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大智慧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7-08-11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C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大智慧为销 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智慧”)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17 年 8 月 11 日起,本公司将增加 大智慧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大智慧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 理方式以大智慧的规定为准。 编 基金 申购赎 定期定 基金名称 转换业务 号 代码 回业务 额投资 1 000833 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基金 A 开通 不开通 暂不开通 2 001603 易方达安盈回报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3 001856 易方达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4 002602 易方达丰惠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5 002910 易方达供给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6 002969 易方达丰和债券型基金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7 003293 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8 003321 易方达原油基金(QDII)C 类人民币份额 开通 开通 不开通 易方达中债 7-10 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基 9 003358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金 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10 003524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联接基金 11 110050 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基金 A 开通 不开通 暂不开通 12 110051 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基金 B 开通 不开通 暂不开通 13 110052 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基金 A 开通 不开通 暂不开通 14 110053 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基金 B 开通 不开通 暂不开通 易方达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基金 15 161124 开通 开通 不开通 (LOF) 易方达标普 500 指数基金(LOF)人民币 16 161125 开通 开通 不开通 基金份额 易方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基金(LOF)人 17 161126 开通 开通 不开通 民币基金份额 易方达标普生物科技指数基金(LOF)人 18 161127 开通 开通 不开通 民币基金份额 易方达标普信息科技指数基金(LOF)人 19 161128 开通 开通 不开通 民币基金份额 20 161129 易方达原油基金(QDII)A 类人民币份额 开通 开通 不开通 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基金(LOF)人 21 161130 开通 开通 不开通 民币基金份额 二、关于本公司在大智慧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 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大智慧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 10 元。大智慧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 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大智慧 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大智慧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 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 工作日(易方达原油基金(QDII)C 类人民币份额、易方达标普 500 指数基金(LOF)人民币基金份额、易方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基金(LOF)人民币基金份额、 易方达标普生物科技指数基金(LOF)人民币基金份额、易方达标普信息科技指数基金(LOF) 人民币基金份额、易方达原油基金(QDII)A 类人民币份额、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基金 (LOF)人民币基金份额为 T+2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 自 T+2 工作日(易方达原油基金(QDII)C 类人民币份额、易方达标普 500 指数基金(LOF) 人民币基金份额、易方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基金(LOF)人民币基金份额、易方达标普生物 科技指数基金(LOF)人民币基金份额、易方达标普信息科技指数基金(LOF)人民币基金份 额、易方达原油基金(QDII)A 类人民币份额、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基金(LOF)人民 币基金份额为 T+3 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 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大智慧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 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大智慧依据法律法规及 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 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大智慧最新规定为准。 2.大智慧暂不开通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大智慧今后如开通相关基金的转换业 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大智慧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或垂询大智慧。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大智慧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1103 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1103 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印强明 电话:021-20219988 传真:021-20219923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92031 公司网站:https://8.gw.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 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 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