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微众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1-18
景顺沪深300增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微众银 行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微众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17 年 1 月 18 日起,新增深圳前海 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旗下部分基金并参加微众银行开展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微 众银行销售业务具体事宜及安排,费率优惠活动的时间以及优惠费率以微众银行公告为准。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11); (2) 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75)。 二、委托销售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A 栋 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田厦国际中心 36 楼、37 楼 法定代表人:顾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9998877 三、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微众银行申购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享有折扣 优惠。活动截止时间另行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定期 定额申购费以及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上述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 告。 3、此次公告的优惠活动内容或业务规则如与之前公告信息不同,请以本次公告信息为 准。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998877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688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事 宜,敬请投资者留意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