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一]
2025-09-03
鹏华全球高收益债(QDII)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 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5日下发的[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 [业20务13的]13指号导《关意于见发》(布简中称“基协指(导A意MA见C)”)基、金中行国业证股券票投估资值基指金数业的协通会知》20及13鹏年华5基月金2管0日理下有发限的公 2司0(25以年下0简9月称“02本日公起司对”本)停公牌司股旗票下的基估金(值E政TF策基和金程除序外,)经所与持相有关的托以管下银停行牌协股商票一采致用“,决指定数收于 益法”进行估值。待以下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 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停牌股票明细 股6票885代21码 股芯原票股名份称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 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或400-6788-533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