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定额申购起点金额的公告
2017-09-13
景顺沪深300增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定额申购起点金额的公告 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 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17 年 9 月 13 日起, 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中泰证券定期定额申购起点金额。现将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 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A 级))和 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3)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5); (4)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7); (5)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6)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 (7)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8)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 (9)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10)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5); (11)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261001,C 类 261101); (12)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260116); (13)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261002,C 类 261102); (14)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2001); (15)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7); (16)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20); (17)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0181,C 类 000182); (18)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42); (19)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0252,C 类 000253); (20)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11); (21)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8); (22)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1); (23)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32); (24)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86); (25)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88); (26)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72); (27)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78); (28)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79); (29)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535); (30)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代码:001506); (31)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2065,C 类 002066); (32)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75); (33)景顺长城量化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74); (34)景顺长城景盈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2796,C 类 002797); (35)景顺长城景盈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2842,C 类 002843); (36)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2792,C 类 002793); (37)景顺长城景盈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128); (38)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476)。 二、调整方案 1、自 2017 年 9 月 13 日起,本公司上述基金在中泰证券的定期定额申购起点金额均调 整为 100 元(含申购手续费),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中泰证券定期自动代投资者 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2、对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前投资者已通过中泰证券签约的上述适用基金定投业务仍按 原签约约定执行。 3、中泰证券保留对此业务调整的最终解释权。本次调整的具体事宜以中泰证券刊登的 相关业务调整公告内容为准。 4、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在中泰证券的定投业务, 本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三、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 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 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 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