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之星基金:2022年第2季度报告
2022-07-21
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2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 年 7 月 21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04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2 月 13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5,205,873.45 份
投资目标 在中国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深度挖掘具备未来增长潜力的产业趋势
和受益企业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门
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运用宏观经济模型
(MEM)做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价,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
提出资产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股票投资主要遵循“自下而上”的个股投
资策略,利用基金管理人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对企业内在价值进
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进一步挖掘出质地优秀,未来预期成长性良好
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3、债券投资策略: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
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
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90%+中证全债指数×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
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
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2 年 4 月 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057,917.92
2.本期利润 36,528,225.26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519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58,384,030.18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4.35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8.28% 1.39% 5.75% 1.29% 2.53% 0.10%
过去六个月 -7.63% 1.36% -8.06% 1.31% 0.43% 0.05%
过去一年 1.28% 1.32% -12.23% 1.12% 13.51% 0.20%
过去三年 139.92% 1.51% 17.56% 1.14% 122.36% 0.37%
过去五年 169.28% 1.55% 23.86% 1.14% 145.42% 0.41%
自基金合同 335.70% 1.75% 86.46% 1.30% 249.24% 0.45%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 80%-95%投资于股票资产,其中,投资于成长性良好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将不超过 20%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3 年 12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
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金融学硕士。曾任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
本基金的 2020年5 月21 所高级分析师。2015 年 5 月加入本公司,
邓敬东 基金经理 日 - 11 年 担任研究部研究员,自 2020 年 5 月起担
任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具有 11 年证券、
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招商基金研究部研究
本基金的 2020年5 月21 员、高级研究员、国际业务部高级研究员。
周寒颖 基金经理 日 - 16 年 2015 年 7 月加入本公司,担任研究部高
级研究员,自 2016 年 6 月起担任国际投
资部基金经理。具有 16 年证券、基金行
业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10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疫情可控、稳增长加码的宏观背景下,防疫政策边际放松趋势明确,将进一步带动消费及出行需求复苏。受益于复工复产、稳增长以及平台经济政策纠偏,A 股及港股市场 5、6 月份反弹
明显。考虑到目前港股市场估值仍处于历史低位,将持续受益于 A 股流动性外溢。7 月份,A 股及港股市场将迎来二季度业绩前瞻,可聚焦基本面有韧性及边际反转的投资机会。海外市场方面,美国通胀数据见顶回落,叠加 6 月份美联储 75bps 加息落地,进一步印证我们对加息节奏见顶的判断,预计下半年外围市场流动性环境将得到改善。综上而言,在港股及中概股市场,持续看好互联网、医药及医疗服务等超跌反弹的投资机会;在 A 股市场,重点关注及布局消费、军工、新能源等成长行业的反弹机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2 年 2 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8.2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5.7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413,191,095.41 89.74
其中:股票 413,191,095.41 89.74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6,991,538.22 10.21
8 其他资产 259,834.70 0.06
9 合计 460,442,468.33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7,741,092.89 1.69
C 制造业 315,587,878.60 68.8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30,720.90 0.0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1,880.98 0.0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7,616,734.34 6.02
J 金融业 37,407,129.26 8.16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693,086.00 2.5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2,870,332.62 2.81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1,741.22 0.01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80,498.60 0.04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413,191,095.41 90.14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600519 贵州茅台 10,700 21,881,500.00 4.77
2 600887 伊利股份 532,800 20,752,560.00 4.53
3 000733 振华科技 143,700 19,538,889.00 4.26
4 300059 东方财富 624,452 15,861,080.80 3.46
5 300699 光威复材 244,612 14,400,308.44 3.14
6 600765 中航重机 429,380 13,817,448.40 3.01
7 002271 东方雨虹 260,600 13,413,082.00 2.93
8 688111 金山办公 66,324 13,073,786.88 2.85
9 688016 心脉医疗 65,814 12,821,225.34 2.80
10 000858 五粮液 59,700 12,055,221.00 2.63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58,137.3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01,697.39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259,834.70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87,109,476.27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32,118,324.06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4,021,926.88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5,205,873.45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者 序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类 的时间区间 份额 份额 份额 (%)
别
机 1 20220425-20220519 -24,166,271.578,698,486.0115,467,785.56 14.70
构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