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新兴成长:关于易方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2019-12-31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基 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易方 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易方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本次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 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的规定。 二、上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事宜自2019年12月31日起生效,修订 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 http://www.efunds.com.cn )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 书时一并更新相关内容。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2.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1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 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 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 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 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 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附件:《易方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 说明》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 附件:易方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 说明 一、基金合同 章 原文 修订 节 全 临时公告披露时限:“2 个工作日内” 临时公告披露时限:“2 日内” 文 全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文 第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一 原则 原则 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分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前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言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 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称“《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 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 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 6、招募说明书:指《易方达新兴成 6、招募说明书:指《易方达新兴成长 一 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部 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书》及其更新 分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易方达新 前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 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言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和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释 51、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 义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其他媒体 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 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等媒介 第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3 章 原文 修订 节 六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 部 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 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 分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 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 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 金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 份 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 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 额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 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 的 的申购与赎回。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申 购 与 赎 回 第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六 途 途 部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分 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 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 基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金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份 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 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 额 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的 申 购 与 赎 回 第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六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部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分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 基 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 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 金 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份 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并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额 的 申 购 与 赎 回 第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4 章 原文 修订 节 七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部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分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基 3 号 4004-8 室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金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合 设立日期:2001 年 4 月 17 日 设立日期:2001 年 4 月 17 日 同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 当 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 号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1]4 事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号 人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及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 权 联系电话:020-38797888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利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义 务 第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七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部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分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 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基 不限于: 限于: 金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合 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 同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 当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 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 事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人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及 报告; 度报告; 权 利 义 务 第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七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部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基 55 号 号 金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合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同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 当 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 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 事 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 号) 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 号) 人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5 章 原文 修订 节 及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 权 元 元 利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义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 务 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基字【1998】3 号 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基字【1998】3 号 第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七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部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分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基 不限于: 限于: 金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合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同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 购、赎回价格; 当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 事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 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人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 及 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 权 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 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 利 的措施; 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 义 措施; 务 第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十 施 施 六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部 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 个工作 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 日内在指 分 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定媒介公告。 基 案。 金 的 收 益 与 分 配 第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十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七 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部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 分 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基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 金 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的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 6 章 原文 修订 节 会 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 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 计 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 计师事务所需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与 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审 计 第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十 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 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 七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 部 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体、报 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体、报 分 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 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 基 新规定。 新规定。 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的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 信 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息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 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 披 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 露 织。 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 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 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 性。 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 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金管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 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 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披露,并保证 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 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 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 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遗漏; 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 7 章 原文 修订 节 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 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 准。 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 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托管协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 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 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 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 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 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 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 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 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 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 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 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 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 个月结束之日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 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 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 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指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 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 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 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 书。 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 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 文件。 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 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 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 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 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 在指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 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 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 在网站上。 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 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体上。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 指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 8 章 原文 修订 节 确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体上登载《基金 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 合同》生效公告。 站上。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 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份额净值。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 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同》生效公告。 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四)基金净值信息 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在指定媒体上。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 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 份额累计净值。 料。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 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 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年度报告的 资料。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 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 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 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 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 9 章 原文 修订 节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 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 告方式。 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 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形,基金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 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 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文件中披露该投资者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 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 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 等。 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义务人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 性风险分析等。 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 (七)临时报告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2、终止《基金合同》;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的事项;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 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生变更;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 7、基金募集期延长; 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 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 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 称、住所发生变更; 超过百分之五十; 7、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变更; 过百分之三十;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10 章 原文 修订 节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 人发生变动; 管部门的调查;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 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 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 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 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 方式发生变更; 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付;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 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接受赎回申请; 变更;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18、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八)澄清公告 19、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 20、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 21、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 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 定的其他事项。 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澄清公告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基金合同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 并予以公告。 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 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基金管理人 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 11 章 原文 修订 节 应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 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 (九)清算报告 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 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 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 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 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 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 资目标等。 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信息披露事务。 并予以公告。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 (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 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基金管理人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应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 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 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 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 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等。 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 媒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 定媒体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 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 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体不得早于指定媒体披露信息,并且在不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 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 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 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信 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 12 章 原文 修订 节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 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 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 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 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者 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 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金正 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 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 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 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得从基金 财产中列支。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办公场所,供社会 公众查阅、复制。 二、托管协议 章节 原文 修订 全文 “半年度报告”、“半年报” “中期报告” 全文 “指定媒体”、“至少一家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等类似相关表述 全文 临时公告披露时限:“2 个工作日内” 临时公告披露时限:“2 日内” 一、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协议 3 号 4004-8 室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当事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人 成立时间:2001 年 4 月 17 日 成立时间:2001 年 4 月 17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 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 号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1]4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 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电话:020-38797888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电话:400 881 8088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托管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章节 原文 修订 55 号(100032)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55 号(100032) 电话:(010)66105799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传真:(010)66105798 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传真:(010)66105798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联系人:郭明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 万元 《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 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 号) 《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 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基金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托管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协议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的依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目的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 和原 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托管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则 协议的内容与格式〉》、《易方达新兴成长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易方达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 定。 他有关规定。 八、 (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束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 资产 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说明 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净值 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将更新后 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 计算 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 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 和会 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 计核 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会计 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 算 年度半年终了后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 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在每个 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 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 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 …… 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并公告;在每年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 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年度报告编制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并公告。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 机构备案。 九、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 基金 施程序 施程序 14 章节 原文 修订 收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 分配 理人在 2 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 理人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 信息 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披露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 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 《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 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报告、临时报告、基金净值信息等其他必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 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 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 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 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 章确认。 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计后,方可披露。 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在中 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 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管理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披露。 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 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 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投资者可以 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或基金托管人的 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 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 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 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查 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 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 的内容完全一致。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