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3-01-18
嘉实新兴市场A1(QDII)
并相应降修低订基管金理合费率同及及托托管管协费议率的公告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 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 公司”)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决定自2023年1月19日起降低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0.“25本%基降金低”至)的0.管15理%,费并率对及《基托金管合费率同》,管和《理嘉费实率新由兴1.市0%场降债低券至型0证.8%券,投托资管基费金率托由 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涉及基金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的相关内容 进行修订。 现将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将“第十八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由原来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H=如E下×1:.0%÷当年天数 EH为为前每一日日应的计基提金的资基产金净管值理费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2性、支基付金给托基管金人管的托理人管费。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H方=法E如×0下.2:5%÷当年天数 EH为为前每一日日应的计基提金的资基产金净托值管费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取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H=如E下×0:.8%÷当年天数 EH为为前每一日日应的计基提金的资基产金净管值理费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2性、支基付金给托基管金人管的托理人管费。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H方=法E如×0下.1:5%÷当年天数 EH为为前每一日日应的计基提金的资基产金净托值管费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取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托管协议》修改内容 将“12.基金费用”中“12.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由原来 的: “1、基金的管理费 基金的管理费包含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和境外投资顾问的投资顾问费(如 有)两部分,其中境外投资顾问的投资顾问费在境外投资顾问与基金管理人签订 的《顾问协议》中进行约定。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H=E×1.0%÷当年天数 EH为为前每一日日应的计基提金的资基产金净管值理费 基金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至下一 个工作2、日基金。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H方=法E如×0下.2:5%÷当年天数 EH为为前每一日日应的计基提金的资基产金净托值管费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1、基金的管理费 基金的管理费包含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和境外投资顾问的投资顾问费(如 有)两部分,其中境外投资顾问的投资顾问费在境外投资顾问与基金管理人签订的《顾问协议》中进行约定。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8%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H=E×0.8%÷当年天数 EH为为前每一日日应的计基提金的资基产金净管值理费 基金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至下一 个工作2、日基金。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方H=法E如×0下.1:5%÷当年天数 EH为为前每一日日应的计基提金的资基产金净托值管费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一、召开事由”中“2、尽管存在前述情形,但如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的规定,上述修改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自2023年1月19日起生效。基金 管理人将对本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更新。 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 本cn/公fun司d)网咨站询(、w了ww解.j相sfu关nd情.cn况)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 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