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紫金农商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8-11-2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紫金农商银
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农商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18 年 11 月 22 日
起,本公司将增加紫金农商银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紫金农商银行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
时间和办理方式以紫金农商银行的规定为准。
编 申购赎 定期定 转换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号 回业务 额投资 业务
1 000032 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基金 A 开通 开通 开通
2 000033 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基金 C 开通 开通 开通
3 000111 易方达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 A 开通 不开通 开通
4 000112 易方达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 C 开通 不开通 开通
5 000147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基金 A 开通 开通 开通
6 000148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基金 C 开通 开通 开通
7 000307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基金联接基金 A 开通 开通 开通
8 000647 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A 开通 开通 开通
9 000648 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B 开通 不开通 开通
10 000704 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A 开通 开通 开通
11 000705 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B 开通 不开通 开通
12 002963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基金联接基金 C 开通 开通 开通
13 110037 易方达纯债债券型基金 A 开通 开通 开通
14 110038 易方达纯债债券型基金 C 开通 开通 开通
特别提示:易方达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处于封闭运作期,暂不办理申购等业
务,该基金开放相关业务的具体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关于本公司在紫金农商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
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
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紫金农商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
点金额为 200 元。紫金农商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
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
款是否顺延以紫金农商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紫金农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规
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
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
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紫金农商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
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紫金农商银行依据法
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
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紫金农商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
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
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
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紫金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81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81 号
法定代表人:张小军
联系人:葛宜楷
联系电话:025-88866645
客户服务电话:96008
传真:025-88866724
网址:www.zjrcbank.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投
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
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
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
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
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