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定开债: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20-04-17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
购、赎回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27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1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 年 4 月 20 日
赎回起始日 2020 年 4 月 2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 A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271 00027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2020 年 4 月 20 日为本基金第 7 个运作周期内的第 1 个
受限开放日。
投资人可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
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期内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公告。
2.2 申购、赎回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每个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本基
金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每个受限开放期为上一封闭期结束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个
自由开放期为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的 5 至 20 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
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
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
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公告申
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
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 元。
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 元;代销网点的投
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
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
各项费用。
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1000000 0.60% -
1000000〈=M〈5000000 0.40% -
5000000〈=M 1000 元/笔 -
注:投资者在申购 C 类基金份额时不需要交纳申购费用。
3.2.2 后端收费
注: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天数(天) 赎回费率
0-6 1.5%
7(含)-29 0.1%
30(含)以上 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
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 100%。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中邮基金官方微信平台——中邮基金服务号、中邮创业网上直
销平台:https://i.postfund.com.cn
5.1.2 场外代销机构
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邮储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广
发银行、平安银行、东亚银行、晋商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
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万联证券、民生
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山东)、东兴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东北证券、南
京证券、新时代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东莞证券、华西证券、申
万宏源西部、中泰证券、世纪证券、中航证券、华福证券、中金公司、华信证券、中金财富、中山证券、
东财证券、粤开证券、江海证券、国金证券、华宝证券、华融证券、天风证券、中邮证券、首创证券、宏
信证券、开源证券、网信证券、联储证券、天相投资、深圳新兰德、和讯科技、麟龙投资、厦门鑫鼎盛、
江苏天鼎、汇林保大、上海挖财、喜鹊基金、有鱼基金、诺亚正行、深圳众禄、天天基金、上海好买、蚂
蚁(杭州)、上海长量、浙江同花顺、北京展恒、上海利得、中期时代、嘉实财富、创金启富、宜信普泽、
苏宁基金、格上富信、浦领基金、北京增财、通华财富、北京汇成、盈信基金、晟视天下、一路财富、钱
景基金、唐鼎耀华、植信基金、华羿恒信、海银基金、新浪仓石、加和基金、辉腾汇富、济安财富、上海
万得、凤凰金信、国信嘉利、联泰资产、泰诚财富、上海汇付、北京坤元、北京微动利、上海基煜、凯石
财富、虹点基金、攀赢基金、武汉伯嘉、上海陆金所、大泰金石、珠海盈米、和耕传承、奕丰金融、中证
金牛、北京肯特瑞、大连网金、上海云湾、蛋卷基金、前海凯恩斯、排排网、信诚基金、前海财厚、万家
财富、华夏财富、中国国际期货、中信期货、华瑞保险、阳光人寿、方德保险。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本基金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0 年 4 月 20 日为本基金第 7 个运作周期内的第 1 个受限开放日,即在该日 15:00 前接受办理本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开放日当日 15:00 以后不再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在每个运作
周期内,除受限开放期以外,均为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2、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
数的比例在[0,特定比例]区间内,该特定比例不超过 15%(含)。本基金在第 7 个运作周期内的第 1 个受
限开放日将对当日的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日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
[0,10%]区间内。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 10%,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
照该日净赎回额度(即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 10%)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
比例进行部分确认。如净赎回数量占比未超过 10%(含),则对当日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如净赎回数量
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对当日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
3、基金管理人将于受限开放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公告本次受限开放日申购、赎
回实际确认情况。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
须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方式实施前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公告。
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
关资料。
7、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8、咨询方式: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8511618、400-880-1618(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均可拨打),公司网址:www.postfund.com.cn.
9、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