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4-07-02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添富双利增
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7月3日起,汇添富
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并
相应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
下:
一、增设D类基金份额类别
1、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A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本基金A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其中,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00406,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00407,D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21772。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
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收费方式、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
别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申购费:
本基金A类和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见下表,其中特定投资群体适用下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适用下表一般申购费率:
A类、D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00% 0.10%
100万元≤M<200万元 0.80% 0.08%
200万元≤M<500万元 0.40% 0.04%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端申购费。
3、赎回费: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按A类、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天 1.5%
7天≤N<30天 0.75%
30天≤N<365天 0.10%
365天≤N<730天 0.08%
730天≤N<1095天 0.06%
N≥1095天 0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按D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天 1.5%
7天≤N<30天 0.75%
N≥30天 0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最高不超过0.4%。
5、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线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通过除直销机构以外的销售机构网点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因增设D类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同时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修订内容要点详细见
附件,上述修订内容自2024年7月3日起生效。
3、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相关内容。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99fund.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日
附件: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文件的修订内容要点
一、《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内容要点:
(1)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第八条“基金份额类别”修改为: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
1、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3、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分别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收费方式、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
别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第二条“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第3点“销售服务费”修改为:
“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3)根据本基金本次增设D类基金份额而对《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作出的其他必要修改。
二、《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要点: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同时将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五条“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修改为:
“投资者通过除直销机构以外的销售机构网点申购本基金A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线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A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
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0.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发起赎回。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限制。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条“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修改为: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申购D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其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对于A类、D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本基金申购费率见下表,其中特定投资群体适用下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适用下表一般申购费率:
A类、D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00% 0.10%
100万元≤M<200 0.80% 0.08%
万元
200万元≤M<500 0.40% 0.04%
万元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 按笔收取,1000元/
笔 笔
C类基金份额
申购费率为零
4、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表: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按A类、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A类、C类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天 1.5%
7天≤N<30天 0.75%
30天≤N<365天 0.10%
365天≤N<730天 0.08%
730天≤N<1095天 0.06%
N≥1095天 0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按D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D类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天 1.5%
7天≤N<30天 0.75%
N≥30天 0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三、根据《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对应内容进行其他一致
性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