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3-11-15
摩根双债增利C
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个人投资者理财服务热线:400 889 4888, (021)38794888机构投资者理财服务热线:(021)38794999;(010)58369199公司网站:www.51fund.com 重要提示1、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245 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4、本基金自 2013 年 11 月 18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6 日止,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的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同时发售。5、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所有投资者。6、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分别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基金管理人可调整认(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但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7、最低认购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贵宾理财中心及电子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以上,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保险公司多险种开户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开立多个账户)。发售期内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请投资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9、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10、销售机构(指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电子交易系统)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51fund.com)、中国农业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12、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的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同时进行基金销售,具体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事项请见各代销机构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刊登的公告或在各代销网点发布的公告。13、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9 4888,(021)38794888 咨询有关购买事宜。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对于具体的募集期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予以适当缩短。15、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和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1、基金名称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0377;C 类 000378)。2、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3、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4、基金单位面值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5、投资目标本基金以信用债和可转债为主要投资对象,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6、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品种、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信用债和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是指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也可以直接在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证券,并可持有由可转债转股获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派发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7、发售对象 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8、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法定代表人:蒋超良客户服务电话:95599网址:www.abchina.com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法定代表人:王洪章客户服务电话:95533传真:010-66275654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客户服务电话:95566法定代表人:田国立网址:www.boc.cn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5网址: www.cmbchina.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法定代表人:牛锡明联系人:曹榕客户服务热线:95559网址:www.bankcomm.com (6)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法定代表人:储晓明电话:021-54033888传真:021-54038844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网址:www.sywg.com (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法定代表人:龚德雄电话:(021 53519888传真:(021) 53519888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全国)、021-962518网址:www.962518.com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法定代表人:万建华联系人:芮敏祺电话:(021) 38676666 转 6161传真:(021) 38670161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666网址:www.gtja.com (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法定代表人:宫少林联系人:林生迎客户服务电话:95565网址:www.newone.com.cn (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法定代表人: 徐浩明电话: 021-22169999传真: 021-22169134联系人:刘晨网址:www.ebscn.com (1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法定代表人:陈有安联系人:田薇电话: 010-66568430传真:010-66568536客服电话: 4008888888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法定代表人:王常青电话:(010)65186758传真:(010)65182261联系人:魏明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108;网址:www.csc108.com (1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法定代表人:王开国电话:021-23219000联系人:李笑鸣客服电话:95553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法定代表人: 何如电话: 0755-82130833传真: 0755-82133952联系人: 齐晓燕客户服务电话: 95536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15)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法定代表人:常喆联系人:黄静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网址:www.guodu.com (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招商银行大厦 A 层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0法定代表人:王东明电话:010-84588888传真:010-84865560联系人:陈忠客户服务热线:010-95558 (17)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 层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 层法人代表:沈强联系电话:0571-95548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571-95548 (18)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266061)法定代表人:杨宝林联系人:吴忠超电话:0532-85022326传真:0532-85022605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1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法定代表人:牛冠兴客服电话:4008001001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2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胡运钊客户服务热线:95579 或 4008-888-999联系人:李良电话:027-65799999传真:027-85481900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2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906 室法定代表人:杨文斌客服电话:400-700-9665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22)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法定代表人:薛峰客服电话:4006-788-887公司网站: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3)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法定代表人:陈柏青客服电话:400-0766-123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2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法定代表人:其实客服电话:400-1818-188网站: www.1234567.com.cn (25)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法定代表人:闫振杰联系电话:010-62020088传真:010-62020035联系人:宋丽冉客服电话: 4008886661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其他代销机构:如本次发售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9、直销机构和直销地点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贵宾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0 楼(200120)理财中心电话: 400 889 4888, (021)38794888传真:(021)68881190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贵宾理财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七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9 层 1925 室(100034)电话:010-58369199传真:010-58369138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贵宾理财中心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01 号华润大厦 2705-07 室(518001)电话:0755-82690060传真:0755-82690104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www.51fund.com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 889 488810、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自 2013 年 11 月 18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6 日止。对于具体的募集期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予以适当缩短。 本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条件后,本基金可以宣布成立;发售时间内,本基金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延长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若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基金管理人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11、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本基金的认购费率为: A 类基金份额: 认购金额区间 费率 人民币 100 万以下 0.6% 人民币 100 万以上(含),300 万以下 0.4% 人民币 300 万以上(含),500 万以下 0.2% 人民币 500 万以上(含) 每笔人民币 1,000 元 C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为 0。 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3)基金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认购费用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发生的各项费用。 举例如下: 例:某投资人投资 1 万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 0.6%,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10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1+0.6%)=9,940.36 元 认购费用=10,000-9,940.36=59.64 元 认购份额=(9,940.36+ 10)/ 1.00 =9,950.36 份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1、发售期内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发售本基金,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限额。2、最低认购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贵宾理财中心及电子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以上,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3、有效认购申请的确认方式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将对所有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4、已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卡,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多渠道开户业务,此业务需提供原基金账号。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个人投资者可以在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和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一)通过农业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认、申购业务: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5:00 2.开户及认(申)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A. 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 B.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供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直接提交认(申)购业务申请。(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基金名称:“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0377;C 类000378”。(三)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7:00。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发售日每天 17:00 后客户发起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1)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指定银行收款账户证明;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预留印鉴卡;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账户业务申请表》。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本人亲自办理;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本公司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第一联)、预留印鉴卡(二张)、委托代办书正本、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指定收款银行卡复印件、《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2)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销售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委托代办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时),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3)认购资金的划拨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帐 号:3100155040005000287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联行号:52352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帐 号:100119072901331313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开户行交换号:001021907联行号:20304018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帐 号:2160892385100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联行号:096819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82900030203、注意事项(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2)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1 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3)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1 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四)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1)开户时间:电子交易系统 24 小时(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接受个人投资者开户业务,基金交易日 17:00 之后提交的开户申请于下一交易日受理。(2)认购时间:电子交易系统在基金发售时段内 24 小时(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接受个人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基金交易日 17:00 之后提交的认购申请于下一交易日受理。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网上开户及认购程序参见网站相关说明。3、注意事项(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2)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T 日即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认购基金。(3)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1 日通过本公司网站、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4)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1 日通过本公司网站、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通过本公司网站、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以在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中国农业银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等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一)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7:00。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发售日每天 17:00 后客户发起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2、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加盖公章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账户类)原件; (4)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 (5)加盖公章业务经办人及账单收件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6)预留印鉴卡; (7)填妥的加盖公章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8)填妥的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章的申请表; (9)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本公司或账户代理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银行证明文件复印件;业务经办人及账单收件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预留印鉴卡;《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填妥的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章的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的申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销售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申请表。4、认购资金的划拨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帐 号:3100155040005000287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联行号:52352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帐 号:100119072901331313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开户行交换号:001021907联行号:20304018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帐 号:2160892385100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联行号:096819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82900030205、注意事项(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2)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1 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确认结果。(3)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1 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二)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时间: 认、申购业务: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5:00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单位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C.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供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中国农业银行单位借记卡直接提交认(申)购业务申请。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基金名称:“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五、清算与交割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认购资金(包括认购费)产生的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的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1、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4、若本基金不成立,本基金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 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七、发售费用若本基金发售失败,发售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法规列支;若本基金发售成功,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各种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一)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0 层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0 层法定代表人:陈开元总经理:章硕麟成立日期:2004 年 5 月 12 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56 号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实缴注册资本:25000 万元存续期间:持续经营公司网址:www.51fund.com(二)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邮政编码:100031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成立时间:2009 年 1 月 15 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借款;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币票据承兑和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三)销售机构1、直销机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贵宾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0 楼(200120)理财中心电话:400 889 4888, (021)38794888传真:(021)68881190公司网址:www.51fund.com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贵宾理财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七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9 层 1925 室(100034)电话:010-58369199传真:010-58369138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贵宾理财中心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01 号华润大厦 2705-07 室(518001)电话:0755-82690060传真:0755-826901042、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25 家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代销机构的具体信息请参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第 8 条“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四)注册登记机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五)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负责人:廖海联系电话:021-5115 0298传真:021-5115 0398经办律师:刘佳、张兰(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法定代表人:吴港平联系电话:8621-61233277联系人:汪棣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王灵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