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5
景顺沪深300增强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 年 8 月 25 日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4 年 8 月 21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第 2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基金简介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0311 交易代码 0003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0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62,545,373.31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在力求有效跟踪标的指数,控制本基金的净值 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跟 踪误差不超过 7.75%的基础上,结合量化方法追求超越标的指数的业绩水 平。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为指数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90% -95%,大类资产配置不作为本基金的核心策略。一般情况下将保持各类 资产配置的基本稳定。在综合考量系统性风险、各类资产收益风险比值、 股票资产估值、流动性要求、申购赎回以及分红等因素后,对基金资产配 置做出合适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作为增强型的指数基金,一方面采用指数化被动 投资以追求有效跟踪标的指数,另一方面采用量化模型调整投资组合力求 超越标的指数表现。 3、债券投资策略:出于对流动性、跟踪误差、有效利用基金资产的考量, 本基金适时对债券进行投资。通过研究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和财政政策、 市场结构变化、资金流动情况,采取自上而下的策略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和 收益率曲线变动的趋势及幅度,确定组合久期。进而根据各类资产的预期 收益率,确定债券资产配置。 4、权证、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如期权、权证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分 股、备选成分股相关的衍生工具。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 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 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频率、交易成 本和带来的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策略:对单个券种的分析判断与其它信用类固 定收益品种的方法类似。在信用研究方面,本基金会加强自下而上的分析, 将机构评级与内部评级相结合,着重通过发行方的财务状况、信用背景、 第 3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能力、行业前景、个体竞争力等方面判断其在期限内的偿付能力,尽 可能对发行人进行充分详尽地调研和分析。 业绩比较基准 95%×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5%(指年收益率,评价时按期间折算)。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 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杨皞阳 李芳菲 信息披露负责人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investor@igwfmc.com lifangfei@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99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8121816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gwfm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4 年 1 月 1 日 - 2014 年 6 月 30 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8,276,352.63 本期利润 -17,012,291.2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4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9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4 年 6 月 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31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54,373,783.1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69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第 4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一个月 0.62% 0.80% 0.51% 0.74% 0.11% 0.06% 过去三个月 1.47% 0.85% 1.22% 0.83% 0.25% 0.02% 过去六个月 -4.91% 1.00% -6.02% 0.99% 1.11% 0.01%自基金合同 -3.10% 1.01% -7.12% 1.01% 4.02% 0.00%生效起至今 第 5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90%-95%,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3 年 10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10 月 29 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 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景顺 第 6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 2003年 6 月 9 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 1.3 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49%、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 33 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势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经济学硕士,CFA。曾担任美国穆迪 KMV 公司研究员,美国贝莱德集团(原巴克 本基金基金 莱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经理,量化及 2013 年 10 主动股票部副总裁,香港海通国际资产 黎海威 - 11 ETF 投资部投 月 29 日 管理有限公司(海通国际投资管理有限 资总监 公司)量化总监。2012 年 8 月加入本公 司,担任量化及 ETF 投资部投资总监; 自 2013 年 10 月起担任基金经理。 第 7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基本面上,欧美国家的复苏使得外需有一定程度的改善, 而内需并没有显著变好。 由于 2013年下半年央行货币政策偏紧,基础货币增速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偏紧的货币供给使得通胀压力持续缓解。CPI 的一路下行, 为整个利率体系下行创造了较大空间。而其他基本面数据不佳,房地产投资和销售增速明显放缓,加上经济依然缺乏内生增长动力,让 GDP 增速面临较大下行压力。 超额收益的取得主要是由于我们坚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选股为主,并在各类因子之间进行了平衡的配置。2014 年上半年整体成长股跑赢价值股,但波动显著加大。进入第 2 季度,价值类策略的表现开始明显好转。具有稳定现金流,高股息率的股票表现良好。 第 8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4 年上半年,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91%,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1.11%。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3 季度宏观经济,在微刺激政策的推动及累加效应下,基建投资加速和外需改善是需求面回暖最主要的拉动因素。预计经济增速等指标有望继续好转,但内生增长动能依然不足,房地产行业风险依然很大,经济弱复苏的持续时间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刺激的力度。随着稳增长措施的推出以及猪肉价格的反弹,预计下半年的通胀将抬升,呈前低后高走势,但整体仍为温和可控。 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将依然配合经济刺激政策,预计仍将保持中性偏松。在基本面偏弱的情况下,资金面预计一直维持适度宽松,随着财政支出的逐渐投放以及公开市场操作和再贷款的陆续展开,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将有所缓解。但受新股申购影响,股票市场的资金面波动可能加大。 基金操作上,我们将坚持以选股为主,力争在价值和成长类别的因子之间取得平衡,尤其注重符合经济结构调整方向的行业(比如消费、医疗 等) 和现金流充裕、盈利质量良好的公司。与此同时,我们会通过风险模型监测和控制与信用风险和财务杠杆相关的风险暴露以控制可能的信用事件所引发的下行风险,达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取得稳定超额收益的目标。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成立基金估值小组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估值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小组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意见及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以求公平对待投资者。 估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投资片、交易管理部、基金事务部、法律、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岗等相关人员。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小组的运作。对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由投资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股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 第 9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小组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投资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小组。估值小组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小组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对有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查。 基金估值小组核心成员均具有五年以上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从业资格,精通各自领域的理论知识,熟悉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在需要时出席估值小组会议,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向估值小组提出估值建议。估值小组将充分考虑基金经理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估值方法。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估值小组秉承基金持有人利益至上的宗旨,在估值方法的选择上力求客观、公允,在数据的采集方面力求公开、获取方便、操作性强、不易操纵。 本基金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的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截止本报告期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满足收益分配条件,不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第 10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行为。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6.1 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附注号 2014 年 6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资 产: 银行存款 18,201,089.20 21,261,419.13 结算备付金 402,920.69 3,865,976.74 存出保证金 71,964.21 124,185.64 交易性金融资产 241,112,347.99 377,545,813.01 其中:股票投资 241,112,347.99 377,545,813.01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3,369.88 6,450.9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15,396.71 44,685.1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第 11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60,207,088.68 402,848,530.61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4 年 6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5,144,528.72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11,233.82 341,595.15 应付托管费 42,246.77 68,319.0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87,242.65 578,485.9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48,053.60 80,912.39 负债合计 5,833,305.56 1,069,312.45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62,545,373.31 394,320,063.81 未分配利润 -8,171,590.19 7,459,154.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4,373,783.12 401,779,218.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0,207,088.68 402,848,530.61注:(1)报告截止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 0.969 元,基金份额总额 262,545,373.31份;(2)本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10 月 29 日生效。6.2 利润表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附注号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13,293,145.78 1.利息收入 83,012.9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83,012.92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第 12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857,557.7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8,864,287.69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4,006,729.9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8,735,938.58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17,337.66 减:二、费用 3,719,145.43 1.管理人报酬 1,501,660.07 2.托管费 300,332.03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1,638,293.84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278,859.49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012,291.2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012,291.21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94,320,063.81 7,459,154.35 401,779,218.1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 - -17,012,291.21 -17,012,291.21变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 -131,774,690.50 1,381,546.67 -130,393,143.83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4,996,147.76 -1,523,839.36 43,472,308.40 2.基金赎回款 -176,770,838.26 2,905,386.03 -173,865,452.23 第 13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 - -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62,545,373.31 -8,171,590.19 254,373,783.12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许义明______ ______吴建军______ ____邵媛媛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6.4 报表附注6.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028 号文《关于核准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作为发起人于 2013年 9 月 23 日至 2013 年 10 月 25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3)验字第 60467014_H04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10 月 29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 381,986,684.48 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155,294.37 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382,141,978.85 元,折合 382,141,978.8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备选成分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分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一级市场新股或增发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90%-95%,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5%(指年收益率,评价时按期间折算)。 第 14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估值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4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第 15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6.4.7 关联方关系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6.4.8.1.1 股票交易本基金于本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6.4.8.1.2 权证交易本基金于本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6.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本基金本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6.4.8.2 关联方报酬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501,660.0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22,832.23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1.00%/当年天数 第 16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H 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00,332.03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20%/当年天数H 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于本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于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和上年度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 18,201,089.20 74,970.46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于本期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证券。 第 17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无。6.4.9 期末(2014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证券。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股票 停牌原 期末估 复牌日 复牌开 数量 期末 期末估值总 停牌日期 备注 码 名称 因 值单价 期 盘单价 (股) 成本总额 额 中国 2014 年 5 月 筹划重 2014 年 8 000009 10.21 9.33 100,000 1,160,000.00 1,021,000.00 - 宝安 28 日 大事项 月 15 日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6.4.10.1 承诺事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6.4.10.2 其他事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6.4.10.3 财务报表的批准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4 年 8 月 22 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7 投资组合报告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序号 项目 金额 比例(%) 1 权益投资 241,112,347.99 92.66 第 18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其中:股票 241,112,347.99 92.66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8,604,009.89 7.15 7 其他各项资产 490,730.80 0.19 8 合计 260,207,088.68 100.00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7.2.1 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9,029,649.09 7.48 C 制造业 77,964,218.73 30.6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466,829.19 3.72 E 建筑业 13,508,663.61 5.31 F 批发和零售业 6,516,925.94 2.56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662,897.53 1.83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866,623.31 1.52 J 金融业 90,506,034.17 35.58 K 房地产业 14,242,854.22 5.6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08.20 0.0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25,844.00 0.13 S 综合 - - 合计 240,091,347.99 94.397.2.2 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第 19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D - - 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1,021,000.00 0.40 合计 1,021,000.00 0.40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7.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600036 招商银行 1,645,710 16,852,070.40 6.62 2 601318 中国平安 399,249 15,706,455.66 6.17 3 000651 格力电器 375,901 11,070,284.45 4.35 4 000001 平安银行 1,077,353 10,676,568.23 4.20 5 600015 华夏银行 1,115,985 9,151,077.00 3.60 6 600000 浦发银行 998,691 9,038,153.55 3.55 7 000728 国元证券 843,320 7,960,940.80 3.13 8 603993 洛阳钼业 1,171,070 7,846,169.00 3.08 9 600027 华电国际 2,477,997 7,607,450.79 2.99 10 601009 南京银行 913,478 7,307,824.00 2.87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 20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7.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000009 中国宝安 100,000 1,021,000.00 0.40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值比例(%) 1 000728 国元证券 10,257,757.81 2.55 2 600027 华电国际 8,897,744.18 2.21 3 601390 中国中铁 8,389,954.00 2.09 4 601336 新华保险 7,520,566.09 1.87 5 600036 招商银行 7,476,513.43 1.86 6 601009 南京银行 7,245,184.20 1.80 7 600038 哈飞股份 7,200,344.02 1.79 8 600050 中国联通 7,010,929.20 1.74 9 603993 洛阳钼业 6,987,661.63 1.74 10 600030 中信证券 6,708,538.48 1.67 11 002294 信立泰 6,617,765.24 1.65 12 002415 海康威视 6,309,708.76 1.57 13 600660 福耀玻璃 6,148,398.17 1.53 14 000002 万 科A 6,021,530.92 1.50 15 002081 金 螳 螂 5,916,845.99 1.47 16 000001 平安银行 5,892,588.92 1.47 17 600016 民生银行 5,428,739.13 1.35 18 000651 格力电器 5,063,994.31 1.26 19 601258 庞大集团 5,004,503.13 1.25 20 600664 哈药股份 4,999,921.01 1.24注:买入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第 21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值比例(%) 1 600050 中国联通 13,527,643.36 3.37 2 600028 中国石化 13,417,178.59 3.34 3 600036 招商银行 11,861,800.07 2.95 4 601166 兴业银行 11,585,454.88 2.88 5 600795 国电电力 11,531,477.98 2.87 6 601390 中国中铁 10,456,793.45 2.60 7 600030 中信证券 10,415,216.24 2.59 8 600837 海通证券 9,221,009.39 2.30 9 601601 中国太保 9,142,425.09 2.28 10 000002 万 科A 8,325,535.38 2.07 11 000024 招商地产 8,282,019.86 2.06 12 600808 马钢股份 8,245,332.33 2.05 13 601318 中国平安 8,192,525.83 2.04 14 000069 华侨城A 8,178,185.51 2.04 15 601998 中信银行 8,175,481.27 2.03 16 600519 贵州茅台 7,919,739.43 1.97 17 600664 哈药股份 7,837,088.07 1.95 18 600660 福耀玻璃 7,818,127.23 1.95 19 000651 格力电器 7,643,722.37 1.90 20 600104 上汽集团 7,200,232.87 1.79注:卖出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453,677,781.59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572,511,020.34注: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均为买卖股票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第 22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频率、交易成本和带来的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7.12.1 1、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平安”,股票代码:601318)于 2013年 10 月 14 日发布公告称:本集团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48 号)。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平 第 23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安证券改正及给予警告,没收其在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项目中的业 务收入人民币 2,555 万元,并处以人民币 5,110 万元的罚款,暂停其保荐业务许可 3 个月。 中国平安为沪深 300 指数成份股,我们的量化模型从多个角度进行了分析,认为其股价已反映 相关负面消息,估值合理,情绪和动量都偏正面,因此本基金组合持有了该股票。本基金基金经 理依据基金合同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中国平安进行 了投资。 2、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 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71,964.2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369.88 5 应收申购款 415,396.7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90,730.80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7.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流通受限部分 占基金资产 序号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码 的公允价值 净值比例(%) 1 000009 中国宝安 1,021,000.00 0.40 筹划重大事项,已于 2014 年 8 月 15 日复牌 第 24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额比例 6,185 42,448.73 6,115,293.14 2.33% 256,430,080.17 97.67%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所有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1、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2、本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10 月 29 日)基金份额总额 382,141,978.8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94,320,063.8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4,996,147.76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76,770,838.26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62,545,373.31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 25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4 年 2 月 14 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王鹏辉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2、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邓体顺先生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一职。 3、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4 年 7 月 9 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周伟达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以上有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4、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在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事项。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 券商名称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总量的比例 例 平安证券有限 1 261,419,743.39 25.49% 237,995.03 25.49% 未变更 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 1 230,049,723.84 22.43% 209,440.37 22.43% 未变更 第 26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 1 143,392,714.35 13.98% 130,545.10 13.98% 未变更 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 1 122,897,646.40 11.98% 111,886.28 11.98% 未变更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 1 93,127,400.32 9.08% 84,783.40 9.08% 未变更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 1 59,942,079.18 5.84% 54,570.72 5.84% 未变更 有限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 1 57,424,519.68 5.60% 52,279.62 5.60% 新增 责任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 1 50,684,686.63 4.94% 46,143.50 4.94% 未变更 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 1 5,572,953.86 0.54% 5,073.61 0.54% 未变更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 2 1,160,000.00 0.11% 1,056.06 0.11% 未变更 有限公司 川财证券有限 1 - - - - 未变更 责任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 1 - - - - 未变更 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 1 - - - - 未变更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 1 - - - - 未变更股份有限公司 财富里昂证券 1 - - - - 未变更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 1 - - - - 未变更 责任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 1 - - - - 未变更 责任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 2 - - - - 未变更 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 1 - - - - 未变更 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 2 - - - - 未变更 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 1 - - - - 未变更 有限公司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1)选择标准a、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第 27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c、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e、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2)选择程序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证 券商名称 券回购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成交总额 例 比例 的比例 平安证券有限 - - - - - - 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 - - - - - -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 - - - - - - 责任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川财证券有限 - - - - - - 第 28 页 共 29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责任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财富里昂证券 - - - - - -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 - - - - - - 责任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 - - - - - - 责任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 - - - - - - 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25 日 第 29 页 共 2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