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自由开放期业务的公告
2016-10-15
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
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由开放期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0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 基金代码 00027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0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6年10月24日 赎回、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6年10月24日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6年11月18日 暂停赎回、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6年11月18日 注:(1)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进入自由开放期。第一个自由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3年以后的年度对日,第二个及以后的自由开放期的首日为上一个自由开放期结束次日的3年以后的年度对日。本基金的每个自由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出现暂停运作等基金合同规定或法规允许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自由开放期的时间进行调整,报证监会备案并提前公告。 (2)本基金为定期开放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本次自由开放期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次自由开放期的时间为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1月18日,共20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在自由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自由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在自由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申购业务 (1)申购数量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购买的,首次单笔最低购买金额不低于10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通过直销机构购买的,首次单笔最低购买金额不低于 2 万元,在持有份额大于等于 2万份的基础上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否则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20000元。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5%,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表格: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金额(M) 前端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90% 100万元≤M<300万元 0.60% 300万元≤M<500万元 0.08% M≥500万元 1000元/笔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在自由开放期,通过代销机构认、申购的投资者的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通过直销机构认、申购的投资者的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200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200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在自由开放期不收取赎回费。 5、转换业务 (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登记机构处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本基金转换业务仅在自由开放期开通。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6、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 销售机构 是否开通申赎 是否开通转换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0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1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2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3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4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5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6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7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8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9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0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1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2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3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 否 24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是 是 25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是 否 26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27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是 是 28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29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否 30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31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32 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是 是 33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34 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35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36 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37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38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39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40 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 是 41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42 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43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否 44 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45 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 否 46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是 是 47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是 是 48 北京坤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 是 49 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50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51 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52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 是 53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54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是 否 55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56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57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58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是 是 59 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是 否 60 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是 是 61 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 是 62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63 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64 深圳前海欧中联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65 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是 是 66 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是 是 67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68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69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70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71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年8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 2013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