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关于调整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5-11-03
关于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
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和《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将自 2015 年 11 月
3 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管理费率进行调整,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
调整后,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基金
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为确保调低管理费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将就《鹏华丰泰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项修订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
何重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在《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原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合同》“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对上述修订内容进
行修订。
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在《托管协议》“十一、基金费用”中,原
“(二)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二)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
于公司网站。
本公告构成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补充,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招募说
明书时一并更新以上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phfund.com 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0755-82353668 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