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2013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4-01-20
景顺沪深300增强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13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 年 1 月 20 日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3 年第 4 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4 年 1 月 17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3 年 10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0311 交易代码 0003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0 月 29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94,320,063.81 份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在力求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 投资目标 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7.75%的基础上,结合量化方法追求超越标的指数的业 绩水平。 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为指数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 围为基金资产的 90%-95%,大类资产配置不作为本基 金的核心策略。一般情况下将保持各类资产配置的基本 稳定。在综合考量系统性风险、各类资产收益风险比值、 股票资产估值、流动性要求、申购赎回以及分红等因素 后,对基金资产配置做出合适调整。 投资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作为增强型的指数基金,一方 面采用指数化被动投资以追求有效跟踪标的指数,另一 方面采用量化模型调整投资组合力求超越标的指数表 现。 3、债券投资策略:出于对流动性、跟踪误差、有效利用 基金资产的考量,本基金适时对债券进行投资。通过研 究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和财政政策、市场结构变化、 第 2 页 共 11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3 年第 4 季度报告 资金流动情况,采取自上而下的策略判断未来利率变化 和收益率曲线变动的趋势及幅度,确定组合久期。进而 根据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确定债券资产配置。 4、权证、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如期权、权证 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分股、备选成分股相 关的衍生工具。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 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 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 用,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频率、交易成本和带来的跟踪 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策略:对单个券种的分析判 断与其它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的方法类似。在信用研究 方面,本基金会加强自下而上的分析,将机构评级与内 部评级相结合,着重通过发行方的财务状况、信用背景、 经营能力、行业前景、个体竞争力等方面判断其在期限 内的偿付能力,尽可能对发行人进行充分详尽地调研和 分析。 95%×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5%(指年收益率,评价业绩比较基准 时按期间折算)。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 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风险收益特征 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2013 年 10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主要财务指标 年 12 月 31 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3,058,537.11 2.本期利润 6,949,921.64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80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01,779,218.16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9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第 3 页 共 11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3 年第 4 季度报告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 10 月 29 日。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较基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① 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90% 1.06% -1.17% 1.08% 3.07% -0.02%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90%-95%,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3 年 10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 第 4 页 共 11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3 年第 4 季度报告于建仓期。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10 月 29 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姓名 职务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限 经济学硕士,CFA。曾担任 美国穆迪 KMV 公司研究员, 美国贝莱德集团(原巴克莱 本基金基 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经理, 金经理、主动股票部副总 量 化 及 2013 年 10 裁,香港海通国际资产管理 黎海威 - 10 ETF 投 资 月 29 日 有限公司(海通国际投资管 部投资总 理有限公司)量化总监。 监 2012 年 8 月加入本公司,担 任量化及 ETF 投资部投资总 监;自 2013 年 10 月起担任 基金经理。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 第 5 页 共 11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3 年第 4 季度报告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 年 4 季度的宏观经济数据显示经济整体仍处于弱复苏态势,国内的流动性处于紧平衡。沪深 300 指数始终处于区间震荡,在这个过程中,各种风险充分体现在价格中。另一方面,以创业板为代表的成长股在小幅调整后仍然坚挺. 展望 2014 年 1 季度,随着 IPO 的开闸和年报披露,成长股的稀缺性得到缓解,而高企的估值会受到挑战。同时,高位的资金成本和经济降杠杆的需求, 对高财务杠杆的公司构成潜在冲击。 A 股市场预计将维持震荡整理的走势。 本基金采用量化的方式进行选股,配合行业配置,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争取稳定地超越基准。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3 年 10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90%,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3.07%。 §5 投资组合报告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77,545,813.01 93.72 其中:股票 377,545,813.01 93.72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5,127,395.87 6.24 6 其他资产 175,321.73 0.04 7 合计 402,848,530.61 100.00 第 6 页 共 11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3 年第 4 季度报告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040,221.00 0.26 B 采矿业 21,739,536.88 5.41 C 制造业 139,860,821.09 34.8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D 8,254,334.30 2.05 供应业 E 建筑业 15,139,584.48 3.77 F 批发和零售业 12,923,407.18 3.22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178,865.50 1.54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I 15,534,523.46 3.87 务业 J 金融业 134,334,733.12 33.43 K 房地产业 12,596,305.72 3.1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749,020.00 1.68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194,460.28 0.80 S 综合 - - 合计 377,545,813.01 93.97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 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比例(%) 1 600036 招商银行 2,048,792 22,311,344.88 5.55 2 601318 中国平安 509,155 21,247,038.15 5.29 3 000651 格力电器 461,677 15,078,370.82 3.75 4 600015 华夏银行 1,522,456 13,047,447.92 3.25 5 601166 兴业银行 1,143,813 11,598,263.82 2.89 6 600000 浦发银行 1,189,800 11,219,814.00 2.79 第 7 页 共 11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3 年第 4 季度报告 7 600050 中国联通 3,261,116 10,468,182.36 2.61 8 600028 中国石化 2,325,282 10,417,263.36 2.59 9 601390 中国中铁 3,500,841 9,382,253.88 2.34 10 600104 上汽集团 654,413 9,253,399.82 2.30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 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8.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5.8.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频率、交易成本和带来的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第 8 页 共 11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3 年第 4 季度报告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5.10.1 1、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平安”,股票代码:601318)于 2013年 10 月 14 日发布公告称:本集团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48 号)。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平安证券改正及给予警告,没收其在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项目中的业务收入人民币 2,555 万元,并处以人民币 5,110 万元的罚款,暂停其保荐业务许可 3 个月。 中国平安为沪深 300 指数成份股,我们的量化模型从多个角度进行了分析,认为其股价已反映相关负面消息,估值合理,情绪和动量都偏正面,因此本基金组合持有了该股票。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中国平安进行了投资。 2、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24,185.6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450.92 5 应收申购款 44,685.1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75,321.73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第 9 页 共 11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3 年第 4 季度报告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5.10.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5.10.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0 月 29 日 )基金 382,141,978.85份额总额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2,178,084.96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94,320,063.81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8.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第 10 页 共 11 页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3 年第 4 季度报告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 月 20 日 第 11 页 共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