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4-12-16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4年12月17日起,浙商银行开始代理销售华安生态优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94)、华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35)、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45)、华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72)。投资者可在上述产品的开放期内到浙商银行指定的柜面、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定投、转换等业务。
一、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1、优惠活动开展时间
自2014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截至前述期间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法定交易时间)。若有变动,浙商银行将另行公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并通过浙商银行指定渠道申购或定投上述基金的投资者。
3、费率优惠内容
(1)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 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柜面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 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4、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费率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以及处于封闭期的基金,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销售费。
(3)本公司新增的基金产品是否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浙商银行的规定为准。
(5)有关本次优惠活动的业务规则或流程如有变化,本公司会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二、咨询办法
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