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元大基金:关于指数熔断机制触发后公司旗下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处理的公告
2016-01-08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指数熔断机制触发后公司旗下基金
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处理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
的相关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
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沪深 300 指数于 2016 年 1 月 7 日 9 时 58 分触发熔
断阈值 7%熔断,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公
司旗下基金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投等业务(以下简称“申赎类业务”)处
理的规则如下:
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1212,C 类 001213)、华润
元大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A 类 000324,B 类 000325)在指数熔断停止交易
期间,基金申赎类业务照常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将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前收市时间作为华润
元大富时中国 A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000835)、华润元大安鑫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000273)、华润元大医疗保健量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646)、
华润元大信息传媒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22)、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001713)当日申赎类业务截止时间,具体截止时间
为 2016 年 1 月 7 日 9 时 58 分。
根据深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942)自 9 时 42 分暂停申购赎回至 9 时 57 分,自 9 时 58 分暂停申购赎回
至 1 月 7 日收市。当日不恢复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对 1 月 7 日交易所实际收盘时间(指 9 时 58 分)前提交的申
赎类业务申请,按当日的申请处理。
本基金管理人对 1 月 7 日交易所实际收盘时间(指 9 时 58 分)后提交的申
赎类业务申请,按如下规则处理: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
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按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投资者可于下一开放日办理
上述申请的撤单;
对通过代销机构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如代销机构当日将交易所实际收盘
后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上传给本基金管理人的,此类申请将全部确认失败;如
代销机构于下一日将交易所实际收盘后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上传本基金管理
人的,此类申请将按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投资者可于下一开放日办理上述申
请的撤单。销售机构另有公告的除外。
本基金管理人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投资者于 1
月 7 日的交易申请应当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的申赎类业务申
请在指数熔断发生期间,存在被确认失败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0-1000-89(免长途话费)或
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ryuantafund.com 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
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
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