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益货币:关于调整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升降级规则的公告
2018-04-17
关于调整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升降级规则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景
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
并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8 年 4 月 18 日起,调整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 级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000380,B 级基金
份额的基金代码:000381)基金份额升降级规则,新增以下规则:如销售机构仅
销售 A 级或 B 级基金份额,则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内的基金份额不参与自动升
降级。
一、调整后的升降级规则
1、若 A 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500
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A 级基金份额升级为 B
级基金份额,未结转收益将不结转,一并带入 B 级份额,并于升级当日适用 B
级的相关费率(年销售服务费率除外,年销售服务费率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
日起享受 B 级基金份额的费率)。
2、若 B 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 500 万份
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B 级基金份额降级为 A 级
基金份额,未结转收益将不结转,一并带入 A 级份额,并于降级当日适用 A 级
的相关费率(年销售服务费率除外,年销售服务费率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
起适用 A 级基金份额的费率)。
3、如销售机构仅销售 A 级或 B 级基金份额,则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内的基
金份额不参与自动升降级。
4、根据上述基金份额升降级规则,登记机构将在确认投资者的各项交易申
请后,根据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内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进行升降级判定。对当日
持有 A 级基金份额超过 500 万份(包含 500 万份)的,登记机构将自动升级其
基金账户内持有的 A 级基金份额为 B 级基金份额;对当日持有 B 级基金份额低
于 500 万份(不含 500 万份)的,登记机构将自动降级其基金账户内持有的 B
级基金份额为 A 级基金份额。
5、在开放日参与本基金基金份额升降级确认的投资者,其在当日提交的本
基金在途赎回、转换转出、转托管转出等申请,登记机构将在下一开放日做失败
确认处理。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
并予以调整。
2、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88 606 查询相关信息。
3、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限制规则,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指定
媒介予以公告。此次公告的业务规则如与之前公告信息不同,请以本次公告信息
为准。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
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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