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12邵城投”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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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12 邵城投”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持有的“12 邵城投”(代码:122565)2014 年 12 月 23 日在交易所的收盘价格严重偏离债 券价值。为使持有该债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 2008 年 9 月 12 日下 发的[2008]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的估值政策 和程序,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本公司决定 2014 年 12 月 23 日起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持有的“12 邵城投”按照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估值,自其交易所收盘价体现公允价值 特征后,将再按当日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 注。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