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新海宜”、“蓝色光标”、“宁波港”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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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新海宜”、“蓝色光标”、“宁波港”股票估值调整的 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 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 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 自 2016 年 1 月 14 日起对旗下基金(ETF 基金除外)所持有的新海宜(股票代 码:002089)、蓝色光标(股票代码:300058)、宁波港(股票代码: 601018)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在确定指数时采用中证协 SAC 行业 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在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 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