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壹诺宝:关于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6-08-25
关于修改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10月28日证监许可〔2013〕1359号文核准募集,于2013年12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根据中国证监会2015年12月11日颁布的《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约定,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8月25日起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改。该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事项为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变更修订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cfund.com.cn)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