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新城控股”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新城控股” 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 指导意见》等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19 年 7 月 4 日起,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新城 控股(601155)进行估值调整,估值价格调整为 31.12 元。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其后续经营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合理评估,必要 时将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   待上述股票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 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 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