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08 年 9 月 12 日下发的[2008]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
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13 年 5 月 20 日下
发的[2013]13 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
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
价值。
我公司旗下南方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国策动力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沪港
深价值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安享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新兴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卓享
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军工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开元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中证南方小康产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中国重工(股票代码 601989)自 2017 年 5 月
31 日起停牌。经我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 2017 年 8 月 4 日起采用“指数收
益法”对上述基金持有的上述股票估值。自上述股票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
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
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