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关于黄金ETF及其联接基金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6-04-16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
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拟合业绩比较基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经与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决定
自2016年4月18日起,将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黄金ETF”)和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
“黄金ETF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从小数点后三位调整为小数点
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对黄金ETF及其联接
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一、黄金ETF
1、基金合同
(1)“十七、基金资产的估值”之“(四)估值程序”
原文:“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
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订为:“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十七、基金资产的估值”之“(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原文:“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
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差
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修订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
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
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合同摘要部分涉及以上内容的一并进行修订。
2、托管协议
(1)“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之“(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原文:“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
的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修改为:“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
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2)“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之“(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的处理方式”
原文:“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
金份额净值错误;”
修订为:“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
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3、招募说明书相关章节涉及以上内容的进行同样修改。
二、黄金ETF联接基金
1、基金合同
(1)“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之“(七)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其用途”
原文:“2.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修订为:“2.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之“(四)估值程序”
原文:“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
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订为:“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之“(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原文:“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
份额净值错误。”
修订为:“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
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合同摘要部分涉及以上内容的一并进行修订。
2、托管协议
(1)“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之“(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中“1、基金资产净值”
原文:“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
的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修订为:“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
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2)“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之“(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的处理方式”
原文:“(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视
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修订为:“(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3、招募说明书相关章节涉及以上内容的进行同样修改。
以上修改不改变基金投资范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以上修改自2016年4月18日起生效。
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
明书(更新)登载于公司网站。
2、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