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聚信价值优势混合:《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2018-03-24
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C
《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一、订立本基金合 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同的目的、依据和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原则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 律法规。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新增内容如下: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1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 新增内容如下: 额的申购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五、申购和赎回的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 数量限制 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额的申购与赎回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 A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 A 六、申购和赎回的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 价格、费用及其用 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途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 个月的投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 个月的投 资人收取不低于 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 资人收取不低于 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 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3 个月但少于 6 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 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 个 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 个 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 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 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0.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于 1.50%的赎回费,对持续 2 额计入基金财产。 持有期长于 7 日(含)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0.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 基金份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 七、拒绝或暂停申 ……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购的情形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 新增内容如下: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致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投资人。发生上述第 7 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 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在暂停申 3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理。 第六部分 基金份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八、暂停赎回或延 回款项; 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缓支付赎回款项的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情形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 第六部分 基金份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 额的申购与赎回 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 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 九、巨额赎回的情 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形及处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 2、巨额赎回的处 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理方式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 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 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 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 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 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 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 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4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 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理。 理。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 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对于该基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5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 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未超过 50%的部分, 可以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 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 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 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但是,对 于未能赎回部分,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 被撤销。 第十二部分 基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 的投资 金资产的 30%-95%,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 金资产的 30%-95%,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 二、投资范围 产的 5%-7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保证 产的 5%-7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保证 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5 等)。 第十二部分 基金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保证金以后,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保证金以后, 的投资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四、投资限制 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1、组合限制 …… 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新增内容如下: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 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 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 30%; ……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 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 持一致; (1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 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 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 6 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 除上述第(2)、(13)、(18)和(19)项另有约 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定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定的,从其规定。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 新增内容如下: 资产估值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六、暂停估值的情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 形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第十八部分 基金 新增内容如下: 的信息披露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五、公开披露的基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六)基金定期报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告,包括基金年度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报告、基金半年度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 告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7 第十八部分 基金 新增内容如下: 的信息披露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五、公开披露的基 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第二十四部分 基 同步更新 金合同内容摘要 8 《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 本托管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本托管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议的依据、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的、原则和解释 “《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一)订立托管 法》(以下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协议的依据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称“《信息披露办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称“《信息披露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称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称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三、基金托管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 对基金管理人的 基金资产的 30%-95%,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 基金资产的 30%-95%,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 业务监督和核查 金资产的 5%-7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金资产的 5%-7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一)基金托管 货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人根据有关法律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 法规的规定及基 5%。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 金合同的约定, 购款等)。 对基金投资范 围、投资对象进 9 行监督。 三、基金托管人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保证金以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保证金以 对基金管理人的 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 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 业务监督和核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二)基金托管 ……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人根据有关法律 …… 法规的规定及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合同的约定,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 对基金投资、融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 资比例进行监 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督。基金托管人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 按下述比例和调 基金管理人管理且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 整期限进行监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 督: 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 资范围保持一致; 1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 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10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除上述第 2、13、18 和 19 项另有约定外,因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 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基金资产净 新增内容如下: 值计算和会计核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算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四)暂停估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与公告基金份额 协商一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净值的情形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