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4-03-28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4 年 3 月 24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13 年 9 月 10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205
交易代码 0002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9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2,340,874.38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 A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205 00020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 71,158,276.25 份 51,182,598.13 份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投资级信用债券,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目标
投资收益。
本基金采取积极管理的投资策略,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
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确定和动态调整投资级信用债券、
非投资级信用债券、利率债券和银行存款等资产类别的配置比例;投资策略
自上而下地决定债券组合久期及类属配置;同时在严谨深入的信用
分析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地精选个券,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的投资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高信用等级债券财富指数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风险收益特征
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张南 李芳菲
信息披露负责人 联系电话 020-38797888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csc@efunds.com.cn lifangfei@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1 8088 95599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传真 020-38799488 010-632018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efunds.com.cn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大厦43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3 年 9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A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C
本期已实现收益 2,456,481.39 4,581,250.96
本期利润 1,037,737.41 2,254,514.0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52 0.006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40% -0.50%
2013 年末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A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C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43 -0.005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0,849,939.17 50,907,098.0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96 0.995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9 月 10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 A
阶段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①-③ ②-④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增长率①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② ④
过去三个月 -0.70% 0.11% -0.98% 0.06% 0.28% 0.05%
过去六个月 - - - - - -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自基金合同
-0.40% 0.10% -0.83% 0.06% 0.43% 0.04%生效起至今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 C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准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④
过去三个月 -0.80% 0.10% -0.98% 0.06% 0.18% 0.04%
过去六个月 - - - - - -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自基金合同
-0.50% 0.10% -0.83% 0.06% 0.33% 0.04%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 年 9 月 10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 A
(2013 年 9 月 10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 C
(2013 年 9 月 10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注:1.本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9 月 10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本报告期本基金处于建仓期内。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3.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40%,C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5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83%。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每年净值增长率图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 A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 C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 9 月 10 日,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9 月 10 日)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 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4 月 17 日,注册资本 1.2 亿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股东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现有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 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自成立以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秉承“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宗旨,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运作和团队合作实现持续稳健的增长”的经营理念,努力以规范的运作、良好的业绩和优质的服务,为投资者创造最佳的回报。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管理 1 只封闭式基金、54 只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有科瑞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基金有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深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沪深 300 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沪深 300 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易方达裕惠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说明
离任日 年限
任职日期
期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易方达
增强回
报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的基
金 经
理、易
方达货
币市场
基金的
硕士研究生,曾任易方达基金管
基金经
王晓晨 2013-09-10 - 10 年 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室债券交易
理、易
员、债券交易主管。
方达保
证金收
益货币
市场基
金的基
金 经
理、易
方达资
产管理
( 香
港)有
限公司
基金经
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内容主要包括公平交易的适用范围、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内容、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交易执行程序、反向交易控制、公平交易效果评估及报告等。
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涵盖旗下各类资产组合,围绕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含银行间市场)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公平交易的原则包括:集中交易原则、机制公平原则、公平协调原则、及时评估反馈原则。
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执行程序主要包括:通过建立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共享研究资源和投资品种备选库为投资人员提供公平的投资机会;规范投资人员的指令下达方式,以确保同一投资人员管理的不同组合得到公平对待;建立集中交易制度,交易系统具备公平交易功能,对于满足公平交易执行条件的同向指令,系统将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按照交易公平的原则合理分配各投资指令的执行;根据交易所场内竞价交易和非公开竞价交易的不同特点分别设定合理的交易执行程序和分配机制,通过系统与人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力求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在交易机会上得到公平、合理对待;建立事中和事后的同向交易、异常交易监控分析机制,对于发现的异常问题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解释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禁止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反向交易行为。对于旗下投资组合之间(纯被动指数基金除外)确因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反向交易,投资人员须提供充分的投资决策依据,并经发起反向申请方的首席投资官/投资总监审批、集中交易室审核确认方可执行。
公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平交易效果评估报告机制,并借助相关技术系统,使投资和交易人员能及时了解各组合的公平交易执行状况,持续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落实执行,并不断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公平交易制度。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公司风险管理部与监察部合作,利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和工具,按照不同的时间窗口(包括当日内、3 日内、5 日内),对我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2013 年度的同向交易价差情况进行了分析,包括旗下各大类资产组合之间(即公募、社保、年金、专户四大类业务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各组合与其同类资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产其他所有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以及旗下任意两个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根据对样本个数、平均溢价率是否为 0 的 T 检验显著程度、平均溢价率以及溢价率分布概率、同向交易价差对投资组合的业绩影响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现象。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17 次,其中 16 次为旗下指数基金因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需要而和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 1 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非指数基金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该次交易基金经理已提供决策依据,并履行了审批程序。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 年是中国新一届国家机构执政的第一年,新一届领导人的执政思路较以往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关注经济增长的同时加大了对调整经济结构的关注力度,致力于改变经济增长方式,货币政策上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控制信贷和影子银行扩张的速度及风险。新一届政府努力温和地释放改革信号,但从信号的释放到政策的实施以及市场最终接受信号并形成相对稳定的预期是一个漫长和复杂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经济呈现出一定程度的波动和不确定性,资本市场表现更加云诡波谲。
2013 年上半年国内经济逐渐走弱,进出口数据显示内外需偏弱,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处于偏低水平,通胀压力持续缓解,受资金利率持续走高、经济基本面持续变差的影响,经济平稳复苏的希望暂时落空。下半年政府推进了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的措施,政策红利的释放加上社会融资总量适度增长的配合,经济逐步复苏,但复苏动能逐渐减弱。从需求层面看,随着美国经济逐渐复苏,出口最坏的时期已经过去,消费表现平淡但仍然比较稳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平稳,其中房地产投资、制造业投资和基建投资维持此消彼长的势头。
资本市场方面,自二季度开始资金利率持续走高,同时债券市场严重供大于求,债券市场在一季度强势上涨之后由牛转熊、一路震荡下跌,中债全价总指数全年下跌 5.28%。
本基金于 9 月份成立运作,在开放申购赎回前我们采取了非常谨慎的策略,主要配置存款,少量配置信用债,取得了较好的投资回报。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遭遇持续大额净赎回,同时债券市场收益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率逐渐走高攀至三年以来的新高,临近年底,我们被动减持债券给本基金带来一定损失。与此同时我们将债券仓位维持在较高水平,一是我们认为收益率已经升至历史高位水平,风险相对较小,二是适度回避年底流动性最差的时点,等待年后寻觅更好的减持时机。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0.996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40%;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0.995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5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8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4 年,最新公布的宏观经济数据显示经济增长的动能持续放缓、经济下行的风险在增大,2013 年 12 月工业增加值同比 9.7%,较上月继续下行并低于市场预期,固定资产投资以及社会融资总量小幅放缓,PMI 指数回落。从 2013 年政府一系列的举措来看,其调控方向相对明确,在“稳增长”和“调结构”中寻找平衡并对经济增长进行上下限管理,一方面通过控制政府开支、继续实施稳健偏紧的货币政策加快“调结构”的进程,一方面通过改革红利的释放对冲“调结构”对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但经济增长动能的持续放缓使得市场对政府是否在 2014 年仍会“稳增长”存在疑虑,经济前景取决于多目标和多种力量角力的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从资金面看,春节前央行通过逆回购以及常备信贷便利等工具释放流动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场对资金面紧张的预期,但季节性投放资金并不代表货币政策走向宽松。从央行在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透露的信息来看,其关注的重点不在增长,而在调结构、促改革和推动转型升级,对于通胀仍然较为担心,强调要强化流动性管理和价格型调控机制,把好流动性总闸门。预计未来资金面仍将偏紧,无风险利率水平仍将处于高位。基于以上判断,我们认为 2014 年股市债市均难以看到趋势性的机会,投资回报取决于是否能在不确定的市场中把握相对确定的投资机会。
从债券市场分品种看,利率债收益率处于历史较高水平,银行等机构重新开始配置,配置价值初现,但货币政策短期难以改变,资金利率水平维持在高位,持有国债的机会成本较高。从风险角度看,利率债容易受到通胀预期重启、经济增长超出预期、供需再次失衡、QE 退出等负面消息的影响。高等级信用债与国债利差处于三年以来的较高水平,高等级信用债中流动性最好的品种其波段操作性好于国债,配置价值高于国债。对于低等级信用债,供给仍然存在较大压力,同时信用事件在未来发生的风险持续累积,信用利差存在继续扩大的可能,尤其是长久期品种风险较大,但对于 2 年以内资质较好的短久期品种,其收益率接近 8%,风险相对较小。
目前国债收益率等无风险利率已经达到近十年来最高水平,收益率曲线呈现扁平化。如果经济出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现超预期下行,利率债可能迎来阶段性的投资机会,因此我们将密切关注经济基本面、政策面以及资金面的变化,积极寻找可能的投资机会。目前短久期品种的收益率水平已经能为投资者提供较好的投资回报,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基金下一阶段的操作将采取谨慎稳妥的投资策略,保持适度杠杆和中性偏短的久期,通过信用债和存款的组合获取持有期收益,并积极把握利率债和高等级债波段操作的机会;力争以理想的投资业绩回报基金持有人。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营运总监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研究部、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 A: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 C: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9 月 10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的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3 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资 产
2013年12月31日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资 产:
银行存款 1,979,204.40
结算备付金 9,360,544.42
存出保证金 8,466.6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097,882.8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200,097,882.8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476,638.23
应收利息 2,531,586.57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2,092.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218,456,415.22
本期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3年12月31日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6,092,611.89
应付证券清算款 2,337,374.21
应付赎回款 7,952,303.41
应付管理人报酬 98,645.33
应付托管费 28,184.40
应付销售服务费 20,034.61
应付交易费用 5,605.36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15,363.33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49,255.50
负债合计 96,699,378.04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22,340,874.38
未分配利润 -583,837.2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1,757,037.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8,456,415.22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 9 月 10 日,2013 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 2013 年 9 月 10 日至 2013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年 12 月 31 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2.报告截止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A 类基金份额净值 0.996 元,C 类基金份额净值 0.995 元;基金份额总额 122,340,874.38 份,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分别为:A 类基金份额总额 71,158,276.25 份,C类基金份额总额 51,182,598.13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 年 9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2013年9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收入 5,947,606.70
1.利息收入 10,898,014.2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374,940.89
债券利息收入 3,189,694.5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33,378.78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265,676.1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1,265,676.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3,745,480.94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
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60,749.51
列)
减:二、费用 2,655,355.29
1.管理人报酬 1,246,039.32
2.托管费 356,011.24
3.销售服务费 343,604.32
4.交易费用 3,713.56
5.利息支出 553,699.52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53,699.52
6.其他费用 152,287.3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3,292,251.41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3,292,251.41
填列)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 9 月 10 日,2013 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 2013 年 9 月 10 日至 2013年 12 月 31 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 年 9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3年9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73,297,024.09 - 873,297,024.0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 3,292,251.41 3,292,251.41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 -750,956,149.71 -3,876,088.61 -754,832,238.32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410,843.02 6,781.31 1,417,624.33
2.基金赎回款 -752,366,992.73 -3,882,869.92 -756,249,862.6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 - -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2,340,874.38 -583,837.20 121,757,037.18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 9 月 10 日,2013 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 2013 年 9 月 10 日至 2013年 12 月 31 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叶俊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优造,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682 号《关于核准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9 月 10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873,297,024.09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32,422.34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间为 2013 年 8 月 19 日至 2013 年 9 月 6 日,募集金额总额为 873,297,024.09 元人民币,其中: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873,064,601.75 元,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人民币 232,422.34 元,经安永华明 (2013) 验字第 60468000_G10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 2006 年 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惟本会计年度期间为 2013 年 9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单位的金融资产(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基金根据持有意图和能力,将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于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2) 金融负债分类
金融负债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类。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基金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基金的其他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基金的其他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同时结转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金额入账;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金额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金额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计算应收利息,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等权证初始成本为零;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 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反映估值日在公平交易中可能采用的交易价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本基金以上述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 股票投资
(1) 上市流通的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 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B.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C.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本基金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采用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2) 债券投资
(1)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 未上市债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 权证投资
(1) 上市流通的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未上市流通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3)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采用估值技术分别对债券和权证进行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 2)、3)中的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5) 其他
(1)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债券发行价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融出资金应付或实际支付的总额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
卖出交易所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损失),并按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损失),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 衍生工具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的年费率计提;
(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融入资金应收或实际收到的总额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 10 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 0.05 元(含),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60%;
(4)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 2004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7.4.6.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 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 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 2005 年 6 月 13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 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 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银行”)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 基金管理人股东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3年9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
1,246,039.32费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451,237.49费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3年9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
356,011.24费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3年9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联方名称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
合计
债债券 A 券C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 12,012.48 12,012.48
司
中国农业银行 - 324,788.31 324,788.31
广发证券 - 49.44 49.44
合计 - 336,850.23 336,850.23
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经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 A
无。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 C
无。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13 年 9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 1,979,204.40 53,106.74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40,419,640.79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2 张经开发
1280396 2014-01-02 96.91 20,000 1,938,200.00
债
130243 13 国开 43 2014-01-02 99.30 100,000 9,930,000.00
13 湛江基投
1380312 2014-01-02 96.58 100,000 9,658,000.00
债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13 京能
041352041 2014-01-03 99.46 200,000 19,892,000.00
CP001
合计 - - 420,000 41,418,200.00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45,672,971.10 元,于 2014 年 1 月 3 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 106,612,382.80 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 93,485,500.00 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等交易不活跃情况、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于上述事项影响期间不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或第三层级。
(iv)第三层级公允价值期初金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初未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级的金融工具;本基金本期净转入/(转出)第三层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级 0.00 元。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序号 项目 金额
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200,097,882.80 91.60
其中:债券 200,097,882.80 91.60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339,748.82 5.19
6 其他各项资产 7,018,783.60 3.21
7 合计 218,456,415.22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交易。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交易。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交易。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930,000.00 8.1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9,930,000.00 8.16
4 企业债券 130,773,882.80 107.4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9,798,000.00 32.69
6 中期票据 19,596,000.00 16.09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200,097,882.80 164.3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122276 13 魏桥 01 200,000 19,926,000.00 16.37
13 兖州煤业
2 041353076 200,000 19,906,000.00 16.35
CP001
3 041352041 13 京能 CP001 200,000 19,892,000.00 16.34
4 124048 12 平国资 200,000 19,762,000.00 16.23
5 112190 11 亚迪 02 200,000 19,700,000.00 16.1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票。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8,466.6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476,638.2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531,586.57
5 应收申购款 2,092.1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018,783.60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户均持有 持有人结构
份额 持有人户
的基金份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级别 数(户)
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易 方达 投资 级
1,535 46,357.18 1,135,695.21 1.60% 70,022,581.04 98.40%信 用债 债券A易 方达 投资 级
817 62,647.00 2,928,334.80 5.72% 48,254,263.33 94.28%信 用债 债券C
合计 2,352 52,015.68 4,064,030.01 3.32% 118,276,844.37 96.68%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易方达投资级
0.00 0%
信用债债券 A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易方达投资级
有本基金 0.00 0%
信用债债券 C
合计 0.00 0%
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 A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9 月 10 295,170,083.20 578,126,940.89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日)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
847,336.99 563,506.03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
224,859,143.94 527,507,848.79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1,158,276.25 51,182,598.13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 9 月 10 日。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3 年 7 月 12 日发布公告,自 2013 年 7 月 12 日起聘任马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3 年 12 月 17 日发布公告,自 2013 年 12 月 16 日起陈志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年度的审计费用为 70,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占当
占当期
期佣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成
成交金额 佣金 金总
交总额
量的
的比例
比例
申银万国 2 - - - - -
渤海证券 2 - - - - -
万联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注:a)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减少交易单元,新增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一个交易单元,新增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两个交易单元。b)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1) 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2)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3) 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c) 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1)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2)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债券成 债券回 权证成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交总额 购成交 交总额
的比例 总额的 的比例
比例
申银万国 102,498,736.95 91.86% 2,440,106,000.00 72.25% - -
渤海证券 - - - - - -
万联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9,078,483.29 8.14% 937,000,000.00 27.75% - -
瑞银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