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恢复采用收盘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2014-12-23
景顺优势企业混合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恢复采用收盘价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2008]38 号)的相关规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 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 2014 年 12 月 22 日起,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长期停牌 股票长园集团(证券代码:600525)恢复使用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