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之星基金:2023年第4季度报告
2024-01-22
景顺成长之星股票
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0 月 0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04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2 月 13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2,017,495.02 份 投资目标 在中国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深度挖掘具备未来增长潜力的产业趋势 和受益企业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门 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运用宏观经济模型 (MEM)做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价,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 提出资产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股票投资主要遵循“自下而上”的个股投 资策略,利用基金管理人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对企业内在价值进 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进一步挖掘出质地优秀,未来预期成长性良好 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3、债券投资策略: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 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 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90%+中证全债指数×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 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 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3 年 10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6,042,380.13 2.本期利润 -18,319,035.51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304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49,415,342.95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3.86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较基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3.25% 0.79% -6.18% 0.71% 2.93% 0.08% 过去六个月 -11.08% 0.77% -9.45% 0.76% -1.63% 0.01% 过去一年 -4.40% 0.79% -9.77% 0.76% 5.37% 0.03% 过去三年 -4.33% 1.17% -30.09% 1.00% 25.76% 0.17% 过去五年 182.62% 1.39% 15.93% 1.09% 166.69% 0.30% 自基金合同 286.90% 1.65% 47.72% 1.24% 239.18% 0.41%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 80%-95%投资于股票资产,其中,投资于成长性良好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将不超过 20%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3 年 12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 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招商基金研究部研究 员、高级研究员、国际业务部高级研究员。 周寒颖 本基金的 2020年5 月21 - 17 年 2015 年 7 月加入本公司,担任研究部高 基金经理 日 级研究员,自 2016 年 6 月起担任国际投 资部基金经理。具有 17 年证券、基金行 业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9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 2023 年四季度,国内方面,经济较三季度有所走弱,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两年复合同比持续下行,房地产销售和投资增速较弱,受制造业投资提速的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有所提升,出口方面,受海外高利率压制,出口动能尚未明显回升。通胀方面,核心 CPI 疲软,内需不足是主要矛盾。货币政策方面,流动性较上季度末有所宽松。 海外方面,核心 PCE 价格的 6 个月环比折年增速回落至 1.9%,达到美联储的目标水平。制造 业方面,海外制造业 PMI 保持在收缩区间;服务业方面,就业市场降温,薪资增速回落,服务业 通胀压力缓解。联储 12 月 FOMC 决议如期暂停加息,鲍威尔表示本次会议讨论了降息时点问题,释放了降息信号。 2023 年四季度,经济阶段性走弱,国内股票市场下跌,上证指数下跌 4.36%,沪深 300 下跌 7%,创业板指下跌 5.62%。 在中国经济转型背景下,深度挖掘具备未来增长潜力的产业趋势和受益企业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是成长之星基金的投资目标。从行业成长空间、业绩增速与估值匹配度、预期差三个角度选择,四季度我们对几个行业进行了一定调整:增加医药生物、国防军工、煤炭、交通运输、传媒,减持电子、通信、石油石化。仓位略有提高。从交易拥挤的领域转向持仓低、估值低、预期低的领域。 从最新的经济数据来看,经济下滑的态势初步得到逆转并回升向上,经济的阶段性底部或许已经得到确认,但是经济反弹向上的动力仍需持续观察。展望 2024 年,货币政策或进一步宽松降低实体融资成本,为经济的企稳复苏提供更多支持。股票方面,当前 A 股估值处于历史相对低位,后续我们的持仓依然会围绕以下几个方向去寻找细分领域的投资机会:出口高增长的具备全球竞争力的制造业龙头企业,顺应人口老龄化需求的医药行业,有确定性成长且具备估值性价比的科技行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3 年 4 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2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1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485,041,845.99 87.61 其中:股票 485,041,845.99 87.61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7,653,517.52 12.22 8 其他资产 942,469.53 0.17 9 合计 553,637,833.04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8,647,264.20 1.57 B 采矿业 35,701,786.96 6.50 C 制造业 359,620,108.14 65.4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4,613,946.19 0.84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1,533,819.58 3.92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5,617,507.04 4.66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58.00 0.0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5,792,194.06 4.69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932.82 0.0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3,503,229.00 0.64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485,041,845.99 88.28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600150 中国船舶 1,129,700 33,258,368.00 6.05 2 300037 新宙邦 586,280 27,731,044.00 5.05 3 600066 宇通客车 1,937,000 25,665,250.00 4.67 4 603259 药明康德 306,760 22,319,857.60 4.06 5 600026 中远海能 1,758,400 21,522,816.00 3.92 6 600060 海信视像 1,016,590 21,246,731.00 3.87 7 000403 派林生物 687,200 18,719,328.00 3.41 8 002465 海格通信 1,382,400 17,763,840.00 3.23 9 600183 生益科技 957,900 17,539,149.00 3.19 10 600690 海尔智家 814,964 17,114,244.00 3.11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浦东海事局的处罚。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上述主体所发行证券进行了投资。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56,480.9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725,295.72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60,692.88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942,469.53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41,373,192.89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9,669,006.83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9,024,704.70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2,017,495.02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