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新兴市场(QDII):关于运作届满更名为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和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2015-10-15
关于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运作届满更名为嘉实新兴市场债券
和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11 月 26 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 “嘉实新兴市场”或“本基金”)的两年运作期届满日为 2015 年 11 月 26 日。为
了保障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本基金运作届满更名为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和基金份额
转换的公告。
一、 基金份额分级运作终止后的基金运作方式
本基金分级运作届满日,本基金嘉实新兴市场 A、嘉实新兴市场 B 分级运作终止,本
基金转换为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转换为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不同类别份额,在正常情形下,每个交易
日办理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二、 基金份额分级运作终止后嘉实新兴市场 A 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分级运作届满日前,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分级运作终止后嘉实
新兴市场 A 的处理方式。嘉实新兴市场 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届时公告规定的时间内
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做出选择赎回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赎回价格以“未知价”原则,即
赎回价格以 T+1 日计算的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做出选择的,其持有的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将被默认为转入“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 C2 类份额。
1、赎回开放日
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赎回开放日为 2015 年 11 月 23 日,开放日当日 15:00 前各销
售机构接受办理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的赎回业务,开放日当日 15:00 以后各销售机构不
再接受办理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的赎回业务。
2、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000
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某一交易账户的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
余额少于 1000 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该
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3、赎回费率
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4、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的数量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
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 基金份额分级运作终止时的份额转换
1、份额转换日
嘉实新兴市场 A 和嘉实新兴市场 B 的份额转换基准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 2
年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份额转换日为 2015 年 11 月 26 日
2、基金份额转换规则
对投资者持有到期的每一份嘉实新兴市场 A 和嘉实新兴市场 B,在本基金分级运作届
满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及收益的计算规则计算嘉实新兴市场 A 和嘉实新兴市场 B
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嘉实新兴
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不同类别份额。其中,本基金嘉实新兴市场 A 将转为嘉实新兴
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C2 类份额,嘉实新兴市场 B 份额将转为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 A1 类份额。
3、转换费用
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独持有或同时持有嘉实新兴市场 A 和嘉实新兴市场 B,均无需
支付转换基金份额的费用。
4、份额转换方式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各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
整为 1.000 元或 1.000 美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以份额转换后 1.000 美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嘉实新兴市场 A 转换比例对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以份额转换后 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基金
管理人将根据嘉实新兴市场 B 转换比例对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
5、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嘉实新兴市场 A 的基金份额净值
/1.000
嘉实新兴市场 B 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嘉实新兴市场 B 的基金份额净值
/1.000
嘉实新兴市场 A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2
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数×嘉实新兴市场 A 份
额的转换比率
例 1: 某基金投资者份额转换前持有 10,000 份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份额转换基准日
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的份额净值为 1.020 美元,则份额转换后该基金投资者持有 10,000
x1.020/1.000=10,200 份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2 类基金份额,份额净值为
1.000 美元,不再持有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
嘉实新兴市场 B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1
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嘉实新兴市场 B 份额数×嘉实新兴市场 B 份
额的转换比率
例 2:某基金投资者份额转换前持有 10,000 份嘉实新兴市场 B 份额,份额转换基准日
嘉实新兴市场 B 份额的份额净值为 1.020 元,则份额转换后该基金投资者持有 10,000
x1.020/1.000=10,200 份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1 类基金份额,份额净值为
1.000 元,不再持有嘉实新兴市场 B 份额。
嘉实新兴市场 A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2
类基金份额数和嘉实新兴市场 B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A1 类基金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结果中,不足 0.01 份的零碎份,
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 0.01 份,直到所有零碎
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计算的结果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或嘉实新兴市场 B 份额)的转换比
率、嘉实新兴市场 A(或嘉实新兴市场 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嘉实新兴市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 基金份额分级运作终止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转为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投
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将保持不变,仍按照本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的规定执行。
五、 转为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T 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 日 A1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T 日闭市后的 A1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T 日 A1 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T 日 C2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T 日闭市后的 C2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T 日 C2 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本基金 A1 类和 C2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 日的 A1 类和 C2 类基金份额净值在 T+1 日内计算,并在 T+2 日内公告。
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六、重要提示
1、嘉实新兴市场 A 开放赎回后至基金转换完成并开放申赎之间,嘉实新兴市场 A 类份
额(转换后为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C2 类份额)由于基金转换,基金份额
净值可能会出现较大波动。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是否于嘉实新兴市场 A 开放赎回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持有的基金份额。
2、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本基金将更名为“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以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名称将一并变更。
3、在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之前,投资人将无法办理基金的赎回,
开放申购/赎回的起始日期及业务规则等相关信息敬请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
4、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后,由原嘉实新兴市场 A、B 份额转换
而成的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2、A1 份额持有期在原持有期基础上继续累积。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
话(400-600-88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