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关于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2013-09-23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A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9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28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9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3】781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3年8月26日至2013年9月13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3年9月18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4,244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不含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510,016,930.4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78,071.36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510,016,930.40 利息结转的份额 78,071.36 合计 510,095,001.76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含利息转份额,单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含利息转份额,单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3年9月18日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y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