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南方丰元基金与南方聚利基金增加中国农业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3-11-05
南方丰元债券A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丰元基金与 南方聚利基金增加中国农业银行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中国农业银行为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方丰元”)与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南方聚利”)的代销机构。 从2013年11月5日起,投资者可前往中国农业银行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南方丰元与南方聚利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中国农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中国农业银行客服电话:95599 中国农业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 或咨询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站:www.nffund.com 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