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8-05-23
博时内需增长混合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 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17]第 13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 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 基协发[2013] 第 13 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 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强力新材"(股票代码 300429)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 AMAC 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强力新材"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 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