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益货币:2021年年度报告
2022-03-28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 年 3 月 28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9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9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6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6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18
7.1 资产负债表 ...... 18
7.2 利润表 ...... 1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20
7.4 报表附注 ......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44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44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45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45
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46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6
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46
8.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46
8.8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47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47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48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8
9.2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 4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9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49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
况...... 5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0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0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0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0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51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51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1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51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1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54
11.9 其他重大事件...... 54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57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57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57
§13 备查文件目录 ......57
13.1 备查文件目录......57
13.2 存放地点......57
13.3 查阅方式......5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038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1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7,090,561,165.15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A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380 00038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17,085,405,032.88 份 5,156,132.27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保持基金资产安全性和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取高于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实现基金的安全稳定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短期利率变动的合理预判,采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
限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利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综合
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包括全球经济发展形势、国内经济情况、货币
政策、财政政策、物价水平变动趋势、利率水平和市场预期、通货
膨胀率、货币供应量等,对短期利率走势进行综合判断,同时分析
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主流资金的短期投资倾向、债券供给、货币市
场与资本市场资金互动等,并根据动态预期决定和调整组合的平均
剩余期限。预期市场利率水平上升,适度缩短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
期限,以降低组合下跌风险;预期市场利率水平下降,适度延长投
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以分享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
长期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杨皞阳 秦一楠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investor@igwfmc.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99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8121816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9
邮政编码 518048 100031
法定代表人 李进 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igwfmc.com
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42
(特殊普通合伙) 楼
注册登记机构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
座 21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数据和指标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景顺长城景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景顺长城景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景顺长城景
A 益货币 B A 益货币 B A 益货币 B
本期已实现
收益 2,551,305,721.84 179,610.41 2,223,515,440.02 256,834.28 2,368,428,393.39 949,047.40
本期利润 2,551,305,721.84 179,610.41 2,223,515,440.02 256,834.28 2,368,428,393.39 949,047.40
本期净值收
益率 2.1419% 2.3873% 2.0220% 1.6415% 2.4753% 2.7213%
3.1.2 期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数据和指标
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 117,085,405,032.88 5,156,132.27 112,829,595,514.76 5,035,909.21 101,765,399,214.91 31,380,055.08
期末基金份
额净值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3.1.3 累计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期末指标
累计净值收
益率 26.7952% 28.4885% 24.1363% 25.4926% 21.6760% 23.465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
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015 年 7 月 15 日起,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由“每日分配、按月支付”调整为“每日分
配、按日支付”。
4、本基金 B 类份额披露数据含自基金成立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17 日、2020 年 7 月 8 日至 2020
年 7 月 16 日及 2020 年 9 月 17 日至本报告期末,其余期间本基金 B 类份额为零。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A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标 业绩比较基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收益率① 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三个月 0.5146% 0.0004% 0.3403% 0.0000% 0.1743% 0.0004%
过去六个月 1.0322% 0.0003% 0.6805% 0.0000% 0.3517% 0.0003%
过去一年 2.1419% 0.0007% 1.3500% 0.0000% 0.7919% 0.0007%
过去三年 6.7867% 0.0009% 4.0500% 0.0000% 2.7367% 0.0009%
过去五年 14.3851% 0.0026% 6.7500% 0.0000% 7.6351% 0.0026%
自基金合同生效 26.7952% 0.0053% 10.9332% 0.0000% 15.8620% 0.0053%
起至今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B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标 业绩比较基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收益率① 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三个月 0.5754% 0.0004% 0.3403% 0.0000% 0.2351% 0.0004%
过去六个月 1.1546% 0.0003% 0.6805% 0.0000% 0.4741% 0.0003%
过去一年 2.3873% 0.0006% 1.3500% 0.0000% 1.0373% 0.0006%
过去三年 6.9001% 0.0023% 4.0500% 0.0000% 2.8501% 0.0023%
过去五年 15.0552% 0.0033% 6.7500% 0.0000% 8.3052% 0.0033%
自基金合同生效 28.4885% 0.0056% 10.9332% 0.0000% 17.5553% 0.0056%
起至今
注:2015 年 7 月 15 日起,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由“每日分配、按月支付”调整为“每日分配、
按日支付”。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3 年 11 月 2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
资组合达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A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年度利润 备注
转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分配合计
2021 年 2,551,305,721.84 - - 2,551,305,721.84 -
2020 年 2,223,515,440.02 - - 2,223,515,440.02 -
2019 年 2,368,428,393.39 - - 2,368,428,393.39 -
合计 7,143,249,555.25 - - 7,143,249,555.25 -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B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直接通过应付赎 应付利润 年度利润 备注
转实收基金 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分配合计
2021 年 179,610.41 - - 179,610.41 -
2020 年 256,834.28 - - 256,834.28 -
2019 年 949,047.40 - - 949,047.40 -
合计 1,385,492.09 - - 1,385,492.09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76 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 2003 年 6 月 9
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 1.3 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49%、1%、1%。总 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并设立全资子公司——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 有限公司。
本公司拥有公募、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 等业务资格,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旗下共管理 140 只开放式基金,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海外投资、资产 配置等多个领域布局。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管理学硕士。曾任平安利顺货币经纪公司
债券市场部债券经纪人。2013 年 6 月加入
本基金的 2018 年 5 本公司,历任交易管理部交易员、固定收
陈威霖 基金经理 月 30 日 - 10 年 益部信用研究员,自 2016 年 4 月起担任固
定收益部基金经理,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经
理助理、基金经理。具有 10 年证券、基金
行业从业经验。
经济学硕士。曾任汇丰银行(中国)有限
米良 本基金的 2018 年 - 7 年 公司零售银行部管理培训生、零售银行部
基金经理 11 月 3 日 高级客户经理,汇丰银行深圳分行贸易融
资部产品经理,招商银行资产负债部资产
管理岗。2018 年 9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18
年 11 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具有
7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和交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定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该《指引》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对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交易指令的分配执行、公平交易监控、报告措施及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的防范和异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
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平等地享有研究成果;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主题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2、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3、交易指令分配的控制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
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需根据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经过公平性审核,公平对待多个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4、公平交易监控
本公司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交易管理部负责异常交易的日常实时监控,风险管理部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 1 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对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25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纵观全年的货币政策,除一月份去杠杆引发的资金面骤然收紧外,整体上仍延续以稳为主,“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体现在在操作上,除了常规性的,用来熨平短期资金面因季节性因素、
税期、地方债集中发行等带来的扰动而进行的公开市场和 MLF 投放外,央行分别在 7 月、12 月两
次调降存款准备金率,以补充银行体系长期流动性,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并一定程度上托底下半年快速下滑的经济基本面。与此同时,央行也秉持了“不搞大水漫灌”的宗旨,体现在价格上,DR007 始终围绕着政策利率窄幅波动,月均值基本落在 2.1%-2.3%的合意
区间。在同业存单市场,收益率水平整体上趋于下行,1 年 CD 收益率在配置需求带动下从 1 月份
高点的 3.2%下行半年末 2.9%附近,而后在两次降准操作触发下,在年末时点达到 2.60%的年内低
点。2022 年初的降息操作,更使得存单收益率大幅走低,目前已低于 MLF 政策利率 30bp 以上。
报告期内组合严格遵循公募基金流动性新规中对于货币基金的运作要求,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组合策略。全年基本执行票息策略,剩余期限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平。但在具体组合配置上会稍有区别。比如三季度末季节性效应叠加银行超储率偏低背景下,市场短端回购利率大幅攀升,组合适当增加回购比例,开始实施哑铃型策略配置,剩余期限在过程中稍有下降。10 月底后考虑货币政策量价齐宽,市场资金结构发生变化,组合快速拉长剩余期限并持续保持,配置上以长期存款为主。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1 年,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A 净值收益率为 2.141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3500%。
2021 年,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B 净值收益率为 2.387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350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结合近期央行在多种场合的表态来看,货币政策多目标下稳增长诉求极强,货币政策方面短期将保持积极以支持实体经济。1 月份央行下调政策利率 10bp,进而 LPR 报价跟随下降,由“宽货币”向“宽信用”传导的态度明确,在地产政策未现明确转向,以及基建投资乏力的情况下,为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央行预计将保持积极态度,
但由于海外加息周期开启,目前降息一次后短期可能缺乏再次降准降息的时间窗口。央行预计将继续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通过再贷款再贴现结构性工具以及碳中和创新工具实现宽信用目的。货币市场方面,当前收益率已经隐含了再次降息的预期,要提防宽信用落地后以及较高的杠杆水平下可能对收益率带来的冲击。
组合将继续密切关注宏观基本面数据、央行货币政策操作,细致管理组合流动性。预计一季度稳增长诉求下宽货币仍将延续,组合将保持较长剩余期限,密切关注国内经济金融数据及可能的政策拐点,同时持续观察今年现金理财类产品在货币市场中带来的影响,以便灵活调整组合。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基金合同以及基金招募说明书对本基金的投资、销售、运营等业务中的内部控制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察稽核,对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定期编制监察稽核报告,及时报送上级监管部门(如需)。
为提高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确保经营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安全完整,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已经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包括内控组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2、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在已建立的基本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规章等基础上,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法律法规的颁布情况,对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规章进行全面修订及更新,从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进一步强化内部制度的执行力度。
3、坚持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在岗位设置上继续采取严格的分离制度,形成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4、持续地对基金经营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采取了实时监控、常规稽核、专项稽核和临时稽核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并督促改进,防范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执行以 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 主要绩效指标)为风险控制主要手段和评估
标准的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通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和监督,从而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和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险控制决策。
6、采用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采用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作风险。
7、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旗下各只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有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8、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合规培训。通过结合外部律师培训、内部合规培训以及证券业协会的后续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合规教育,健全公司合规文化。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合作,由其提供相关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每日分配、按日支付”。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
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 24458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景顺长城
景益货币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
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基金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
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景顺长城景
益货币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
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
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任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景顺长城景
益货币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
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
算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基金的财务报
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任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景顺长城
景益货币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
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
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
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景顺长城景益货
币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单峰 郭劲扬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 2022 年 3 月 24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65,195,861,864.64 47,877,394,087.33
结算备付金 62,760,627.27 221,275,714.29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8,119,697,567.73 21,887,031,444.21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8,119,697,567.73 21,887,031,444.2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25,580,427,653.06 43,979,966,395.57
应收证券清算款 44,314,189.81 -
应收利息 7.4.7.5 778,005,972.65 618,602,262.5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655,881.91 7,443,305.0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19,781,723,757.07 114,591,713,209.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574,420,952.78 1,590,498,764.75
应付证券清算款 45,358,940.66 89,265,419.50
应付赎回款 3,180,368.25 10,784,373.00
应付管理人报酬 31,800,081.74 31,142,923.79
应付托管费 9,937,525.55 9,732,163.68
应付销售服务费 24,842,763.92 24,329,240.54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908,944.60 742,990.94
应交税费 283,438.75 248,414.79
应付利息 160,133.08 66,054.57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69,442.59 271,439.53
负债合计 2,691,162,591.92 1,757,081,785.0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17,090,561,165.15 112,834,631,423.97
未分配利润 7.4.7.1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7,090,561,165.15 112,834,631,423.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9,781,723,757.07 114,591,713,209.06
注: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117,090,561,165.15 份,其中 A 类基金份额
净值 1.0000 元,基金份额总额 117,085,405,032.88 份,B 类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元,基金份额
总额 5,156,132.27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3,426,031,014.75 3,021,431,106.46
1.利息收入 3,383,213,037.56 3,009,618,339.7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2,033,738,007.57 1,765,253,635.71
债券利息收入 438,247,348.90 398,513,884.6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11,227,681.09 845,850,819.33
收入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42,817,977.19 11,812,766.75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42,817,977.19 11,812,766.7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
股利收益 7.4.7.15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7.4.7.16 - -
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7.4.7.17 - -
号填列)
减:二、费用 874,545,682.50 797,658,832.16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385,227,789.40 355,125,923.34
2.托管费 7.4.10.2.2 120,383,684.19 110,976,851.03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300,941,071.00 277,416,461.76
4.交易费用 7.4.7.18 - -
5.利息支出 67,269,549.83 53,318,213.3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67,269,549.83 53,318,213.37
出
6.税金及附加 220,194.96 333,592.01
7.其他费用 7.4.7.19 503,393.12 487,790.6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551,485,332.25 2,223,772,274.30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2,551,485,332.25 2,223,772,274.30
号填列)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112,834,631,423.97 - 112,834,631,423.97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 2,551,485,332.25 2,551,485,332.25
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 4,255,929,741.18 - 4,255,929,741.18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384,854,305,257.12 - 2,384,854,305,257.12
2.基金赎 回 -2,380,598,375,515.94 - -2,380,598,375,515.94
款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 -2,551,485,332.25 -2,551,485,332.25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117,090,561,165.15 - 117,090,561,165.15
(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101,796,779,269.99 - 101,796,779,269.99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 2,223,772,274.30 2,223,772,274.30
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 11,037,852,153.98 - 11,037,852,153.98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416,182,925,559.95 - 2,416,182,925,559.95
2.基金赎 回 -2,405,145,073,405.97 - -2,405,145,073,405.97
款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 -2,223,772,274.30 -2,223,772,274.30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112,834,631,423.97 - 112,834,631,423.97
(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康乐 吴建军 邵媛媛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60 号《关于核准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1,383,528,270.38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 78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景益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11 月 26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383,733,486.26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05,215.88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划分不同级别的基金份额,并对投资者持有的不同级别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本基金将设A级和B级两级基金份额,投资者基金账户所持有份额数量高于500万份(含)时,账户内所有基金份额归为 B 级,否则归为 A 级。两级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申)购的基金份额等级,但投资者最终持有的基金份额等级将由登记机构依据投资者持有的份额余额而定。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等级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但依据招募说明书约定因认(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而发生基金份额自动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同业存单、
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短期融资券、剩
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中期票据、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批准报出。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对于取得债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债券投资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为了避免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计价日采用投资组合的公允价值计算影子价格。当影子价格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投资组合价值。
计算影子价格时按如下原则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
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以及因类别调整而引起的 A、B 类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所产生的实收基金变动。
7.4.4.8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债券投资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9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每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本基金以份额面值 1.00 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集中支付。7.4.4.11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
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计算影子价格过程中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
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
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4)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
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5,861,864.64 106,394,087.33
定期存款 65,190,000,000.00 47,771,000,000.00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 - 2,500,000,000.00
内
存款期限 1 个月(含) 1,500,000,000.00 -
-3 个月
存款期限 3 个月(含) 62,690,000,000.00 45,271,000,000.00
至 1 年
存款期限 1 年(含)以 1,000,000,000.00 -
上
其他存款 - -
合计 65,195,861,864.64 47,877,394,087.33
注:定期存款的存款期限指定期存款的票面存期。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摊余成本 影子定价 偏离金额 偏离度
(%)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28,119,697,567.73 28,139,284,000.00 19,586,432.27 0.0167
合计 28,119,697,567.73 28,139,284,000.00 19,586,432.27 0.0167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合计 28,119,697,567.73 28,139,284,000.00 19,586,432.27 0.0167
上年度末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摊余成本 影子定价 偏离金额 偏离度
(%)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21,887,031,444.21 21,924,360,500.00 37,329,055.79 0.0331
合计 21,887,031,444.21 21,924,360,500.00 37,329,055.79 0.0331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合计 21,887,031,444.21 21,924,360,500.00 37,329,055.79 0.0331
注:1. 偏离金额=影子定价-摊余成本;
2. 偏离度=偏离金额/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的衍生金融资产/负债余额为零。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10,611,705,000.00 -
银行间市场 14,968,722,653.06 -
合计 25,580,427,653.06 -
上年度末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15,910,300,000.00 -
银行间市场 28,069,666,395.57 -
合计 43,979,966,395.57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余额为零。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162,961.43 5,086,580.65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617,573,754.62 348,112,776.81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28,242.30 99,574.10
应收债券利息 138,992,083.31 234,953,111.57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21,248,930.99 30,350,219.46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应收出借证券利息 - -
其他 - -
合计 778,005,972.65 618,602,262.59
7.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的其他资产余额为零。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908,944.60 742,990.94
合计 908,944.60 742,990.94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442.59 2,439.53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预提费用 269,000.00 269,000.00
合计 269,442.59 271,439.53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A
本期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12,829,595,514.76 112,829,595,514.76
本期申购 2,384,767,438,792.88 2,384,767,438,792.88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380,511,629,274.76 -2,380,511,629,274.76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17,085,405,032.88 117,085,405,032.88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B
本期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5,035,909.21 5,035,909.21
本期申购 86,866,464.24 86,866,464.24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86,746,241.18 -86,746,241.18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5,156,132.27 5,156,132.27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级别调整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级别调整出份额。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 - -
本期利润 2,551,305,721.84 - 2,551,305,721.84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 - -
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2,551,305,721.84 - -2,551,305,721.84
本期末 - - -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B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 - -
本期利润 179,610.41 - 179,610.41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 - -
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179,610.41 - -179,610.41
本期末 - - -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83,307,056.39 40,027,909.37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1,947,432,055.89 1,724,374,361.54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998,895.29 851,364.80
其他 - -
合计 2,033,738,007.57 1,765,253,635.71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不适用。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 83,210,261,819.59 88,678,569,902.24
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 82,571,438,885.43 88,011,322,325.92
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减:应收利息总额 596,004,956.97 655,434,809.57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42,817,977.19 11,812,766.75
7.4.7.14 衍生工具收益
不适用。
7.4.7.15 股利收益
不适用。
7.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不适用。
7.4.7.17 其他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收入。
7.4.7.18 交易费用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交易费用。
7.4.7.1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140,000.00 14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债券托管账户维护费 36,280.00 37,200.00
银行划款手续费 206,913.12 190,390.65
其他 200.00 200.00
合计 503,393.12 487,790.65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银行”)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85,227,789.40 355,125,923.3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92,130,099.50 229,670,402.67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2%/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20,383,684.19 110,976,851.03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A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B 合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00,554.06 755.79 701,309.85
中国农业银行 54,848.09 - 54,848.09
长城证券 203.49 - 203.49
合计 755,605.64 755.79 756,361.43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A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B 合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97,362.84 734.76 498,097.60
中国农业银行 62,810.90 - 62,810.90
长城证券 144.98 - 144.98
合计 560,318.72 734.76 561,053.48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对应级别基金资产净值的约定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 级基金基金份额和 B 级基金基金份额约定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分别为0.25%和 0.01%。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对应级别基金资产净值 X 对应级别约定年费率/当年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易的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 利息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各关联方名称 金额 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 690,958,864.80 1,442,612,956.54 - - 39,907,505,000.00 5,835,692.04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易的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 利息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各关联方名称 金额 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 502,604,713.11 - - - 48,617,809,000.00 2,734,337.61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本期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A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B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1 月 26 日)持有的基金份 - -
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5,035,909.21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120,223.06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 - -
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5,156,132.27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1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上年度可比期间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A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B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1 月 26 日)持有的基金份 - -
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5,000,936.97 5,035,909.21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 5,000,936.97 -
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5,035,909.21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1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注:1. 固有资金投资持有本基金 A/B 类基金份额,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
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为占 A/B 类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2.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年度申购/赎回本基金的交易委托景顺长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根据《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定期 - 2,406,250.00 500,000,000.00 40,474,197.65
中国农业银行—活期 5,861,864.64 83,307,056.39 106,394,087.33 40,027,909.37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和部分定期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活期存款按银行同
业利率计息,定期存款按协议利率计息。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A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本期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2,551,305,721.84 - - 2,551,305,721.84 -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B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本期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179,610.41 - - 179,610.41 -
7.4.12 期末(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止本报告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 2,574,420,952.78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值单价
042100441 21 电网 CP012 2022年1月4日 99.91 4,255,000 425,103,811.85
112104005 21 中国银行 CD005 2022年1月4日 99.62 1,000,000 99,618,297.02
112105051 21 建设银行 CD051 2022年1月4日 99.45 700,000 69,616,306.24
112106155 21 交通银行 CD155 2022年1月4日 98.99 1,000,000 98,989,751.80
112107041 21 招商银行 CD041 2022年1月4日 99.43 2,000,000 198,868,177.93
112107047 21 招商银行 CD047 2022年1月4日 99.49 1,000,000 99,491,687.06
112110171 21 兴业银行 CD171 2022年1月4日 99.24 4,000,000 396,951,120.41
112110304 21 兴业银行 CD304 2022年1月4日 99.18 775,000 76,865,213.43
112110449 21 兴业银行 CD449 2022年1月4日 99.74 1,000,000 99,735,734.43
112111094 21 平安银行 CD094 2022年1月4日 99.40 1,000,000 99,396,402.77
112115341 21 民生银行 CD341 2022年1月4日 99.67 1,000,000 99,666,841.44
112117060 21 光大银行 CD060 2022年1月4日 99.46 913,000 90,806,023.70
112120138 21 广发银行 CD138 2022年1月4日 99.04 1,000,000 99,039,928.84
112120279 21 广发银行 CD279 2022年1月4日 98.98 3,000,000 296,933,095.53
200302 20 进出 02 2022年1月4日 99.93 5,053,000 504,925,150.89
合计 27,696,000 2,756,007,543.3
4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由金融工具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秉承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中,建立了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由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法律监察稽核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其所在部门的风险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风险负有管控和及时报告的义务。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风险管理责任。本基金管理人配备的风险管理人员对投资风险进行独立的监控并及时向管理层汇报。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本基金的合同要求。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和交易对手库,对发行人及债券投资进行内部评级,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充分评估、设定授信额度,以控制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存放在具有托管资格的银行;本基金存放定期存款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仅与达到本基金管理人既定信用政策标准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还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余额的 10%。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除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及地方政府债券之外的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账面价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为 18.78%(上年度末:14.28%)。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另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依据基金合同约定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专业审慎、勤勉尽责地管控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全覆盖、多维度的建立以压力测试为核心的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确保本基金组合的资产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匹配与平衡。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 年10 月 1 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监控基金平均剩余期限、平均剩余存续期限、高流动资产占比、持仓集中度、投资交易的不活跃品种(企业债或短期融资券),并结合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变化予以实现。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平均剩余存
续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240 天,且能够通过出售所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应对流动性需求;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不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20%;当本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合计占比为 0.13%(扣除固有资金投资之后的比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
限为 88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为 88 天。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分别设定风险限制,并由独立于投资部门的风险管理人员监控、报告以及定期风险回顾的方法管理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通过“影子定价”对本基金面临的市场风险进行监控,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下表统计了本基金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进行了分类。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5
2021 年 12 月 1 个月以内 1-3 个月 3 个月-1 年 1-5年 不计息 合计
31 日 年 以
上
资产
银行存款 8,905,861,864.64 21,065,000,000.00 35,225,000,000.00 - - - 65,195,861,864.64
结算备付金 62,760,627.27 - - - - - 62,760,627.27
交易性金融 239,908,947.67 14,095,242,014.21 13,784,546,605.85 - - - 28,119,697,567.73
资产
买入返售金 24,585,205,003.81 995,222,649.25 - - - - 25,580,427,653.06
融资产
应收利息 - - - - - 778,005,972.65 778,005,972.65
应收申购款 - - - - - 655,881.91 655,881.91
应收证券清 - - - - - 44,314,189.81 44,314,189.81
算款
资产总计 33,793,736,443.39 36,155,464,663.46 49,009,546,605.85 - - 822,976,044.37 119,781,723,757.07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 - 3,180,368.25 3,180,368.25
应付管理人 - - - - - 31,800,081.74 31,800,081.74
报酬
应付托管费 - - - - - 9,937,525.55 9,937,525.55
应付证券清 - - - - - 45,358,940.66 45,358,940.66
算款
卖出回购金 2,574,420,952.78 - - - - - 2,574,420,952.78
融资产款
应付销售服 - - - - - 24,842,763.92 24,842,763.92
务费
应付交易费 - - - - - 908,944.60 908,944.60
用
应付利息 - - - - - 160,133.08 160,133.08
应交税费 - - - - - 283,438.75 283,438.75
其他负债 - - - - - 269,442.59 269,442.59
负债总计 2,574,420,952.78 - - - - 116,741,639.14 2,691,162,591.92
利率敏感度 31,219,315,490.61 36,155,464,663.46 49,009,546,605.85 - - - -
缺口
上年度末 5
2020 年 12 1 个月以内 1-3 个月 3 个月-1 年 1-5年 不计息 合计
月 31 日 年 以
上
资产
银行存款 12,219,394,087.33 6,800,000,000.00 28,858,000,000.00 - - - 47,877,394,087.33
结算备付金 221,275,714.29 - - - - - 221,275,714.29
交易性金融 7,730,594,970.23 6,433,297,375.68 7,723,139,098.30 - - - 21,887,031,444.21
资产
买入返售金 43,978,966,395.57 1,000,000.00 - - - - 43,979,966,395.57
融资产
应收利息 - - - - - 618,602,262.59 618,602,262.59
应收申购款 - - - - - 7,443,305.07 7,443,305.07
资产总计 64,150,231,167.42 13,234,297,375.68 36,581,139,098.30 - - 626,045,567.66 114,591,713,209.06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 - 10,784,373.00 10,784,373.00
应付管理人 - - - - - 31,142,923.79 31,142,923.79
报酬
应付托管费 - - - - - 9,732,163.68 9,732,163.68
应付证券清 - - - - - 89,265,419.50 89,265,419.50
算款
卖出回购金 1,590,498,764.75 - - - - - 1,590,498,764.75
融资产款
应付销售服 - - - - - 24,329,240.54 24,329,240.54
务费
应付交易费 - - - - - 742,990.94 742,990.94
用
应付利息 - - - - - 66,054.57 66,054.57
应交税费 - - - - - 248,414.79 248,414.79
其他负债 - - - - - 271,439.53 271,439.53
负债总计 1,590,498,764.75 - - - - 166,583,020.34 1,757,081,785.09
利率敏感度 62,559,732,402.67 13,234,297,375.68 36,581,139,098.30 - - - -
缺口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市场利率上升 25 个基点 -19,379,711.42 -11,374,463.31
分析
市场利率下降 25 个基点 19,412,149.23 11,395,093.62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
金持有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证券,所面临的最大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它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经测算本基金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列示如下: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益类资产(上年度末:同)。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益类资产(上年度末:同),因此当市场价格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上年度末:同)。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28,119,697,567.73 元,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次的余额(2020 年 12 月 31 日:
第二层次 21,887,031,444.21 元,无第一或第三层次)。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
重大变动。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20 年 12 月 31
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
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衔接规定,以及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
证券投资基金应当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
已完成了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财务报表潜在影响的评估。鉴于本基金业务的性质,新金融工具准则预期不会对本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基金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追溯执行相关新规定,并采用准则允许的实务简便方法,调整
期初所有者权益,2021 年的比较数据将不作重述。
除公允价值和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28,119,697,567.73 23.48
其中:债券 28,119,697,567.73 23.48
资产支持证 - -
券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5,580,427,653.06 21.3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 65,258,622,491.91 54.48
付金合计
4 其他各项资产 822,976,044.37 0.69
5 合计 119,781,723,757.07 100.00
注: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中包含定期存款 65,190,000,000.00 元。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2.79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2,574,420,952.78 2.20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9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6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120 天。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 净值的比例(%)
1 30 天以内 28.90 2.24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2 30 天(含)—60 天 16.4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3 60 天(含)—90 天 14.3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4 90 天(含)—120 天 14.3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5 120 天(含)—397 天(含) 27.5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合计 101.63 2.24
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240 天。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059,143,441.13 0.90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296,218,503.60 4.52
其中:政策性金融 5,075,427,509.11 4.33
债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808,036,360.41 4.11
6 中期票据 402,448,239.42 0.34
7 同业存单 16,553,851,023.17 14.14
8 其他 - -
9 合计 28,119,697,567.73 24.02
剩余存续期超过
10 397 天的浮动利率 - -
债券
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净值比例
(%)
1 112114163 21 江苏银行 CD163 15,000,000 1,493,251,489.15 1.28
2 200302 20 进出 02 12,000,000 1,199,109,798.28 1.02
3 112175803 21 宁波银行 CD338 8,000,000 796,400,794.24 0.68
4 190303 19 进出 03 7,500,000 750,565,457.29 0.64
5 112114146 21 江苏银行 CD146 7,000,000 693,140,667.45 0.59
6 150412 15 农发 12 6,800,000 683,843,232.20 0.58
7 012105228 21 电网 SCP026 6,500,000 649,524,887.71 0.55
8 112114047 21 江苏银行 CD047 6,000,000 595,106,151.05 0.51
9 219963 21 贴现国债 63 6,000,000 593,193,159.88 0.51
10 210206 21 国开 06 5,800,000 580,122,798.30 0.50
8.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399%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028%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100%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况。
8.8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为 1.0000 元。
8.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中国进出口银行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1〕31 号)。其违规投资企业股权、个别高管人员未经核准实际履职、监管数据漏报错报、违规向地方政府购买服务提供融资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 7345.6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进出口银行进行了投资。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股票代码:002142)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81 号)。其因信用卡业务管理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30 万元。
2021 年 6 月 10 日,宁波银行因代理销售保险不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收到宁波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36 号),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25 万元,并责令该行对相
关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021 年 7 月 30 日,宁波银行因贷款被挪用于缴纳土地款或土地收储、开发贷款支用审核不
严、房地产贷款放款和支用环节审核不严、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房地产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票据业务开展不审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收到宁波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57 号),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275 万元,并责令该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021 年 7 月 13 日,宁波银行因违规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
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等,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处罚字〔2021〕2 号),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286.2 万元。
2021 年 7 月 13 日,宁波银行因违反规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
金收付,收到外管局宁波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外管罚(2021)7 号),被罚款 100 万,没收违法所得 104.85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宁波银行进行了投资。
3、其余八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4,314,189.81
3 应收利息 778,005,972.65
4 应收申购款 655,881.91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822,976,044.37
8.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基
别 (户) 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额比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例(%)
(%)
景顺长
城景益 17,264,302 6,781.94 1,372,004.80 0.01 117,084,033,028.08 99.99
货币 A
景顺长
城景益 1 5,156,132.27 5,156,132.27 100.00 0.00 0
货币 B
合计 17,264,303 6,782.24 6,528,137.07 0.01 117,084,033,028.08 99.99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
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
9.2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序号 持有人类别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1 个人 32,114,062.89 0.03
2 个人 25,101,735.72 0.02
3 个人 14,429,469.73 0.01
4 个人 14,425,815.21 0.01
5 个人 12,538,648.38 0.01
6 个人 11,326,240.73 0.01
7 个人 9,999,000.10 0.01
8 个人 9,583,345.66 0.01
9 个人 9,359,294.43 0.01
10 个人 9,300,132.97 0.0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A 3,810,472.16 0.003254
有从业人员持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B - -
有本基金 合计 3,810,472.16 0.003254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A 10~50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B -
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
基金 合计 10~5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A 0~10
本开放式基金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B -
合计 0~10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
的产品情况
无。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A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11 月 954,596,446.24 429,137,040.02
26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12,829,595,514.76 5,035,909.2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384,767,438,792.88 86,866,464.24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380,511,629,274.76 86,746,241.1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 - -
额减少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7,085,405,032.88 5,156,132.27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级别调整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级别调整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1、本管理人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聘任刘彦春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有关公告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2021 年 5 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决定谭敦宇任托管业务部总裁。
2、2021 年 8 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决定王霄勇任托管业务部副总裁。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基金财产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 8 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
服务,本年度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 140,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
交易单 金
券商名称 元数量 占当期股票 佣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金 总量的比例
比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 - -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1 - - - - -
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 - - - -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 1 - - - - -
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2 - - - - -
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2 - - - - -
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1 - - - - -
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 - - - 本期新
增 2 个
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a、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三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 占当期权证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债券成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 成交总额的
交总额 成交总额的比例 金额 比例
的比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6,094,171,000.00 5.69%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78,567,919,000.00 17.12%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54,268,700,000.00 77.19%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 - - -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 - - - - - -
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11.9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1-08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1-15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3 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招行直联渠道基金 网站 2021-01-20
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4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 2020 年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1-21
第 4 季度报告 网站
5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1-21
基金2020年第4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6 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快速赎回业务和现 网站 2021-01-25
金宝快速取现业务的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7 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快速赎回业务和现 网站 2021-01-25
金宝快速取现业务的公告
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2-05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9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 网站 2021-02-09
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1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2-25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1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3-12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1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3-20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1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3-26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14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 2020 年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3-29
年度报告 网站
15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3-29
基金 2020 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1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3-30
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网站
1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4-02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1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持续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4-12
完善客户身份信息的提示 网站
1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4-15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2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4-19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21 关于网络平台冒用“景顺长城基金”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4-20
名义进行不法活动的澄清公告 网站
22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 2021 年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4-22
第 1 季度报告 网站
2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4-22
基金2021年第1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2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4-23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25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5-12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26 部分基金暂停或限制大额申购(含日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5-14
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 网站
的提示性公告
2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5-20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28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 2021 年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5-28
第 1 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网站
29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5-28
资料概要更新 网站
30 关于网络平台冒用“景顺长城基金”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6-04
名义进行不法活动的澄清公告 网站
3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6-15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3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6-18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3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7-09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34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7-13
基金调整持有停牌股票估值价格的公 网站
告
35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7-16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3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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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7-21
基金2021年第2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38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 2021 年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7-21
第 2 季度报告 网站
3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7-23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4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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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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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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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8-23
基金 2021 年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44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 2021 年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8-23
中期报告 网站
45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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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景顺长城基金将积极参与投资北京证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09-07
券交易所上市企业 网站
4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持续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10-15
完善客户身份信息的提示 网站
4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10-15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4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10-22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5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10-27
基金2021年第3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51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 2021 年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10-27
第 3 季度报告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52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北交所上 网站 2021-11-16
市股票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5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11-18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5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12-03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55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12-10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56 部分基金在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 网站 2021-12-16
司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12-17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5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1-12-24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59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 网站 2021-12-29
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无。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13.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