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成长基金:2018年第4季度报告
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4季度报告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21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0411 交易代码 0004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月2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506,620.47份 本基金基于企业内在价值进行投资,通过对企业的 基本面、经营状况和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深入研究, 投资目标 选择出质地优秀、未来预期成长性良好的公司进行 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 期稳定增值。 1、资产配置: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 据以及投资部门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 势的综合分析,运用宏观经济模型(MEM)做出对于 宏观经济的评价,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 提出资产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后形成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方案。 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股票投资主要遵循“自下 而上”的个股投资策略,利用我公司股票研究数据 库(SRD)对企业内在价值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 进一步挖掘出质地优秀、未来预期成长性良好的上 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3、债券投资策略: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 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 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 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90%+中证全债指数×10%。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程 风险收益特征 度较高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 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18年10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3,882,138.37 2.本期利润 -10,575,306.87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333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3,258,618.74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2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① ④ 过去三个月 -12.70% 1.48% -10.96% 1.47% -1.74% 0.01%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80%-95%投资于股票资产,其中投资于质地优秀、未来预期成长性良好的上市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4年1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均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其他指标 无。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理学硕士。曾担任安 信证券风险管理部风 险管理专员。 本基金的 2017年 2012年3月加入本公 徐喻军 基金经理 12月5日 - 8年 司,担任量化及 ETF投资部ETF专员 职务;自2014年 4月起担任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 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12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但结合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11月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长6.3%,增速持续下滑。12月PMI指数49.4,景气指数继续回落。11月PPI同比上涨2.7%,环比下跌0.2%;11月CPI同比上涨2.2%,环比下跌0.3%。4季度开始经济数据逐步走弱,投资和消费增长都出现下滑,贸易战有所缓和,但出口订单数据仍有下行压力,年底通胀明显回落。11月M2增速回落至8.0%,M1增速回落至1.5%。11月末外汇储备降至3.06万亿美元,小幅回升86亿美元。美联储年内第四次加息,央行继续维持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通过降准以及TMLF操作,释放流动性的同时,加大了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受经济下滑、美联储加息、贸易战等因素影响,市场信心疲弱,4季度沪深300、中证 500和创业板指分别下跌12.45%、13.18%和11.39%。本基金坚持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选股思路,重点关注估值合理、业绩表现稳健并且成长潜力较高的公司。 展望2019年第一季度,国内经济存在较大的下行压力,本轮宽货币至宽信用的传导需要更长时间,基建、地产投资增速都存在回落压力,中美贸易冲突虽有所缓和,对进出口的负面影响仍有待进一步观察。随着稳经济政策的陆续出台,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将会适度扩张,支持实体经济,市场情绪会逐步平稳。目前大部分公司的估值已经接近历史底部,继续下跌空间有限。长期来看,改革创新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在供给侧改革和产业升级的背景下,我们对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持较为乐观的态度。本基金操作思路上,依然以基本面选股为主,坚持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选股思路,重点把握细分行业和个股的投资策略,重点关注估值合理、盈利能力强、成长潜力高的公司,力争获取长期投资回报。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年4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7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96%。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66,893,915.98 90.64 其中:股票 66,893,915.98 90.64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884,459.64 9.33 8 其他资产 23,304.29 0.03 9 合计 73,801,679.91 100.00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400,268.00 0.55 B 采矿业 1,221,681.00 1.67 C 制造业 27,215,262.28 37.1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D 应业 648,088.00 0.88 E 建筑业 3,439,216.00 4.69 F 批发和零售业 2,732,027.00 3.73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94,263.00 1.77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1,165,662.00 1.59 业 J 金融业 22,582,592.00 30.83 K 房地产业 4,379,598.00 5.98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64,282.00 0.63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3,015.00 0.02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19,360.00 0.3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394,473.70 0.54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24,128.00 0.99 S 综合 - - 合计 66,893,915.98 91.31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97,400 5,464,140.00 7.46 2 601166 兴业银行 221,700 3,312,198.00 4.52 3 000651 格力电器 90,900 3,244,221.00 4.43 4 601818 光大银行 663,000 2,453,100.00 3.35 5 600031 三一重工 281,100 2,344,374.00 3.20 6 601229 上海银行 194,100 2,171,979.00 2.96 7 601688 华泰证券 132,100 2,140,020.00 2.92 8 600585 海螺水泥 56,900 1,666,032.00 2.27 9 601288 农业银行 458,600 1,650,960.00 2.25 10 601618 中国中冶 477,500 1,485,025.00 2.03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技术指标等因素。 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1、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股票代码:601818)于2018年11月9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0号)。其因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以误导方式违规销售理财产品、以修改理财合同文本或误导方式违规销售理财产品、违规以类信贷业务收费或提供质价不符的服务、同业投资违规接受担保、通过同业投资或贷款虚增存款规模,违反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等,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00万元,罚款1020万元,合计1120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光大银行进行了投资。 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股票代码:601229)因对底层资产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投资投前尽职调查严重不审慎,部分理财资金用于增资和缴交土地出让金,与合同约定用途不一致的问题,于2018年1月4号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监罚决字(2018)1号),被处以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万 元。因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执行监督不力,于2018年10月08日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监罚决字(2018)49号),被处以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因信贷业务违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八)项,于2018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监罚决字(2018)54号),被处以责令改正,罚没合计1091460.03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上海银行进行了投资。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股票代码:601166)于2018年04月19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号)。其因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流转信贷资产;信息披露及资料、文件等上报违规;违规办理同业业务;从事账外经营;未经任职资格审查或核准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席代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违规等,违反了《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5870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兴业银行进行了投资。 4、其余七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004.5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426.36 5 应收申购款 16,873.4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3,304.29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8,295,686.26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2,803,210.36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592,276.15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506,620.47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 者类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 别 序号 到或者超过20%的时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比 间区间 机构 1 20181001--20181231 35,841,397.85 - - 35,841,397.85 45.08%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 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8.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