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景益:关于新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6-12-2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
新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16 年 12 月 26 日起,新增东方证券销售景
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 级:000380, B 级:
000381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销售机构信息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3 层、25 层-2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1 层-23 层、25 层-29 层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公司网站:http://www.dfzq.com.cn
二、通过东方证券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自 2016 年 12 月 26 日起,新增开通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与本公司在东方证券可
转换基金产品之间的转换业务。
2、本公司在东方证券销售的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已开通同一基金 A/C
类基金份额间的相互转换业务,其他同一基金的不同类别/级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
务。
3、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
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4、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东方证券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5、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公司网站:http://www.dfzq.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