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势企业基金:2020年第4季度报告
2021-01-21
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 月 21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 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10 月 0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05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3 月 19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214,270.42 份
投资目标 在中国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深度挖掘具备竞争优势的优质企业进行
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门
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运用宏观经济模型
(MEM)做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价,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
提出资产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股票投资主要遵循“自下而上”的个股投
资策略,利用基金管理人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对企业内在价值进
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进一步挖掘出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进
行投资。
3、债券投资策略: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
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
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80%+中证全债指数×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
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
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0 年 10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7,692,616.66
2.本期利润 74,814,719.81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7642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14,753,917.03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4.13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22.49% 1.10% 11.08% 0.79% 11.41% 0.31%
过去六个月 50.56% 1.05% 20.01% 1.08% 30.55% -0.03%
过去一年 73.32% 1.24% 22.48% 1.14% 50.84% 0.10%
过去三年 128.30% 1.41% 28.29% 1.07% 100.01% 0.34%
过去五年 157.08% 1.46% 37.57% 1.00% 119.51% 0.46%
自基金合同 313.90% 1.72% 125.02% 1.19% 188.88% 0.53%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 60%-95%投资于股票资产,其中,投资于具备竞争优势的公司股票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将基金资产的 5%-40%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其中,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4 年 3 月 1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
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均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经济学硕士,CFA。2007 年至 2010 年担
任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风险管理经理。
江科宏 本基金的 2015 年 5 月 28 - 13 年 2011 年 2 月重新加入本公司,担任研究
基金经理 日 部研究员,自 2012 年 6 月起先后担任股
票投资部基金经理、量化及 ETF 投资部基
金经理,现任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1 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公司旗下指数基金因指数成份股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
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交易所证券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和银行间债券 5 日内反向交易,但结合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0 年 11 月工业增加值累计上涨 2.8%,12 月 PMI 指数逐步回升到 51.9,宏观经济在疫情得
到控制后逐步复苏。11 月 PPI 同比下降 1.5%,环比上涨 0.5%;11 月 CPI 同比下降 0.5%,通胀预
期平稳。货币政策追求正常化,11 月 M2 增速 10.7%,社会融资总额增加 13.6%,对实体经济的支
持力度依然较大;11 月末外汇储备 3.17 万亿美元,汇率呈现震荡升值趋势。房地产行业逐步复
苏,70 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同比上涨 4.0%,截至 11 月的全国房地产销售面积累计同比上升 1.3%,销售额累计同比上升 7.2%。疫情或许不会改变房地产自身周期,因城施策下的限购、限贷、限售政策,以及居民的购买力限制,在产业发展较好、人口流入的区域房地产周期波动将更加缓和。
2020 第四季度市场有所分化,创业板指数上涨 15.21%,沪深 300 指数上涨 13.6%,消费和新
能源股票表现优异,科技类股票整体表现不佳。长期看,真正具备竞争力、高质量的公司长期收益率是能够战胜市场指数的。本基金在市场震荡时维持了充裕的流动性,继续在更多行业中寻找具备竞争优势的高质量公司;组合在本季度做了适度调整,增持了医药行业,基金业绩表现稳健,好于业绩基准。
疫情对经济的短期冲击逐步减弱,优秀公司在面对挑战、应对疫情的过程中,进一步扩大了竞争优势,为疫情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增强了我们长期投资于高质量公司的信心。我们预计经济在积极财政政策支持下会逐步复苏,但面临的内外部压力依然很大;长期来看,改革创新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在产业升级的背景下,我们对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持较为乐观的态度。
流动性整体趋向正常,组合估值很难进一步扩张,组合将继续维持均衡配置。我们会继续保持自下而上的选股风格,根据公司竞争优势、行业集中度、长期成长和估值等因素调整组合,在更多行业中寻找具备竞争优势的公司,更加注重公司质地,相信高质量公司能够穿越周期,为长期投资人带来超额回报。行业配置方面主要看好食品饮料、必选消费、医药等长期受益于产业创新和消费升级的行业,以及其他具备竞争优势的金融、周期、科技类行业龙头。
我们相信,只有企业创造的价值才是股票投资获利的根本来源;本基金将继续专注于做高质量优质公司的超长期股东,凭借深度研究,将投资收益深植于企业的成功和组合的风险管理之上。我们将继续在自身能力圈范围以内,严格执行投资流程,维持稳定的投资风格,在更多行业中自下而上的挑选资本回报率高、具备竞争优势的高质量公司,分散持股,长期投资,力争通过分享企业价值来获取良好的长期投资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0 年 4 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2.4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1.0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73,620,901.01 88.11
其中:股票 373,620,901.01 88.11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2,067,311.60 5.20
其中:债券 22,067,311.60 5.2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6,864,297.88 6.34
8 其他资产 1,482,071.58 0.35
9 合计 424,034,582.07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50,977,539.29 60.5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16,322.72 0.0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5,453.68 0.0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35,108.35 0.08
J 金融业 38,496,757.50 9.28
K 房地产业 8,975.14 0.0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47,350.00 0.2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5,649.20 0.0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5,634.53 0.01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12,783,807.00 3.08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70,067,789.99 16.89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513.61 0.00
S 综合 - -
合计 373,620,901.01 90.08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14,582 29,134,836.00 7.02
2 603882 金域医学 200,031 25,627,971.72 6.18
3 600763 通策医疗 84,283 23,305,935.16 5.62
4 002311 海大集团 353,800 23,173,900.00 5.59
5 600887 伊利股份 513,724 22,793,933.88 5.50
6 600276 恒瑞医药 203,821 22,717,888.66 5.48
7 300760 迈瑞医疗 53,275 22,695,150.00 5.47
8 603899 晨光文具 255,459 22,623,449.04 5.45
9 002142 宁波银行 640,125 22,622,017.50 5.45
10 603288 海天味业 111,719 22,404,128.26 5.40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2,065,311.60 0.50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002,000.00 4.8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002,000.00 4.82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2,067,311.60 5.32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200201 20 国开 01 200,000 20,002,000.00 4.82
2 019640 20 国债 10 20,680 2,065,311.60 0.50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 、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 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股票代码:002142)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20〕48 号)。其因授信业务未履行关系人回避制度、贷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30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 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宁波银行进行了投资。
2、国家开发银行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0〕67 号)。其因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 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规定,被处以罚款 488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 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国家开发银行债券进行了投资。
3、其余八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6,668.3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84,293.94
5 应收申购款 951,109.2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82,071.58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7,291,725.04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5,012,119.08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2,089,573.70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214,270.42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更新招募说明书等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基金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并在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中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本次修订属于法律法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修订自
2020 年 11 月 4 日起正式生效。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发布的《景
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优势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