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颐双利:2020年第4季度报告
2021-01-21
景顺景颐双利债券C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 月 21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 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10 月 0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038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1 月 13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06,160,037.28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在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 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 下而上的市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大类资产配置,把 握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各类资产的投资机会,根据宏观 经济、基准利率水平等因素,预测债券类、货币类等大 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 及流动性状况分析,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债券类属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根据国债、金融债、企 业(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部分等品种与同期 限国债或央票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分析,主 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 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以获 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策略: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 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 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 收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 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 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 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 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流 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 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 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 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 得长期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 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 A 类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 C 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385 00038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700,455,461.32 份 5,704,575.96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0 年 10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 A 类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 C 类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3,972,762.98 97,842.24 2.本期利润 49,797,226.44 360,524.19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739 0.0707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99,933,982.67 8,708,340.58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570 1.52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 A 类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差② 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过去三个月 4.81% 0.24% 0.81% 0.01% 4.00% 0.23% 过去六个月 5.80% 0.31% 1.64% 0.01% 4.16% 0.30% 过去一年 8.58% 0.29% 3.31% 0.01% 5.27% 0.28% 过去三年 18.70% 0.22% 10.64% 0.01% 8.06% 0.21% 过去五年 23.67% 0.21% 19.09% 0.01% 4.58% 0.20% 自基金合同 74.49% 0.24% 32.62% 0.01% 41.87% 0.23% 生效起至今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 C 类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差② 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过去三个月 4.73% 0.24% 0.81% 0.01% 3.92% 0.23% 过去六个月 5.67% 0.31% 1.64% 0.01% 4.03% 0.30% 过去一年 8.22% 0.28% 3.31% 0.01% 4.91% 0.27% 过去三年 17.35% 0.22% 10.64% 0.01% 6.71% 0.21% 过去五年 21.21% 0.21% 19.09% 0.01% 2.12% 0.20% 自基金合同 69.69% 0.24% 32.62% 0.01% 37.07% 0.23%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3 年 1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 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工学硕士。曾任职于壳牌(中国)有限公 本基金的 2019 年 11 月 2 2020 年 11 司。2011 年 9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研究 万梦 基金经理 日 月 25 日 9 年 部行业研究员、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和基金 经理助理,自 2015 年 7 月起担任固定收 益部基金经理。 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交通银行、长城证 本基金的 券金融研究所,着重于宏观和债券市场的 基金经 2014 年 1 月 16 研究,并担任金融研究所债券业务小组组 毛从容 理、公司 日 - 20 年 长。2003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担任研究 副总经理 部研究员,自 2005 年 6 月起担任基金经 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基金 经理。 理学硕士。曾担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本基金的 2020 年 10 月 司研究部研究员,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 董晗 基金经理 30 日 - 14 年 公司研究部研究员、投资部基金经理。 2020 年 7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20 年 10 月起担任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1 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公司旗下指数基金因指数成份股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 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交易所证券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和银行间债券 5 日内反向交易,但结合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中国宏观经济仍然处在恢复进程中。工业增加值继续上行,11 月份增速达到 7%,为今 年以来的新高。地产投资具有一定韧性,带动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反弹。受海外需求继续向好而供 应尚未恢复的影响,出口表现尤为亮眼。11 月份单月同比增速达 21.1%,增速比 10 月份加快 10 个百分点。虽然四季度入冬以来,海外疫情二次爆发后情况较为严重,但在较为宽松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支持下,海外经济受影响不大。美国和欧洲的制造业 PMI 指数 7 月份以来持续保持在 50 以上,景气程度较好。 进入四季度后,债券市场出现了一些信用风险事件,对市场冲击较大。债券市场投资者风险偏好急剧下降,中低等级信用债遭到大幅抛售。而基金遭遇赎回抛售债券资产,导致债市短期受到较大冲击,收益率普遍上行。受此影响,央行货币政策有所微调,进入 12 月份债券市场流动性保持宽松,隔夜回购利率跌破 1%,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收益率从高点大幅回落,3 年左右的信用债回落幅度普遍超过 40bp,10 年期国开债回落幅度超过 20bp。而低等级信用债仍有一定压力。 权益方面,四季度 A 股整体震荡上行,上证指数当季上涨 7.9%,沪深 300 上涨 13.6%、创业 板指上涨 15.20%,表现较好。就板块和个股表现来看,个股和板块分化存在较大分化。表现最好的新能源相关板块和食品饮料涨幅均超过 20%。 四季度本基金增加了对 2-3 年的高等级信用债以及长久期利率债的配置,组合久期有所拉长。 对于股票市场我们保持相对乐观,四季度进一步增加了股票资产的配置,结构上保持均衡,重点配置了中长期景气度较为确认、估值相对合理的成长股和受益于经济复苏的价值股。 展望 2021 年 1 季度,预计宏观经济将保持较高景气度,受基数影响,单季度实际 GDP 增速将 有望达到双位数增长。政策方面,我们预计随着疫情消退,经济逐步恢复自身增长动力,政策有所退出,但退出的速度和幅度都会较为温和。近期债券市场反弹较多,收益率有较大幅度下行。当前我们对债券市场的观点偏中性,将等待较优的配置时点。 就权益市场而言,展望 2021 年,经济处于弱复苏阶段,企业盈利也将得到修复,但是在央行 货币政策趋于中性、流动性边际收紧的背景下,A 股估值没有扩张空间。行业层面受益于经济复苏,景气度能够延续是全年主要的关注方向。除了受益于经济复苏的行业和板块外,我们将重点关注并配置包括新能源汽车产业链、5G 应用落地带动可穿戴相关的消费电子产业链、粮食安全领域以及国家安全领域等的行业和个股。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0 年 4 季度,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 A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4.8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81%。 2020 年 4 季度,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 C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4.7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81%。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98,733,644.05 16.21 其中:股票 198,733,644.05 16.21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951,150,069.22 77.59 其中:债券 951,150,069.22 77.5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9,000,150.00 4.0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239,969.22 1.00 8 其他资产 14,727,044.91 1.20 9 合计 1,225,850,877.40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9,609,314.00 0.87 C 制造业 136,233,403.03 12.2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494,788.00 0.5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39,916,015.67 3.60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480,123.35 0.67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98,733,644.05 17.93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036 招商银行 255,500 11,229,225.00 1.01 2 300014 亿纬锂能 107,500 8,761,250.00 0.79 3 000858 五 粮 液 29,200 8,522,020.00 0.77 4 601601 中国太保 219,700 8,436,480.00 0.76 5 000001 平安银行 390,000 7,542,600.00 0.68 6 601888 中国中免 26,483 7,480,123.35 0.67 7 601166 兴业银行 355,837 7,426,318.19 0.67 8 000902 新洋丰 440,200 7,043,200.00 0.64 9 600456 宝钛股份 131,000 6,823,790.00 0.62 10 688116 天奈科技 105,326 6,530,212.00 0.59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79,370,602.10 7.16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0,128,000.00 3.6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0,128,000.00 3.62 4 企业债券 308,234,000.00 27.8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374,460,600.00 33.78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48,956,867.12 13.44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951,150,069.22 85.79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132015 18 中油 EB 483,730 48,663,238.00 4.39 2 101900349 19 中交房产 MTN001 300,000 30,438,000.00 2.75 3 112930 19 蛇口 04 300,000 30,108,000.00 2.72 4 1980307 19 扬子国投债 03 300,000 30,087,000.00 2.71 5 101801477 18 东莞发展 MTN001 300,000 30,081,000.00 2.71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股票代码:000001)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银保监罚决字〔2020〕7 号)。其因汽车金融事业部将贷款调查的核心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代理保险销售的 人员为非商业银行人员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处以 720 万元罚款。 平安银行于 2020 年 10月 16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20〕66 号)。其因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到位、借贷搭售、对房地产开 发贷及预售资金监管不力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处以 10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 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平安银行进行了投资。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股票代码:601166)因其信用卡中心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保 监银罚决字(2020)23 号)。其因信用卡授信审批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问 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被处以 50 万元罚款。 兴业银行于 2020 年 8月 31 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闽银保监 罚决字〔2020〕24 号)。其因同业投资用途不合规、授信管理不尽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理财资金间接投资本行信贷资产收益权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6,361,807.97 元,并合计处以罚款 15,961,807.97 元。 2020 年 8 月 21 日,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因黄金租赁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20〕18 号),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50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 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兴业银行进行了投资。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股票代码:600036)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20)7 号)。其信用卡中心因某客户个人信息未尽安全保护义务、对部分信用卡催收外包管理严重不审慎,被处以 10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 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招商银行进行了投资。 4、其余七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16,286.7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496,672.5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295,760.98 5 应收申购款 2,418,324.5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727,044.91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32015 18 中油 EB 48,663,238.00 4.39 2 113011 光大转债 19,574,278.80 1.77 3 132004 15 国盛 EB 13,718,577.40 1.24 4 113563 柳药转债 10,713,401.60 0.97 5 110043 无锡转债 7,713,354.60 0.70 6 132007 16 凤凰 EB 7,395,711.90 0.67 7 128048 张行转债 5,838,112.80 0.53 8 132009 17 中油 EB 4,659,340.00 0.42 9 113014 林洋转债 2,425,500.00 0.22 10 113033 利群转债 1,518,374.00 0.14 11 128109 楚江转债 1,359,208.40 0.12 12 128034 江银转债 403,869.44 0.04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A类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C类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58,883,729.48 5,202,741.24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95,452,163.09 1,617,771.61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53,880,431.25 1,115,936.89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00,455,461.32 5,704,575.96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者类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比 别 序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 的时间区间 1 20201202-20201208125,705,845.38 - - 125,705,845.38 17.80 机构 2 20201001-20201025135,867,527.15 - - 135,867,527.15 19.24 3 20201202-20201224135,867,527.15 - - 135,867,527.15 19.24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 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更新招募说明书等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基金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并在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中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本次修订属于法律法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修订自 2020 年 11 月 4 日起正式生效。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发布的《景 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