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元大现金收益货币: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润元大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申购、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限制的公告
2019-02-15
华润元大现金收益货币B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润元大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 金申购、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华润元大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A 类基金代码:000324,B 类基金代码:000325)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 的有关规定,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2 月 18 日起,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投资者申购(含定投)上述基金,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均调整为 0.01 元; 赎回、转换转出上述基金,单笔最低赎回、单笔最低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的限额均调 整为 0.01 份。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在上述最低数额限制的基础上进行设置, 具体限制以各销售机构页面公示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基金定投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 (一)关于基金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向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 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 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基金定投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 者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具体规则以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公告为准。 (二)关于基金转换业务 1、转换业务办理场所和时间 (1)投资者可以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2)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 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2、转换费率 投资者申请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 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 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 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3、基金转换申请人的范围 已持有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 者。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1)非货币基金之间的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2)货币基金转至非货币基金之间的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份额对应的未结转收益 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没有赎回费) 5、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交易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 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 T+2 交易日起可 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6、转换最低份额限制 单笔转换起点份额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 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 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部分基金(如部分场内交 易基金、定期开放式基金等)暂不支持转换交易或转换范围有一定限制,具体规则以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公告为准。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 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ryuantafund.com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0-1000-89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 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 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 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