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 7 月 12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37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2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6 年度的第 2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 A 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377 000378
基准日下属 1.094 1.092
分级基金份
额净值(单
位: 元)
基准日下属 5,513,330.06 3,223,560.62
分级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
(单位:元)
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 2,756,665.03 1,611,780.31
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分
红比例计算
的应分配金
额(单位:
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 0.25 0.24
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注:
(1)按照《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
同一类别份额内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超过 0.01
元(含)时,至少分配 1 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
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50%,上表中“截止基准日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按照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
50%计算而得,实际分配金额不低于该数额。
(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 10 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
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6 年 7 月 14 日
除息日 2016 年 7 月 14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6 年 7 月 15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
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 2016
明 年 7 月 14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
销售机构。2016 年 7 月 18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
免收申购费用。
注:(1)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
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2)权益登记日 2016 年 7 月 14 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
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
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
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 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3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
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 2016 年 7 月 14 日之前(不含 2016 年 7
1
月 14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上投摩
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
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4 咨询办法:
(1)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8794888、400 889 4888。
(3)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cifm.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投资风险及投资收益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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