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定期开放债券: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18-09-21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 年 9 月 2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27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1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邮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邮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 9 月 25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9 月 25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 A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271 00027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2018 年 9 月 25 日为本基金的第 5 个运作
周期内的第 3 个受限开放日。
投资人可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
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期内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
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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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2 申购、赎回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每个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
该日),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每个受限开放期为上一封闭期结束后
的第 1 个工作日,每个自由开放期为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的 5 至 20 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
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
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
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
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
延长。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 元。
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 元;
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
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
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申购 C 类基金份额时不需要交纳申购费用
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
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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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0000 0.60%
1000000〈=M〈5000000 0.40%
5000000〈=M 1000 元/笔
注: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2.2 后端收费
注: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 份基金份额。基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 份的,在赎回时
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赎回时点 赎回费率
第 1 个受限开放期 1%
第 2 个受限开放期 0.8%
第 3 个受限开放期 0.5%
自由开放期且持有期大于 7 日(含) 0%
自由开放期且持有期少于 7 日 1.5%
注: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
财产。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
总额的 10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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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中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中邮基金官方微信平台——中邮基金服务号、中邮
创业网上直销平台: https://i.postfund.com.cn
5.1.2 场外代销机构
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兴业银行、
平安银行、广发银行、东亚银行、晋商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
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
券、万联证券、民生证券、华泰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东兴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长
城证券、光大证券、新时代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华西
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中泰证券、世纪证券、中航证券、华福证券、中国国际金融、华信证
券、中投证券、中山证券、联讯证券、江海证券、国金证券、民族证券、华宝证券、华融证券、
天风证券、中邮证券、首创证券、宏信证券、开源证券、网信证券、天相投资、深圳新兰德、和
讯科技、诺亚正行、深圳众禄、天天基金、上海好买、蚂蚁(杭州)、上海长量、同花顺、北京
展恒、上海利得、中期资产、浙江金观诚、创金启富、宜信普泽、众升财富(原万银财富)、北
京增财、北京汇成、晟视天下、一路财富、钱景基金、新浪仓石、加和基金、君德汇富、上海万
得、上海汇付、北京微动利、上海基煜、虹点基金、上海陆金所、珠海盈米、和耕传承、奕丰金
融、中证金牛、上海云湾、中国国际期货、中信期货、格上理财、济安财富、泰诚财富、凯石财
富、万家财富、金惠家、联储证券、肯特瑞、凯恩斯、大泰金石、华夏财富、蛋卷基金、苏宁基
金、凤凰金信、联泰资产、通华财富、华夏银行、南京证券、盈信基金、植信基金、排排网、华
瑞保险、北京坤元、厦门鑫鼎盛、嘉实财富、唐鼎耀华、信诚基金。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
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第 5 个运作周期内的第 3 个受限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
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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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18 年 9 月 25 日为本基金的第 5 个运作周期内的第 3 个受限开放日,即在该日 15:00
前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开放日当日 15:00 以后不再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业务。在每个运作周期内,除受限开放期以外,均为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
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2、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
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特定比例]区间内,该特定比例不超过 15%(含)。本基金在第
5 个运作周期内的第 3 个受限开放日将对当日的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
开放日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10%]区间内。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 10%,则对当日的
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赎回额度(即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
乘以 10%)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如净赎回数量占比未
超过 10%(含),则对当日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如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对
当日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
3、基金管理人将于受限开放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在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公司网站上公告本次
受限开放日申购、赎回实际确认情况。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
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
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
理人网站公告。
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7、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8、咨询方式: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8511618、400-880-
1618(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公司网址:www.postfund.com.cn.
9、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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