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面向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公告
2015-02-1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面向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公告
鉴于养老金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为更好地向养老金客户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基金”) 、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基金”),自2015年2月16日至2015年12月31日面向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具体安排如下:
一、养老金客户范围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基金、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基金拟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也拟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销售渠道
养老金客户通过我司直销柜台申购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基金、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基金,将按照特定申购费率计算申购费用。
三、适用期间
2015年2月16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四、特定申购费率情况
1、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基金
对于养老金客户,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基金(基金代码:260116)(前端收费模式)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对于非养老金客户,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基金将继续实施原有费率。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基金面向养老金客户实施的特定申购费率
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基金份额特定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M<100万 1.5% M<100万 0.15%
100万≤M<500万 1.0% 100万≤M<500万 0.1%
500万≤M<1000万 0.3% 500万≤M<1000万 0.03%
M≥10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M≥10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2、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基金
对于养老金客户,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基金(基金代码:000311)(前端收费模式)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对于非养老金客户,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基金将继续实施原有费率。具体如表2所示:
表2 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基金面向养老金客户实施的特定申购费率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A类基金份额特定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M<50万元 1.20% M<50万元 0.12%
50万元≤ M <100万元 0.80% 50万元≤ M <100万元 0.08%
100万≤ M <500万元 0.30% 100万≤ M <500万元 0.03%
500万≤ M <1000万元 0.15% 500万≤ M <1000万元 0.015%
M≥1000万元 单笔1000元 M≥10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五、咨询办法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公司网站:www.igwfmc.com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