张) 例(%) 1 011900650 19 中电信 SCP004 800,000 79,651,017.29 9.17 2 011900565 19 中远海发 SCP001 500,000 49,942,142.82 5.75 3 111889253 18 宁波银行 CD237 500,000 49,791,477.11 5.73 4 111903004 19 农业银行 CD004 500,000 49,726,537.37 5.73 5 111903011 19 农业银行 CD011 500,000 49,692,459.87 5.72 6 111905029 19 建设银行 CD029 500,000 48,530,460.16 5.59 7 111904011 19 中国银行 CD011 500,000 48,511,419.69 5.59 8 011900221 19 澜沧江 SCP003 300,000 30,001,077.67 3.46 9 120224 12 国开 24 300,000 29,987,452.63 3.45 10 111810419 18 兴业银行 CD419 300,000 29,849,999.73 3.44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 - 次数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2025%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447%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1148%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1)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银行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2)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 计提利息; (3)基金持有的附息债券、贴现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 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4)基金持有的买断式回购以协议成本列示,所产生的利息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 回购期间对涉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资产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估值。回购期满时,若双方都能 履约,则按协议进行交割。若融资业务到期无法履约,则继续持有现金资产,实际持有的 相关资产按其性质进行估值; (5)基金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视同债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 初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如是,还应对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 做出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3)其他资产构成 序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号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272,219.18 3 应收利息 1,740,970.32 4 应收申购款 31,700.00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2,044,889.50 (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1、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流程主要包括:久期决策、期限结构策略、类属配置策略和个券 选择策略。其中久期区间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经理在设定的区间内根据 市场情况自行调整;期限结构配置和类属配置决策由固定收益小组讨论确定,由基金经理 实施该决策并选择相应的个券进行投资。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 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其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业绩比较基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1-3 2-4 1 标准差 2 准收益率 3 准差 4 2017 年 05 月 18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2.6391% 0.0011% 0.2186% 0.0000% 2.4205% 0.0011% 31 日 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8 3.4584% 0.0028% 0.3500% 0.0000% 3.1084% 0.002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9 0.6785% 0.0024% 0.0863% 0.0000% 0.5922% 0.0024% 年 03 月 31 日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6.9094% 0.0026% 0.6549% 0.0000% 6.2545% 0.0026% 年 03 月 31 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7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 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 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 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本基金自2019 年2 月18 日起,结束对销售服务费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销售服务费 率恢复为0.25%。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率 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为确保基 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 金总份额的 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出基金总份额 1%的部分)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 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 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1)当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 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 (2)当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的,且本基 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 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偏离度为负时。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 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 本基金管理人原公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内容。 2、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