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景颐双利:2014年第2号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12-27
景顺景颐双利债券A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2号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重要提示 (一)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10月9日证监许可【2013】1282号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13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五)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六)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七)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上市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八)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11月1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9月30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设立日期:2003年6月12日 法定代表人:赵如冰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电话:0755-82370388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 传真:0755-22381339 联系人:杨皞阳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3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 公司设立了两个专门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整体运营风险的控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设置如下部门:股票投资部、固定收益部、国际投资部、量化及ETF投资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渠道销售部、机构客户部、ETF销售部、市场服务部、产品开发部、交易管理部、基金事务部、信息技术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行政部、法律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办公室。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1、股票投资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进行国内股票选择和组合的投资管理。 2、固定收益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进行国内债券选择和组合的投资管理并完成固定收益的研究。 3、国际投资部:主要负责与QDII、QFII等国际业务相关的投资管理、国际合作和培训等业务。 4、量化及ETF投资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以严谨的量化投资流程为依托,负责各类主动和被动量化产品的投资管理。 5、专户投资部:负责完成一对一、一对多等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管理。 6、研究部:负责对宏观经济、行业公司及市场的研究。 7、渠道销售部:负责公司产品在各银行、券商等渠道的销售。 8、机构客户部:负责开发机构客户,并使其认识并了解我公司在企业年金、社保等方面所提供的基金产品及服务。 9、ETF销售部:负责公司ETF类产品的销售及服务。 10、市场服务部:负责公司市场营销策略、计划制定及推广,电子商务和客户服务管理等工作。 11、产品开发部:负责基金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的设计、开发、报批等工作。 12、基金事务部:负责公司产品的注册登记、清算和估值核算等工作。 13、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的计算机设备维护、系统开发及网络运行和维护。 14、交易管理部:负责完成投资部下达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事前的风险控制。 15、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招聘、薪资福利、绩效管理、培训、员工关系、从业资格管理、高管及基金经理资格管理等。 16、财务行政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及日常行政事务管理。 17、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管理和基金运作合规性进行全方位的监察稽核,并向公司管理层和监管机关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法律监察稽核报告。 18、总经理办公室:主要受总经理委托,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并负责公司日常办公秩序监督、工作项目管理跟进等,并负责基金风险的评估、控制及管理。 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赵如冰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曾任葛洲坝水力发电厂主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葛洲坝至上海超高压直流输电葛洲坝站站长、书记,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办公室主任兼外办主任,华能南方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中住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等职。2009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 罗德城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大通银行信用分析师、花旗银行投资管理部副总裁、Capital House亚洲分公司的董事总经理。1992至1996年间出任香港投资基金公会管理委员会成员,并于1996至1997年间担任公会主席。1997至2000年间,担任香港联交所委员会成员,并在1997至2001年间担任香港证监会顾问委员会成员。现任景顺集团亚太区首席执行官。 黄海洲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1992年9月起,历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会计、工程管理部员工、人力资源部干部,新江南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5月起担任长城证券副总经理,现任长城证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许义明先生,董事,总经理,金融工程学硕士。曾先后就职于前美国大通银行香港、台湾及伦敦分行财资部,汇丰银行中国区财资部 也曾担任台湾景顺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香港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中华区业务拓展总监等职务。2009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伍同明先生,独立董事,文学学士(1972年毕业)。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HKICP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香港执业会计师(CPA)、加拿大公认管理会计师(CMA)。拥有超过二十年以上的会计、审核、管治税务的专业经验及知识,1972-1977受训于国际知名会计师楼“毕马威会计师行”[KPMG]。现为“伍同明会计师行”所有者。 靳庆军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曾担任中信律师事务所涉外专职律师,在香港马士打律师行、英国律师行C1yde & Co. 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发起设立信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合伙人。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晓西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国务院研究室宏观经济研究司司长。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经济学部召集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天广先生,监事,金融学学士,注册会计师、律师。1996年7月至1997年8月分别在万科财务顾问公司、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工作 1998年起历任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任副处长、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投行部总经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行总部总经理等职务。2012年2月进入长城证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银行事业部总经理,现任长城证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郭慧娜女士,监事,管理理学硕士。曾任伦敦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核数师,历任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主管、业务发展部副经理、企业发展部经理、亚太区监察总监。现任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行政官。 邵媛媛女士,监事,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深圳市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计财部。现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赵如冰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许义明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周伟达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联博香港有限公司分析员、中国研究总监兼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亚洲(除日本外)增长型股票投资负责人、高级副总裁,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总裁。2014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鹏辉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先后担任深圳市农村商业银行资金部债券交易员,长城证券研究部研究员,融通基金研究策划部行业研究员。2007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Xie Sheng(谢生)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加拿大丰业银行商业信贷经理,加拿大道明资产管理公司亚洲市场部总经理,嘉实基金渠道总监,湘财荷银基金首席市场官,富国基金总经理助理,民生证券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兼资产管理事业部总裁职务。2013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吴建军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2003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焕喜先生,副总经理,投资与金融系博士。历任武汉大学教师工作处副科长、武汉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讲师,《证券时报》社编辑记者,长城证券研发中心研究员、总裁办副主任、行政部副总经理。2003年加入本公司,曾担任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卫明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历任国家工商局市场司主任科员,国泰君安证券公司总裁助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中国证监会期货部、非上市公众公司部等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2010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本基金聘任基金经理如下: RU PING(汝平)先生,信息网络(金融类)硕士,物理博士。曾担任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公司投资分析师、执行董事与固定收益投资部投资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总监兼基金经理等职务。2012年10月加入本公司,担任固定收益部投资总监兼国际投资部投资总监 自2013年7月起担任基金经理。具有18年海内外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毛从容女士,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交通银行、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着重于宏观和债券市场的研究,并担任金融研究所债券业务小组组长。2003年3月加入本公司,担任研究员等职务 自2005年6月起担任基金经理。具有14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5、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曾管理的基金名称及管理时间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RU PING(汝平)先生曾于2011年6月至2012年10月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于2013年7月30日至2014年10月13日担任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于2013年8月26日至2014年9月11日担任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毛从容女士曾于2005年6月1日至2014年1月15日担任本公司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文简称“景系列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兼任其他基金基金经理的情况 基金现任基金经理RU PING(汝平)先生目前兼任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毛从容女士目前兼任景系列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7、本系列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姓名及管理时间 ■ 8、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本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各投资总监、研究总监、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下: 许义明先生,总经理 周伟达先生,副总经理 王鹏辉先生,副总经理 RU PING(汝平)先生,固定收益部投资总监兼国际投资部投资总监 黎海威先生,量化及ETF投资部投资总监 陈晖先生,专户投资部投资总监 余广先生,股票投资部投资副总监兼基金经理 陈嘉平先生,股票投资部投资副总监兼基金经理。 9、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成立时间:1996年1月2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88亿元 联系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联系人:王曦 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中外资本融合的新型股份制银行。成立18年来,北京银行依托中国经济腾飞崛起的大好形势,先后实现引资、上市、跨区域、综合化等战略突破。目前,已在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州、长沙、南京、济南及南昌等10大中心城市设立300多家分支机构,发起设立北京延庆、浙江文成及吉林农安北银村镇银行,成立香港和荷兰阿姆斯特丹代表处,发起设立国内首家消费金融公司——北银消费金融公司,首批试点合资设立中荷人寿保险公司,先后设立中加基金管理公司、北银金融租赁公司,开辟和探索了中小银行创新发展的经典模式。 截至2014年9月末,北京银行资产达到1.49万亿元,实现净利润126亿元,成本收入比仅23.49%。ROA1.19%,ROE19.76%,不良贷款率0.76%,拨备覆盖率为336.57%,资本充足率10.19%,品牌价值201.36亿元,一级资本排名全球千家大银行99位,首次跻身全球银行业百强,各项经营指标均达到国际银行业先进水平,打造了人均效益和资产质量“双优银行”。 18年来,北京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医疗、教育、慈善、赈灾等方面向社会捐助超过1亿元,充分彰显了企业社会责任。凭借优异的经营业绩和优质的金融服务,北京银行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亚洲十大最佳上市银行”、“中国最佳城市商业零售银行”、“最佳区域性银行”、“最佳支持中小企业贡献奖”、“最佳便民服务银行”、“中国上市公司百强企业”、“中国社会责任优秀企业”、“最具持续投资价值上市公司”、“最受尊敬银行”、“最值得百姓信赖的银行机构”及“中国优秀企业公民”等称号。 (二)资产托管部负责人情况 刘晔女士,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199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具有十多年银行和证券行业从业经验。曾就职于证券公司从事债券市场和股票研究工作。在北京银行工作期间,先后从事贷款审查、短期融资券承销、基金销售及资产托管等工作。2008年7月至2012年9月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2012年9月起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北京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充分发挥作为新兴托管银行的高起点优势,搭建了由高素质人才组成的专业团队,内设核算估值岗、资金清算岗、投资运作监督岗、系统运行保障岗及风险内控岗,各岗位人员均分别具有相应的会计核算、资产估值、资金清算、投资监督、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业务经验,70%的员工拥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秉持“严谨、专业、高效”的经营理念,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北京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专户理财、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基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产品体系,北京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高度认同。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确保基金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北京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部设有内控监查岗,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了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均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操作严格实行经办、复核、审批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制约机制严格有效 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未经授权不得查看 业务操作区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 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 业务实现系统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操作风险的发生 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法定代表人:赵如冰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电话:0755-82370388-1661 传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严丽娟 2、其他销售机构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010-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宋丽冉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登记机构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法定代表人:赵如冰 电话:0755-82370388-1668 传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杨波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陈熹 四、基金的名称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依法发行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银行存款等。本基金同时投资于A股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市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大类资产配置,把握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各类资产的投资机会,根据宏观经济、基准利率水平等因素,预测债券类、货币类等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分析,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债券类属资产配置 基金管理人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部分等品种与同期限国债或央票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分析,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2)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①利率预期策略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踪最新发布的宏观经济数据和金融运行数据,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在此基础上预测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在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 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并根据收益率曲线变化情况制定相应的债券组合期限结构策略如子弹型组合、哑铃型组合或者阶梯型组合等。 ②信用策略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踪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结合各类券种税收状况、流动性状况以及发行人信用质量状况的分析,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的配置比例。 个券选择层面,基金管理人自建债券研究资料库,并对所有投资的信用品种进行详细的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后,进行各券选择。财务分析方面,以企业财务报表为依据,对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结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四方面进行评分,非财务分析方面(包括管理能力、市场地位和发展前景等指标)则主要采取实地调研和电话会议等形式实施。 ③时机策略 ⅰ 骑乘策略。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ⅱ 息差策略。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资金投资于债券以获取超额收益。 ⅲ 利差策略。对两个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进行分析,从而对利差水平的未来走势做出判断,从而进行相应的债券置换。当预期利差水平缩小时,可以买入收益率高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低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缩小获得投资收益 当预期利差水平扩大时,可以买入收益率低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高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扩大获得投资收益。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4)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①相对价值分析 基金管理人根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对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判断下一阶段的市场走势,分析可转换债券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通过对可转换债券转股溢价率和Delta系数的度量,筛选出股性或债性较强的品种作为下一阶段的投资重点。 ②基本面研究 基金管理人依据内、外部研究成果,运用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对可转换债券标的公司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分析,重点选择行业景气度较高、公司基本面素质优良的标的公司。 ③估值分析 在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运用PE、PB、PCF、EV/EBITDA、PEG等相对估值指标以及DCF、DDM等绝对估值方法对标的公司的股票价值进行评估。并根据标的股票的当前价格和目标价格,运用期权定价模型分别计算可转换债券当前的理论价格和未来目标价格,进行投资决策。 (5)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对单个券种的分析判断与其它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的方法类似。在信用研究方面,本基金会加强自下而上的分析,将机构评级与内部评级相结合,着重通过发行方的财务状况、信用背景、经营能力、行业前景、个体竞争力等方面判断其在期限内的偿付能力,尽可能对发行人进行充分详尽地调研和分析。 3、权益资产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遵循“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策略,本基金将从定性及定量两个方面加以考察分析投资标的,在定性分析方面重点关注: ① 成长性(growth)。重点关注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企业享有国家相关的优惠政策的变化,企业关键技术模仿难易程度、和产品定位等。 ② 业务价值(Franchise Value) 重点关注拥有高进入壁垒的上市公司,其一般具有以下一种或多种特征:产品定价能力、创新技术、资金密集、优势品牌、健全的销售网络及售后服务、规模经济等。在经济增长时它们能创造持续性的成长,经济衰退时亦能度过难关,享有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盈利能力,进而创造高业务价值,达致长期资本增值。 ③ 竞争优势(competitive advantage)。重点关注企业的市占率概况、技术优势、创新体制和开发能力、专利权和法规限制、和渠道关系等 ④ 管理能力(Management) 重点关注公司治理、企业的质量管理、公司的销售网络、管理层的稳定性以及管理班子的构成、学历、经验等,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其管理能力以及是否诚信。以及企业的战略实施等。 ⑤ 自由现金流量与分红政策(Cash Generation Capability) 重点关注企业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以及稳定透明的分红派息政策。衡量企业绩效的最终标准在于投资人的长期现金报酬,企业除了需要拥有良好的利润增长以外,也需要能创造足够现金流以供派息和再投资之用。在会计准则弹性太大,盈利容易被操纵的时候,此标准尤显重要,因为创造现金与分红能力永远是一家企业素质的最好体现。 在定量分析方面重点关注: ① 盈利能力。主要指标有资产收益率(ROA)、净资产收益率(ROE)等。 ② 成长潜力。主要指标有销售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 ③ 偿债能力。关注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以及资产流动性状况,重点分析的指标有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货币资金/总资产、利息保障倍数等。 ④ 估值。主要指标有市盈率(PE)、市盈增长比率(PEG)、市净率(PB)、市现率(PCF)、市销率(PS)、企业价值倍数(EV/EBITDA)等。 对成长、价值、收益三类股票设定不同的估值指标。 成长型股票(G):用来衡量成长型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主要指标为PEG,即市盈率除以盈利增长率。为了使投资人能够达到长期获利目标,我们在选股时将会谨慎地买进价格与其预期增长速度相匹配的股票。 价值型股票(V):分析股票内在价值的基础是将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与其资本成本进行比较。我们在挑选价值型股票时,会根据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与资本成本的相对水平判断公司的合理价值,然后选出股价相对于合理价值存在折扣的股票。 收益型股票(I):是依靠分红取得较好收益的股票。我们挑选收益型股票,要求其保持持续派息的政策,以及较高的股息率水平。 ⑤ 流动性分析。主要指标有市场流通量、股东分散性等。 以上个股考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是合理性分析。因此在研究公司业绩及对公司前景做出预测时,都会对有关公司的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详细的合理性研究。其中包括把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国内同行业的公司作比较、追踪公司的主要生意对手,如供应商、客户、竞争对手等的表现、参考国外同业公司的表现与赢利能力等,务求从多方位评估公司本身的业绩合理性与业务价值。 (2)新股申购策略 ① 基本面研究 基金管理人依据招股信息、外部研究报告、公司调研等信息,运用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对上市公司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分析,其中重点关注公司的业务价值、公司治理情况及管理能力以及自由现金流量状况。 ② 估值分析 在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运用PE、PB、PCF、EV/EBITDA、PEG等相对估值指标以及DCF、DDM等绝对估值方法对投资标的的股票价值进行评估。 ③ 申购决策 发行人和承销商最终确定发行价格后,基金管理人将参考对投资标的合理价值的分析、近期新股/转债上市涨幅及其他因素,判断投资标的上市后的可能市场价格。在此基础上,结合发行市场资金状况,大致测算申购中签率及收益率等数据,通过对收益率与申购资金成本的比较,从而决定是否参与发行申购。 ④ 变现决策 基金管理人对投资标的实行择机变现策略,即根据对新股流通价格的分析和预测,结合股票市场发展态势,适时选择获配新股变现时机,以获取较好的股票变现收益。 (3)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不直接购买权证等衍生品资产,但有可能持有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或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本基金管理人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权证定价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结合权证的溢价率、隐含波动率等指标选择权证的卖出时机。 九、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发布的三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以上业绩比较基准符合本基金的产品定位,且易于投资者理解和接受,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以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已经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注:其他项中为本基金持有的私募债,明细如下: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0.3其他资产构成 ■ 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 1. 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A类 ■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C类 ■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3年11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1月13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认购费用 (1)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投资者在认购A 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的认购费费率按认购金额递减。投资者认购需全额缴纳认购费用。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认购申请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拟实施特定认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 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②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③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也拟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见下表: ■ 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见下表: ■ (2)计算公式 ①认购A 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②认购C 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金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尾数舍去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2、基金申购费用 (1)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称为前端申购费。 投资者在申购A 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的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投资者如申购C 类基金份额,则申购费为0。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计算公式 A 类基金份额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后,以申请当日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按尾数舍去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本基金的A 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C 类基金份额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以申请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按尾数舍去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本基金的C 类基金份额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即为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赎回费用 (1)A 类及C 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2)计算公式 A 类及C 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本基金A 类及C 类基金份额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T 日A/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4、基金转换费用 本基金A类及C类基金份额的转换交易包括了基金转出和基金转入,其中: ①基金转出时赎回费的计算: 由股票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由货币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待结转收益(全额转出时) 赎回费用=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赎回费用 ②基金转入时申购补差费的计算: 净转入金额=转出净额-申购补差费 其中,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在“第二部分、释义”部分,更新了相关法规的修订信息 2、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基金经理以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相关信息 3、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相关情况信息 4、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相关信息 5、在“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其他登记业务”部分,更新了申购的最低限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的相关信息 6、在“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 7、更新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 8、在“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相关信息 9、在“第二十二部分、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近期发布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目录,目录更新至2014年11月13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