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基金:关于调整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上限及受理时间的公告
2014-06-09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上限及受理时间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升货币基金的理财功能,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3年11月5日起开通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以下简称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
现为了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要,本公司自2014年6月9日8:30起,对《德邦基金网上直销快速赎回业务规则》、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受理时间及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限额进行调整,具体公告如下:
一、业务受理时间
2014年6月9日8:30起,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受理时间为每个自然日的00:00至24:00,本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上述时间。
二、业务规则
1、投资者申请办理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需与本公司签订《德邦基金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用户服务协议》。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对《德邦基金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用户服务协议》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自2014年6月9日8:30起及以后发生的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将按照调整后的服务协议执行。
2、投资者申请办理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每人每笔申请份额下限为100份(含)、上限100,000份(含),每人每日累计申请份额上限为100,000份(含)。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相应调整上述业务限制。
3、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赎回份额及未结转收益
投资者网上直销快速赎回份额在上一收益结转日至快速赎回申请日前一自然日产生的历史累计未结转收益,将于下一基金收益结转日结转至投资者基金账户,结转后投资者方可进行赎回。
4、投资者发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并经基金登记机构成功确认后,快速赎回的份额在赎回申请所属申请日(自然日,含当日)起的基金损失和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将不再享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基金损失和收益。
5、投资者发起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后不允许撤单。
6、其它未尽规则详见《德邦基金网上直销快速赎回业务规则》。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详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协议》、《德邦基金网上直销快速赎回业务规则》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1-7788进行咨询 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3、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对货币基金快速赎回受理时间、业务规则进行改进或调整,具体请见届时本公司发布的公告或网站通知。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