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新兴市场(QDII):关于A份额第二个开放日后年约定收益率的公告
2014-11-2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份额
第二个开放日后年约定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嘉实新兴市场双币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以下简称“嘉实新兴市场 A”)年约定收
益率的相关规定,计算公式为:
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同期美元利率参照银行公布的一年期美元定期
存款利率的平均值+浮动利差
美元利率参照银行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在基金份额发售之日前及每一个开放日前公告接下来 6 个月
的浮动利差的利差值。利差的取值范围从 1%(含)到 2%(含)。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
管理人将根据届时美元利率参照银行最新公布并执行的一年期美元定期存款利率和在基金
份额发售之日前公告的利差值设定并公告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的首次约定年收益率,该收
益率即为嘉实新兴市场 A 基金合同生效后最初 6 个月的年收益率,适用于基金合同生效日
(含)到第 1 个开放日(含)的时间段;在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的每个开放日(最后 1 个
开放日除外),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美元利率参照银行最新公布并执行的一年期美元定期
存款利率及利差值重新设定并公告嘉实新兴市场 A 的年收益率,该收益率即为嘉实新兴市
场 A 接下来 6 个月的年收益率,适用于该开放日(不含)到下个开放日(含)的时间段;
在嘉实新兴市场 A 的最后 1 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美元利率参照银行最新公布
并执行的一年期美元定期存款利率及利差值重新设定并公告嘉实新兴市场 A 的年收益率,
该收益率适用于该开放日(不含)到基金合同生效后 2 年期届满日(含)的时间段。
本基金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1 位,小数点后
第 2 位四舍五入。
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以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开放日嘉实新兴市场 A 折算
后的 1.000 美元为基准采用约定年收益率单利进行计算。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结合国内美元存款利率市场情况,本基金嘉实新兴市场 A
第二个开放日后 6 个月浮动利差的利差值为 2%。
例如,在本基金嘉实新兴市场 A 第二个开放日当日,如果工行、中行、农行和建行公
布的一年期美元定期存款利率分别为 0.80%、0.75%、0.80%和 0.80%,则美元利率参照银行
一年期美元定存利率的平均值为 0.8%,则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第二个开放日后 6 个月的约
定年收益率= 0.8% +2%=2.8%
本基金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第二个开放日后 6 个月的约定年收益率以届时公告为准。
根据约定年收益率所计算的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持有人的可得收益仅为对嘉实新兴市
场 A 份额持有人可得收益的估计,并不代表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持有人的实际可得收益。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持有人的该等收益,如在本基金资产出现
极端损失情况下,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年收益
的风险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